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副庭长通过多次开展网络远程庭审,隔空三地连线,调解了一起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副庭长通过多次开展网络远程庭审,隔空三地连线,调解了一起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
01
案件详情
2023年11月,21岁的女主播小高与山东省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主播经纪合约》,约定由公司全权负责其线上线下演出活动,并按比例分配收益,合约有效期持续到2025年6月。签约后,公司支付给小高1.5万元的签约金,但合作仅持续两个月,小高便擅自离职,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向榆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签约金1.5万元、经济损失5.6万元及违约金20万元。
02
法院审理
“公司对小高的直播时长、内容、账号有无强加管控?”
“按比例分配收益是否有保底工资?还是取决于流量分成?”
“公司是否要求主播在境外平台进行涉黄表演?”
“薪资发放延迟是否构成主播解约的正当理由?”
“20万元违约金是否公平?”
本案涉及网络直播新业态领域争议,不能仅依据合同文字进行表面审查,需重点围绕“合同性质认定”“行为合法性”和“违约责任划分”等方面深挖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考虑到原告传媒公司位于山东省、被告小高现居住在黑龙江省的情况,为提升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庭审开展审理工作。
03
案件调解
“我最开始以为是在‘抖音’或者‘快手’上正常直播,没想到他们让我用国外的软件做色情直播!”
“签完合同后,工资拖了21天才发,两个月总共只给了2463元,连吃饭钱都不够……”
“刚签约不是给她签约金了吗!还有摄像机、流量、培训哪个不花钱?公司辛辛苦苦培养她两个月,她说不干就不干?”
首次网络庭审中,小高一脸委屈地陈述,而公司代理人则坚称小高“违约跳槽”,导致前期投入血本无归。
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双方聊天记录、工资转账凭证、直播录屏等证据,发现公司确实存在薪资延迟发放的行为,且未给小高缴纳社保;核查直播后台数据时,发现部分直播内容存在“衣着暴露、言语挑逗”的情形,但涉黄证据链不完整。见双方对立情绪激烈,便决定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 咱们得用法律这杆秤,把网络新业态的规矩摆清楚!”承办法官在云端庭审中打开“ 普法直播间”。一方面,严肃指出传媒公司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不符合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且要求主播直播的平台存在法律风险,若坚持高额索赔,可能因合同无效或违约金过高被驳回,甚至面临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安抚小高的情绪,并向其释明即便合同无效,但她已收取的签约金需部分返还,且擅自停播可能承担一定过错责任。通过多次组织调解,引导双方正视履约过程中各自存在的瑕疵,公司放弃高额违约金诉求,主播分期支付签约金及部分成本2.3万元。最终,这场“ 不握手”的线上和解,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给迷茫的年轻人留出改正机会。
法官寄语: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合同不是卖身契!”年轻主播签约时往往被“ 高薪”“ 保底”迷花眼,却不知有些公司专门在合同里埋“ 雷”。此案给直播行业敲响警钟——平台运营要守住法律底线,新人入行更要擦亮眼睛。
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催生网络主播等灵活就业形态,但行业的规范化进程仍需法律护航与契约精神的支撑。年轻的从业者不能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轻率缔约,无论是平台运营还是内容创作,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与公序良俗的轨道上运行。唯有各方恪守诚信之本、筑牢合规之基,方能构建清朗的网络生态,让数字经济在法治阳光下行稳致远。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