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掉代言了!福库家电停止金秀贤品宣活动,即刻撤换代言人形象素材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3-19 10:34 1

摘要:此前,有媒体报道称2000年出生的金赛纶在15岁未成年时与当时已经27岁的金秀贤交往,恋情持续6年。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韩国社会引发轩然大波,成年人与未成年交往的合法性成为公众热议焦点。

3月19日,@福库CUCKOO家电 发布声明称,对于近日公众关注的代言人相关事件,公司高度重视并深表关切。经公司审慎评估,即日起:

1.全面停止与金秀贤先生相关的品牌宣传活动;

2.即刻撤换所有官方平台(含微信、微博、官网等)的金秀贤代言人形象素材;

3.停止正在筹备中的相关营销企划;

4.建立专项工作组持续跟踪事件进展。

图片来源:金秀贤微博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2000年出生的金赛纶在15岁未成年时与当时已经27岁的金秀贤交往,恋情持续6年。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韩国社会引发轩然大波,成年人与未成年交往的合法性成为公众热议焦点。

对此,韩国多名法律界专家普遍认为,与未成年人交往的法律责任应该综合考量当事人的年龄、是否发生过性关系、双方的权力结构关系等,审慎进行判断。根据韩国现行法律,金秀贤可能面临刑事犯罪指控。

韩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与已满13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均构成法定强奸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1000韩元约合5元人民币)以下罚款。若存在暴力、胁迫手段或利用经济、社会地位优势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形,刑罚可能加重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这一指控是否成立还需考虑行为发生时的法律适用情形。有韩媒报道称,金赛纶与金秀贤交往发生在2014年左右,若性行为发生在2020年5月19日《刑法》修正案实施前,根据当时法律,其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法律专家还称,若两人仅为单纯的情感交往(如约会、通信)关系,则在韩国法律中不构成违法。韩国律师宋慧美表示,若双方之间的关系未发展至性行为,针对身心健全的交往关系,不存在惩处的法理依据,但可以根据情况从虐待儿童罪的角度进行法律处罚。专业强奸罪律师李垠懿表示,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构成非法行为时,可进行法律上的惩处。

报道称,在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若这名成年人的身份是监护人、教师、体育教练等权力地位占优的一方,与未成年人交往无论是否发生性关系,均可能受到法律惩处。部分韩国法律学者呼吁,应重新审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考虑是否该通过立法予以管制。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金秀贤手握16个代言,横跨国际奢牌、香氛、超市、金融、家电、服装、户外、餐饮、美妆等众多领域。目前部分品牌已开始与其切割。Eider和Shabu All Day已从官网和官方IG账号移除金秀贤照片;Homeplus应用程序首页原先展示的金秀贤照片也已移除;Dinto表示正在确认事实关系,并已暂停所有与金秀贤相关的宣传计划;CJ集团旗下烘焙品牌多乐之日也已决定在本月与金秀贤的合约到期后不再续约;济州航空对金秀贤10年前拍摄的广告视频进行了非公开处理。

韩国媒体称,金秀贤的广告代言费每年平均约为5亿至10亿韩元。通常,明星在签订代言合约时会写明,若因社会争议等负面事件导致品牌形象受损、违反“维持品位的义务”,需支付2至3倍的违约金。因此,若此事件未能圆满解决,金秀贤可能面临高达200亿韩元的赔偿金额。

极目新闻综合@福库CUCKOO家电、环球时报、每日经济新闻、极目新闻此前报道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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