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有MCN机构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渴望成名的心理,以“高保底”“流量扶持”“出名”“成网红”等虚幻承诺和短期利益为诱饵,诱导其签下不平等合作协议。
日前,据新京报报道,当前有MCN机构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渴望成名的心理,以“高保底”“流量扶持”“出名”“成网红”等虚幻承诺和短期利益为诱饵,诱导其签下不平等合作协议。
而在这个过程中,未成年人不仅被要求表演擦边内容,还频繁遭受直播间里充满色情意味的羞辱,被运营人员性骚扰等,处境可谓恶劣。很多未成年人不堪忍受这种环境,或是反抗或是离开,这时候直播公司还可能利用不对等条款克扣工资或是高价索赔,将这些未成年人“吃干抹净”。
在高分贝强调未成年人保护的当下,居然出现了对未成年人如此赤裸裸地剥削。其实,直播公司聘用未成年人并不罕见,有业内人士称,行业“卷量、凑数”之风兴起,为了完成各项增幅指标,全国多地的中小型直播公司都存在招募未成年主播的情况。
此前,有媒体报道,在部分社交平台流行的“举牌”直播暗藏色情内容,用户只需花费个位数到两位数的金额,就可以让一名未成年人拍摄指定内容,其中很多都是色情暗示内容。
出现未成年人直播乱象的原因颇为复杂。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但在现实中,这些直播公司会让未成年主播使用成年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以规避要求。
同时,未成年人往往涉世未深,憧憬着所谓的“主播梦”,对于合同条款、风险事项往往认识不足,很容易落入直播公司的圈套。比如,明明条款极为苛刻,却口头承诺“不用赔钱”;刻意将合同篇幅拉长,将语句写得晦涩,将不平等条款藏在其中,等等。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在诓骗中签下一纸“卖身契”,稀里糊涂地走进直播间。
要规制这种现象,需多方合力。比如,平台应当强化对未成年人直播的识别,此前也有平台承认对于年纪偏大的未成年人,其外貌声音难以被机器模型与人工识别。但这不应是平台卸责的理由,哪怕外在特征难以辨别,但也可以通过对直播者的注册身份和出镜样貌进行比对等方式,辅助判断直播者身份。
一旦发现冒用身份直播,尤其是色情直播内容,平台应当强化惩处,加重惩戒。通过这种方式,大幅度提高未成年人违规直播的成本,倒逼相关机构不敢以身试法。
其次,司法实践也可针对类似的显著不公平合同,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障。比如今年6月,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当地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与未成年主播的合同纠纷案,判决书就写明“原告明知被告未成年而与其签订合同,存在过错,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这种判例就很值得借鉴,对于权责不对等的合同,司法机关需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心智和当前的行业乱象,从保护弱小群体的角度出发,为未成年人提供足够的支持。
同时,人们也不能回避一个现象——很多被围猎的未成年人,都有某些共性:农村出身,和家人关系不好,又早早地辍学进入了社会。正因为得不到多少家庭和学校的支持,她们才被直播公司“盯上”。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社会提供更多的支持。学校应为辍学未成年人建立兜底机制,社区和公益组织应当介入,为她们提供继续教育或职业培训的机会,家庭更要尽到监护和关爱的责任。只有织密这张保护网,让孩子们有更多正当的成长路径,得到充分的救济,走偏的“主播梦”才不会成为压垮她们人生的稻草。
特约评论员 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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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