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2025年8月版《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涵盖经营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等多个重要方面。
近日,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2025年8月版《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涵盖经营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等多个重要方面。
公司概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41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628.9913万元,住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196号。
股份相关规定
股份发行与结构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82,189,913股,每股金额1元。发起人包括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分别认购268,681,583股和13,508,330股,持股比例为95.21%和4.79%。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628.9913万股,均为普通股。
1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268,681,58395.21净资产2018.3.182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13,508,3304.79净资产2018.3.18合计282,189,913100.00股份增减与回购
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六种情形除外。
股份转让限制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和股东会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包括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依约缴纳股款,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股东会职权与运作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环节均有详细规定。
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任职与职责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需符合一定任职条件。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符合一定条件。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法定公积金,可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进行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还对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通知和公告,党委建设,职工民主管理与工会组织,劳动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险等事项作出了规定。此次章程的公布,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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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