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首批“铁拳行动”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29 16:51 2

摘要:今年以来,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创新担当全面推进服务型执法的通知》要求,在严守法律法规、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坚持执法和服务并举、力度和温度并重,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首批选取3件服

今年以来,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创新担当 全面推进服务型执法的通知》要求,在严守法律法规、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坚持执法和服务并举、力度和温度并重,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首批选取3件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从“一处惩戒”到“全线预防”

青羊区以服务型执法促轻食行业合规发展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8日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青羊区文丽轻食店用于制作酸奶杯产品的原料酸奶已过保质期。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过期产品数量较少,货值金额仅77.45元,违法所得46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货值金额较小,系首次违法,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情形,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风味酸牛奶”4瓶,并处罚款200元的减轻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案件办理全程,执法部门始终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同时,传递民生温度。一是精准裁量,宽严相济。对首次且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依法适用减轻处罚裁量条款,杜绝“小过重罚”,护航市场主体规范发展。二是量身定制,助力合规。围绕市场主体特征实施“一对一”合规指引,“点对点”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修复失信记录,消除负面影响。三是案结事不了,延伸服务。结案后,执法部门积极组织30家类似业态的市场主体,开展行业规范化培训,并发布《轻食行业食品安全风险提示书》,以点带面,帮助小微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四是强化普法,预防为先。围绕该案例,制作了普法短视频,广泛宣传总局“两张清单”,把普法做在监管前,推动市场监管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案例二

新津区坚持以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

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12日新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新津区星木蛋糕店在美团网络平台上刷单、刷好评。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美团团购店刷单约16单,在美团外卖店有评论42条,刷单约19单,在饿了么店有评论9条,刷单约5单。当事人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未曾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的要求,其行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中第(二)项、第(三)项“减轻处罚”的规定。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减轻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

【典型意义】

在本案办理中,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始终践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理念,在守好底线的同时,传递民生温度。一是坚持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做到“过罚相当”。本案中,当事人希望通过技术手段获得更多交易机会,其行为妨碍了其他经营者服务正常运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当事人系初犯且违法情节轻微,并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自己的违法证据,积极配合案件办理。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适用了减轻处罚裁量条款,引导当事人合规合法在网络平台开展经营。二是以案促改,进一步优化网络平台营商环境。针对平台电商存在的问题,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今年对美团、饿了么2家网络平台进行了约谈,旨在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推动网络餐饮行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提质”转型。

案例三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邛崃市“宽严相济”深入践行服务型执法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8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报告,称邛崃市羊安街道永盛购物中心销售的芒果经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芒果货值金额50.76元,除去成本,获利25.48元。当事人销售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农残超标非其主观故意、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改正,销售的不合格芒果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国家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4项所列免罚条件,邛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将上游商家问题线索移交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典型意义】

本案中,邛崃市市场监管局一是坚持执法守正,平衡“法”与“罚”。面对违法行为,在关注事实本身的同时深入考量当事人的违法情节与危害程度,全面调查核实当事人购进、销售情况,逐一核实其提供的票据、单据,最终依据国家总局发布的首违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确保执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二是转变执法理念,杜绝“罚而不管”。深入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产生原因,发现残留的农药是广泛用于种植过程的杀虫剂,结合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进而将问题线索移送至上游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坚持溯源,实现闭环,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不掉链。

来源:一点资讯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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