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文博社教案例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5-13 23:16 2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更好利用文博资源开展社会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即日起面向文博单位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开展第四届文博社教案例宣传展示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活动”由中华文物交流协会指导,中国文物报社主办,博展圈(

为深入贯彻落实“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更好利用文博资源开展社会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即日起面向文博单位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开展第四届文博社教案例宣传展示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活动”由中华文物交流协会指导,中国文物报社主办,博展圈(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协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华文物交流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文物报社

协办单位:博展圈(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报社,负责活动具体工作。

二、宣传展示范围

活动面向各地宣传文化、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教育机构及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征集近年来各地利用文物、博物馆及文化与自然遗产等资源自主策划实施的原创性、创新性社会教育教学活动案例。

主要征集案例类型:

(一)宣传讲解类;

(二)研学类;

(三)主题展演类;

(四)展览展示类;

(五)数字化(数字技术呈现)传播类;

(六)其他具有实践探索价值、取得良好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创新性线上线下社会教育教学活动案例。

三、案例征集方式

(一)所在地宣传、教育、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推荐案例材料报送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

(二)各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案例材料直接报送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

(三)多方联合举办的活动案例,申报单位应获得联合举办方书面同意后申报,或由举办方联合申报。

四、案例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电脑端登录(首次登录需自行注册账户)“第四届文博社教案例宣传展示活动申报系统”(链接:http://49.7.212.183:9097/travel-vote/#/Invite/3693df1e-5892-4cd9-a3d4-659330706658)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将用于宣传、展示,材料内容须保证无著作权、版权争议。

申报书电子版附件请在文尾点击“阅读原文”,在浏览器进行下载

(二)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信息: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案例介绍:案例名称,主要团队成员,实施时间,案例创新思路做法、案例受众、案例实施效果等文字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

3.案例图片:反映案例创新性、代表性的图片资料(数量5至8张);

4.案例视频:活动案例介绍、宣传推广、人物访谈等内容视频,不超过5分钟;

5.其他能够反映案例创新性、实施效果和影响力的辅助材料。

(三)已入选往届活动十佳案例、优秀案例的项目,如无新的工作内容,不得再次申报。相关申报单位发生过重大文物违法违规事件或者文物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

五、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

联系人:董易成、高游、韩伟

联系电话:010-84079040、13311455375、15901399764、13521860228

附件:第四届文博社教案例宣传展示活动申报(推荐)书

中国文物报社

2025年5月13日

关于开展第四届文博社教案例

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编校:高 游

审核:阮富春 续红明

监制:李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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