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四川女子被他人冒用信息13年,莫名背负犯罪记录难消除》一事。据当事人白女士和爱人侯先生反馈,目前警方已对此事进行纠错,消除了公安系统内有误的犯罪记录。
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四川女子被他人冒用信息13年,莫名背负犯罪记录难消除》一事。据当事人白女士和爱人侯先生反馈,目前警方已对此事进行纠错,消除了公安系统内有误的犯罪记录。
当事人回应——
希望公安部门道歉赔偿,追责涉事民警
2011年,四川泸州的白女士因贵州六盘水警方的办案疏漏,其信息被错录于一起抢夺案中,导致白女士13年来一直背负一条刑事犯罪记录,直至2024年才被发现。此后近一年时间里,白女士和爱人侯先生多方辗转,却未能将身份信息中的错误进行纠正。
大风新闻之前报道图
3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此事。次日,侯先生和白女士收到贵州警方的反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相关领导已介入处理,当晚,白女士在公安系统内部的错录的犯罪记录得以消除。“之后我们联系了四川泸州的警方,确认贵州省外也已查不到这条记录。”侯先生说。
3月19日,钟山分局警务督查大队就此事向侯先生进行回访,工作人员在通话中向侯先生表示,白女士因被别人冒用信息导致背负13年犯罪记录,确为相关办案民警审核不严所致,他代表公安机关向侯先生与白女士道歉。对于公安机关在调查清楚事实后,未能及时将白女士犯罪记录进行更改、删除一事,单位将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侯先生提出,对于此事,希望公安机关能出具书面材料,告知具体因何原因导致信息错录,以及对于当时办案存在疏漏的民警,将进行怎样的处理?此外,因此事对白女士产生不良影响,侯先生希望公安部门能公开赔礼道歉并进行安抚赔偿,同时出具书面文件,承诺后续若其他渠道和平台出现白女士在2011年莫名其妙背负的犯罪记录,公安机关能配合处理。
对于侯先生诉求,工作人员表示将向上级汇报此事。
律师说法——
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安调查,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此事,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耀华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因此,白女士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莫名其妙背负犯罪记录一事进行调查,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李耀华表示,公安机关有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义务,如办案人员在侦查时已依据办案规范进行调查核实,但限于技术及客观原因无法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并无失职,如办案人员未进行调查核实或明知身份可疑而放任不管,存在失职或渎职的情形,会被依法追责。
白女士提出的公开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的诉求是否有依据?李耀华说,《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被录入犯罪记录,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同程度的困扰和精神痛苦,赔礼道歉或赔偿是行政机关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利于抚慰受害人,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华商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