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11月1日起,患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2日。其实,30多年前我国多地就已陆续出台“痛经假”规定。放眼全球,日本、西班牙、韩国等多国出台相关政策法
受访专家: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医师 李艳丽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妇科主任医师 黄欲晓
本报记者 张炳钰
近日,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11月1日起,患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2日。其实,30多年前我国多地就已陆续出台“痛经假”规定。放眼全球,日本、西班牙、韩国等多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解决女性痛经问题。
痛经是妇科中最常见的症状之一,指月经前后及期间出现的下腹部坠胀、疼痛、腰酸,甚至是抽搐、痉挛等症状。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医师李艳丽介绍,痛经一般分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前者没有明确病因,而继发性痛经是因某些疾病引起的月经期下腹痛,包括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症等疾病。比如,子宫内膜异位症是导致女性出现经期剧烈疼痛的一大因素,可引发大量出血、受孕困难、疲劳、抑郁等问题。国际期刊《柳叶刀》不久前刊发研究显示,全球有10%的育龄女性患子宫内膜异位症,但很多人延迟7~9年才明确诊断,治疗难度及费用也较高。
目前,日本、韩国、西班牙等多国推行“痛经假”,但实行情况不佳。比如日本于1947年推出“月经假”政策,规定如果女性在月经期工作非常困难,可以要求休假,企业不得让其坚持工作,不得限制休假天数,如果违反规定可被处以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4万元)以下罚款。有日本媒体报道称,1965年数据显示,日本女性使用月经假的比例约为26%;但2017年调查发现,仅0.9%的女性雇员使用月经假。韩国在1953年推出带薪月经休假,2004年后女性雇员被允许每月休一天无薪“月经假”。数据显示,2013年韩国有23.6%的女性使用月经假;2017年这一比率下降到19.7%。西班牙于2023年6月起施行痛经假,成为欧盟第一个批准“痛经假”的国家,经诊断患继发性痛经的女性可申请带薪休假,由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支付费用。但数据显示,法律出台近一年来,总共只休假1559人次。有西班牙媒体报道称,法律规定中忽略了原发性痛经、不明原因且未经诊断的经期疼痛等情况。有患者称在看诊时,医生告知没听说过“痛经假”这件事。此外,女性对于“职场污名化”的恐惧心理也影响了新政策的执行效果。
还有国家对子宫内膜异位症积极施加干预措施。澳大利亚、法国和丹麦都制定了子宫内膜异位症国家行动计划,其中澳大利亚相关计划已实施五年,不过迄今还没有对干预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则将相关研究经费从1300万美元,增加到27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9亿元),但《柳叶刀》刊发研究显示,与许多慢性疾病相比,子宫内膜异位症的人均研究经费仍少得多。
我国1993年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提出,患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休假。此后,数十个省市相继推出地方性法规保障这一权益,不过落地效果不佳,原因包括痛经假申请流程繁琐、女性担忧用工歧视、用人单位存在顾虑等。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妇科主任医师黄欲晓举例称,医院部分科室全员或大部分职员是女性,工作各司其职,若每人每月请1~2天假,会出现较大的劳动力空缺,其他人需超额分担其工作,不利于团队发展。
李艳丽表示,“痛经福利”能为有需要的职场女性提供政策支持,但也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政策规定有待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她建议,女性在经期及日常做好以下护理以减轻不适。1.做好保暖,多喝热水,避免饮食过凉,有助减轻血管压迫,减少经期痛感。2.充足睡眠,增强身体修复能力。3.女性在经期免疫力下降,可能更易感染细菌及病毒,应做好卫生防护。4.平常适当锻炼身体,避免在经期剧烈运动。5.如经期痛感严重,可遵医嘱使用止痛药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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