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亿款项追索没下文!深圳安居因何赖账?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3-01 13:41 1

摘要:一桩涉及200亿元巨资的股权交易巨案,在买家支付120亿元并顺利完成股权过户之后,竟意外陷入了僵局——剩余80亿元股权转让余款,如同石沉大海,迟迟不见踪影!

一桩涉及200亿元巨资的股权交易巨案,在买家支付120亿元并顺利完成股权过户之后,竟意外陷入了僵局——剩余80亿元股权转让余款,如同石沉大海,迟迟不见踪影!

这原本是一件并不很复杂的案件,卖家果断将买家诉诸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做出终局裁决,要求买家按照约定支付80亿元收购款及利息和违约金。

然而,现如今距离终局裁决已经将近一年,买家依然没有收到那80亿的股权收购款。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应该引起我们哪些思考?

1、赢了“终局裁决”,依然拿不到款项

今天的故事主角是两个大型国企集团,它们分别是山东高速集团和深圳安居集团。

不久前,山东高速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山东高速发布信息,披露了下属公司济南畅赢金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济南畅赢”)向深圳安居集团追偿恒大股权转让款一事的进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2024年3月15日已经裁决,由深圳安居集团方面向济南畅赢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20亿元以及利息、违约金等,并明确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在这份“终局裁决”之后,深圳安居集团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裁决的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此为由在2024年5月20日裁定中止强制执行。

此后,北京四中院在2024年5月31日裁定驳回深圳安居集团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但是,深圳安居集团又向深圳中院提出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深圳中院在2024年6月13日立案受理。

济南畅赢在此后的2024年6月14日、9月19日、11月18日三次向深圳中院提交了《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但尚未收到实质性的进展反馈。

(山东高速关于仲裁的公告)

简而言之,虽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决”,但因深圳安居集团先是提出了撤销裁决的申请,然后又提出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同时深圳中院至今尚未判决,导致济南畅赢赢得了仲裁,但仍无法收到股权转让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济南畅赢的20亿元本金没有着落,山东高速集团旗下的山东高速投资控股、山东高速资源开发管理集团也面临着相同的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安居集团对济南畅赢、山东高速投资控股、山东高速资源开发管理集团需要支付而未付的恒大股权转让款本金合计达到80亿元。

目前,相关案件均已经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深圳安居集团全部败诉,但裁决结果均未得到执行。

2、期待尽快做出判决,为法治建设树立示范

山东高速集团与深圳安居集团的纠葛,还要从2020年11月说起。

2020年11月,深圳安居集团与山东高速集团下属的山东高速资源、山东高速投资及济南畅赢签署协议,前者受让后三者所持有的恒大地产2.1167%、1.4111%、1.1759%的股权,股权转让总款项本金为200亿元,并约定在12个月内分三次支付款项。

经过此次交易,山东高速集团彻底退出恒大,深圳安居集团跃居为恒大地产的重要股东之一。

然而,山东高速集团下属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期、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合计120亿元及应付利息后,第三期80亿元股转让款及应付利息的支付进程却陷入停滞。

迄今为止,距离其原本约定的最后付款期限已经过了三年多,而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做出了终局裁决,80亿元股权转让尾款为何还是不能支付?

山东高速集团方面曾对媒体表示,对于深圳安居集团方面连续采取措施阻却执行仲裁《裁决书》的举动表示“非常不理解”。

“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对后续可能产生的争议,约定通过仲裁解决。当然,深圳(安居集团)方面在仲裁前也不是不承认这笔债务,不然他们也不会支付了前两期转让款。”一位山东高速方面人士曾对媒体表示。

在仲裁之后,深圳安居集团先向北京四中院申请撤销《裁决书》,再向深圳中院提交《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付款程序被一拖再拖,其真实意图耐人寻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而此案的仲裁并不存在程序错误,这也是北京四中院驳回深圳安居集团申请撤销《裁决书》的原因。

在被北京四中院驳回申请后,深圳安居集团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向深圳中院提交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目前,各方僵持在了该环节,这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深圳中院已经在2024年6月份受理了人才安居集团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并在2024年7月进行了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已经过去半年多了,该案依然尚未作出裁定。深圳中院为何迟迟不出裁定,对此,接近山东高速集团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很是困惑。

对于此案的未来,山东高速方面曾向媒体表示:“考虑到深圳安居集团是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企业,注册资本高达1000亿元,而且是实缴出资,财务状况良好,相信对方是具有履约能力的,也相信法院会做出公平裁定。”

同时,深圳作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其在法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应该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山东高速集团与深圳安居集团80亿元股权转让款一案,将成为检验深圳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尺,市场期待该案能够尽快判决,继续擦亮深圳的法治名片,也为中国法治社会建设树立良好示范。

来源:济南楼市观察主编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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