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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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88578 公司简称:艾力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本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1-6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51,235,341.4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7,254,173.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12%。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并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艾力斯”)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55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9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045,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113,150,354.3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549,645.61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3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0,086,120.13元,本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022,616.07元,本报告期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6,697,370.69元(含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159,621.59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560,000,000.00元,累计使用结项募投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30,165.96元,收到的银行利息和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134,264,011.17元,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40,086,120.13元。详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艾力斯”)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0201013501263105”),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62478959465”)。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账户注销之日起失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3年3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续存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使用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6.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报告期,本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4,219,955.18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60,000,000.00元。

本报告期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471.39万元对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其中暂停EGFR外显子20插入突变抑制剂项目、c-MET抑制剂项目、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临床研究和IIIB期不可手术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的后续投入,合计减少后续投入人民币19,623.70万元;减少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联合VEGFR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6,831.00万元,以上累计调整金额人民币26,454.70万元。上述调整金额以及新增投入人民币14,471.39万元将用于增加针对一线治疗 III 期研究的临床项目投入、调整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治疗研发项目、增加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 临床研究、KRAS 抑制剂临床研究及新辅助临床研究等新的临床项目以及KRAS-G12D抑制剂项目及SOS1抑制剂项目等新的非临床项目,同时调整EGFR C797S抑制剂项目名称为第四代EGFR TKI。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人民币76,290.70万元增至人民币90,762.09万元,新增投入人民币14,471.39万元由公司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投资。

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新增部分子项目,其中,暂停RET抑制剂项目、联合C-MET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和KRAS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23,004.00万元。减少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联合VEGFR抑制剂临床研究、真实世界研究、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临床研究、新辅助临床研究共计5个子项目的后续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人民币13,436.62万元。增加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项目和第四代EGFR TKI的项目投入,合计增加项目投入人民币6,204.60万元。新增新药发现项目、伏美替尼罕见突变临床研究、第四代EGFR TKI临床研究、KRAS G12D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合计增加项目投入人民币46,089.80万元。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人民币90,762.09万元增至人民币106,615.87万元,新增投入人民币15,853.78万元由公司原“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46.94万元及结项的募投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206.84万元(合计人民币15,853.78万元)进行补充投资。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56,851.46万元。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减少网点场地租赁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装修费用、产品上市会议、患者教育项目投资,合计减少投入人民币2,693.11万元;增加专家研讨会、学术会议和其他项目,合计增加投入人民币2,693.11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公告》。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5,020.00万元变更为投资新项目“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698.55万元。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确定原募投项目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入新药研发项目;同意调整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1:本公司总部大楼已于2022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3年1月18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发的《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竣工结算于2024年1月16日完成,2024年5月24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注2:本公司已完成财务 ERP,OA以及其他部分业务部门相关信息化系统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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