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又到一年开学季,有人欢喜有人愁。当天真的孩子还沉浸在即将认识新朋友的喜悦中时,一些家长却四处奔走,甚至不惜重金“托关系”,只为抢到一个重点学校的名额。然而,这份爱的焦虑恰恰成了犯罪分子眼中的“商机”,他们利用家长的焦虑与人情往来的空子,精心编织“入学请托”的骗
又到一年开学季,有人欢喜有人愁。当天真的孩子还沉浸在即将认识新朋友的喜悦中时,一些家长却四处奔走,甚至不惜重金“托关系”,只为抢到一个重点学校的名额。然而,这份爱的焦虑恰恰成了犯罪分子眼中的“商机”,他们利用家长的焦虑与人情往来的空子,精心编织“入学请托”的骗局,让不少家长“额”财两空。近期,晋安法院就审结了两起典型的以办理入学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
一
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承诺包办名校
被告人陈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谎称自己是检察院领导,有很强的人脉关系,只需支付“关系费”就可以让子女入学鼓楼区重点小学。为隐瞒犯罪事实,陈某某还向被害人发送编造的入学通知书等材料,使被害人误认为孩子已被学校录取。9名被害人信以为真,陆续向陈某某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104.6万元,但所有款项均被陈某某用于直播打赏等个人消费。
二
谎称有中小学入学名额
骗取高额钱款
被告人尤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课后托管中心等地虚构自己认识很多教育系统及部队系统的领导,手上有很多中小学校的入学名额,多次骗取学生家长及中间人的钱财。13名被害人上当受骗,诈骗金额累计达312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尤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分别达104.6万元、312万元,已构成诈骗罪,数额均属特别巨大。二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向各被害人退赔损失。
“入学请托”诈骗案件之所以在招生季高发,正是由于犯罪分子抓住了家长的焦虑心理。犯罪分子通过虚构领导亲戚、退休干部、教育机构内部人员等身份,并伪造录取通知书、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等材料,甚至安排同伙扮演“中间人”“领导”,制造“内部名额”“特殊渠道”的假象,获取家长信任以便实施诈骗。此类案件多发生在熟人圈层,以信任关系为基础,并有“不成功可退款”的承诺作掩护,使骗局更具迷惑性。
让子女接受更加优质的教育无可厚非,但必须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来实现。两起案件中,家长通过“入学请托”的违法方式企图获取重点学校招生名额,看似是“爱孩子”,实际可能落入诈骗陷阱,更严重损害了教育招生的公平公正。晋安法院提醒广大家长,凡涉及入学事宜,请务必通过官方公布的正规渠道办理,遇到疑问直接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切勿相信任何“有关系”“包办入学”的谎言。
教育公平,司法守护。晋安法院将持续打击“入学请托”诈骗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