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5年第9期总第1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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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数据产权登记因数据资源的特性,既无法被归入既有财产权登记体系,也难以构成一种新型财产权设权登记。实践中场内外数据交易的主要障碍是合规风险,即交易主体因不能充分证明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作为破题之策的数据产权登记应被界定为宣示登记而非设权登记

学术前沿

林洹民|数据产权登记的私法定位与制度设计

数据产权登记因数据资源的特性,既无法被归入既有财产权登记体系,也难以构成一种新型财产权设权登记。实践中场内外数据交易的主要障碍是合规风险,即交易主体因不能充分证明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作为破题之策的数据产权登记应被界定为宣示登记而非设权登记;其功能并非确立数据权属而是表明数据供方合法地持有数据资源。数据需方善意相信数据产权登记的,即便事后发现交易的数据资源并不合规,也推定其不具有过错。数据产权合规宣示登记能够消解数据需方进行数据交易的顾虑,破解因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产生的合规性壁垒。数据交易所应转变职能,将工作重心从提供资讯与撮合交易转移到数据产权合规审查与登记,并对不当登记行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实践中兴起的数据担保并不产生优先受偿效力,数据担保登记同样应被界定为数据产权合规宣示登记。数据产权合规宣示登记制度将有效降低场内数据交易成本,调动数据市场积极性,促进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全文刊《法商研究》2024年第5期)

林洹民,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安|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版权信息披露:理论基础与制度安排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版权信息披露是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法治热切关注的问题。在透明度议题下,训练数据版权信息披露具有实现法律问责、促进技术改良的工具价值,同时也具备增进信任、责任心和合作的内在价值。在版权法视野下,披露训练数据中的版权信息,一方面是对作者精神权利的承认和尊重,另一方面可为著作财产利益的实现提供便利。欧美法律实践表明,训练数据版权信息披露应妥当设置披露范围、披露自由度、披露标准、披露例外等,以实现人工智能企业、版权人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衡平。我国应以透明价值和版权目标为取向,为不同类型人工智能的训练数据版权信息披露梯次配置柔性规范、中性规范、刚性规范,并对特定情形作出例外规定,同时构建多方参与的规范实施机制。(全文刊《比较法研究》2024年第5期)

李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讲师。

刘艳红|MCN机构作为网络暴力新型责任主体的地位确立与义务设置

在网络经济时代,由MCN机构引发的网络暴力案件层出不穷,MCN机构成为反网络暴力治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新型责任主体。MCN机构通过培育网红来生成内容,继而联系平台销售生成内容,并可能为了操纵流量获利而生成网络暴力内容。MCN机构作为内容行业运营的复合型业务机构不同于平台,其拥有自身独立的技术流程与运营模式,在网络暴力的生成过程中起到推动作用,属于独立的责任主体。当前针对MCN机构的规范性文件在内容上较为粗疏,大多是间接规范而难以直接适用于针对MCN机构的反网络暴力治理过程之中,继而导致MCN机构的反网络暴力义务虚化。在未来的“反网络暴力法”中,针对MCN机构应该设置专门的反网络暴力义务,统合多样化的MCN机构所对应的不同义务,在事前设置预防机制,在事中坚持动态化监管,并在事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以减少法益损失,最终构建全流程反网络暴力义务体系。(全文刊《东方法学》2025年第1期)

刘艳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自正法|数字时代BCI生成数据信息的证据构造论

数字时代的数字技术与证据制度的反思性革新是相对应的,侵入式BCI生成的数据信息对传统证据提出了挑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侵入式BCI所生成的数据信息是否可作为证据,在规范维度几乎处于空白,学理维度则形成了“无证据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说”“大数据分析报告说”“新型证据说”等不同的学说。从侵入式BCI生成数据信息的运行原理来看,大脑记忆的客观性奠定了其所生成数据信息是可靠的,且多次采集的数据信息具有交互性、有效性、可靠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特征。但由于侵入式BCI本身还存在着很多难以攻克的难题,其中既包括技术本身的难关,也包括有违社会伦理之嫌。鉴于此,有必要构建侵入式BCI生成数据信息作为证据的程序体系,明确其作为证据的前置性程序原则,参照技术侦查的程序条款规范适用流程,并按其所生成的数据信息的多元性,对数据信息分步骤予以归类、审查和认定,排除无证据属性的信息,优先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进行审查,再按可能属于其他证据种类予以审查,让数字技术真正服务于证据构造体系。(全文刊《法学论坛》2025年第1期)

自正法,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税梦娇|平台类型化的反垄断数字税法规则构造

全球平台经济垄断与利益分配矛盾加深,驱动型构反垄断数字税法的中国方案,这既关涉中国掌握数字财富分配的国际主动权,也牵涉国内平台竞争生态的体系循环力。缘于中国税收主体结构差异性,平台利润分配垄断性,需形成基于市场占有率要素类型化与数字税定性定量要件双轮立法的平台数字税法:搭建超级平台总额数字税—次级平台净利数字税,积极推进数字价值链上促进公平竞争的税收立法;针对跨国平台构建“平台年收入+数字交易量+终端用户数”的资本利润核定规则,以及确定“价值来源国—数字市场国—利润归属国”的数字税权配置规则,最终促进平台在量能课税、公平竞争与聚合创新中动态平衡。(全文刊《法学评论》2024年第4期)

税梦娇,四川大学法学院讲师。

匡梅|长臂管辖背景下的数据主权保护

随着管辖依据从“实际存在”转变为“虚拟存在”,美国民事司法管辖中的“最低限度联系”原则得以确立,长臂管辖发端于此。在数据主权博弈的新常态下,以美国、欧盟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逐渐将长臂管辖从物理空间扩张到网络空间。美国数据长臂管辖采用“控制者模式”,欧盟采用“保护者模式”,两种模式都对他国数据主权保护带来了严峻挑战。数据长臂管辖在理论上必然导向数据主权“否定论”,形成数据霸权。反制数据长臂管辖、保护数据主权的策略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明确数据主权的治理要素,即数字领土、数字人口与数据活动;二是区分数据主权的“软”“硬”复合属性及其具体权能;三是探索数据主权的实现路径,理想方案是打造“多国法律的世界”图景,现实方案是遵循程序主义的数据主权观。(全文刊《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

匡梅,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

新规速递

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方案(2025—2027年)》

2025年3月7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方案(2025—2027年)》。《工作方案》提出构建多层次人工智能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常态化人工智能教育教学体系,构建泛在化人工智能教育支撑体系,构建多渠道人工智能教育师资体系,构建立体化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体系,构建多维度人工智能教育推广体系,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实施保障。(北京市人民政府)

深圳文广局|《深圳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稿)》《深圳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025年3月7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通知,对《深圳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稿)》和《深圳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若干措施》内容包括鼓励优秀剧本创作,鼓励来深取景拍摄,支持微短剧发行播映,鼓励精品微短剧创作,支持技术研发创新,推进集聚发展,推动微短剧出口,支持举办主题产业活动,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全周期协拍服务体系等。《操作规程》共七章30条,对上述举措进行资金资助,并规定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欧盟|《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条例》

2025年3月7日,欧盟发布《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条例》。根据该条例,欧洲健康数据空间(EHDS)将提供跨境获取和使用电子健康数据的综合框架,赋予公民对个人健康数据更多控制权,实现跨国无障碍访问医疗记录,同时支持匿名或假名化健康数据的二次利用,用于科研、创新、公共卫生和政策制定。(欧洲委员会)

深圳科创局|《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2025年3月9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行动计划部署三方面18项重点任务,提出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建设制造工厂,将其实施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纳入《工业项目名录》;重点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提升产品研发技术水平,推动新产品、新技术首次应用和产业化,积极培育具备竞争力的爆款产品;成立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联盟,促进整机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支持龙头企业自主创新,做大做强,精准服务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发挥引领性作用的企业,在资金、空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设服务全球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交易平台等。(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5年3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提出要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资源,推动集聚发展,整体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构建以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对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奖励总额度最高300万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总额度最高200万元。《政策措施》还提出加强产业投融资。在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集群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基金,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的政策支持力度。(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2025年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标识办法》要求,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按照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规范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网信中国)

法律适用

冰岛数据保护局|对首都地区初级医疗保健机构处以罚款

2025年3月7日,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发布一则案例,冰岛数据保护监督管理局在对交通管理局医疗官员处理医疗记录的投诉作出裁决后,启动了对首都地区初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记录系统集成的调查。对该投诉的调查显示,初级医疗保健机构与冰岛交通管理局就医疗记录系统集成达成的协议,不符合冰岛2009年第55号《医疗记录法》等法律要求。冰岛数据保护监督管理局对首都地区初级医疗保健机构处以33854欧元的罚款。(THUIAIL)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报15款隐私不合规移动应用

2025年3月7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车进京、代驾宝、四五识字等15款移动应用存在违反告知同意要求、未提供撤回同意额有效途径、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等隐私不合规行为,对上述移动应用进行通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同比增长2.1倍

2025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回顾了人民法院2024年的主要工作。其中,在金融领域,人民法院在2024年审结金融案件266万件。严惩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2.5万件4.8万人。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领域,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在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4万件,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460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等。(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公布10起涉民生等领域谣言案件

2025年3月11日,公安机关公布10起涉企等领域谣言案件。本次公布的案件包括王某照编造传播“开学第一天小学倒闭”谣言案,吴某课等人编造传播“手机NFC被隔空盗刷”谣言案,朱某宏编造传播“运城市闻喜县用病死猪做火腿”谣言案,闫某编造传播“南阳部分县域小麦病毒大爆发”谣言案,段某等人编造传播“四川自贡一男子杀害父母妻儿后跳楼”谣言案等。(公安部网安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因隐私违规对本田处罚632500美元

2025年3月12日,加州隐私保护局发布了一项决定,要求美国本田汽车公司改变其商业行为并支付632500美元(约合人民币4583333元)的罚款,以解决该公司违反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的指控。加州隐私保护局指控本田通过要求过多信息、未能以对称或平等的方式向加州人提供隐私选择、使加州人难以授权其他个人或组织行使其隐私权等方式侵犯了加州人民的隐私权。为了解决这些指控,本田同意实施一种新的、更简单的流程,以便加州人主张自己的隐私权。该公司必须证明其合规性、培训其员工,并咨询用户体验设计师来评估其提交隐私请求的方法。本田还必须改变其签约流程,以确保建立适当的机制来保护个人信息。(加州隐私保护局)

德国汉堡|命令在线零售商允许未注册访客结账

2025年3月14日消息,汉堡数据保护和信息自由专员(HmbBfDI)规定,汉堡的在线零售商必须允许未注册访客结账,以遵守GDPR。德国数据保护会议(DSK)此前曾决定,网上购物不应强制要求消费者注册账户。虽然GDPR 没有详细说明如何实现数据最小化,但如果在线零售商收集消费者信息有充分的理由并采取了其他数据保护措施,同样被允许要求消费者注册账户后结账。HmbBfDI将继续监督在线零售商的合规情况,只有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才允许上述例外。(DataGuidance)

产业发展

富士康|开发出台湾省首个推理大模型

3月10日,台湾富士康表示,已推出首个大型语言模型FoxBrain,并计划利用该技术来改善制造和供应链管理。该模型使用了120个英伟达H100图形处理单元(GPU),并在四周内完成训练。FoxBrain最初是为内部应用而设计的,涵盖数据分析、决策支持、文档协作、数学、推理和解决问题以及代码生成。这是台湾第一个针对繁体中文和台湾省语言风格进行优化的具有推理能力的大型语言模型。(华尔街日报)

Meta|开始测试首款自研AI训练芯片

当地3月11日消息,Meta正在测试其首款用于训练人工智能系统的内部芯片。该芯片由台积电制造,是该公司元训练和推理加速器(MTIA)系列中的最新产品。消息人士称,Meta的新训练芯片是一款专用加速器,只用于处理特定于AI的任务。这可以使它比通常用于AI工作负载的集成图形处理单元 (GPU)更节能。(路透社)

OpenAI|推出新工具帮助企业构建AI代理

3月11日,OpenAI发布“Responses API”的系列新工具,旨在帮助开发者和企业利用公司自己的人工智能模型和框架构建人工智能代理。这些工具允许企业开发自定义AI代理,执行网络搜索、扫描公司文件和浏览网站等指令。借助Responses API,OpenAI希望出售支持AI代理的组件的访问权限,从而让开发人员能够构建自己的Operator和深度研究风格的代理应用程序。(OpenAI)

谷歌|推出新的机器人AI模型

3月12日,谷歌DeepMind推出了两款基于Gemini 2.0的新AI模型,旨在通过利用大语言模型的推理能力,完成复杂的现实世界任务,帮助机器人适应复杂环境。第一款模型名为Gemini Robotics,这是一个视觉-语言-动作模型。第二款模型是Gemini Robotics-ER(即具身推理)。该模型具备增强的空间理解能力,能让机器人专家利用Gemini的具身推理(ER)能力运行自有程序。(澎湃新闻)

谷歌|宣布最新开源多模态大模型Gemma-3

3月12日消息,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SundarPichai)宣布谷歌最新开源多模态大模型Gemma-3。该模型基于Gemini 2.0技术研发,提供从1B到27B等多种规模,能够高效运行于单GPU或TPU设备,满足不同硬件需求。即便最大的模型拥有270亿参数,但仅需一张H100就能高效推理,同类模型要达到这个效果最少要提升10倍算力。根据盲测LMSYS Chatbot Arena数据显示,Gemma-3仅次于DeepSeek的R1-671B,高于OpenAI的o3-mini,Llama3-405B等知名模型。(新浪财经)

阿里巴巴|正式推出AI旗舰应用“新夸克”

3月13日,阿里巴巴宣布推出AI旗舰应用——新夸克。新夸克基于阿里通义领先的推理及多模态大模型,全面升级为一个无边界的“AI超级框”。目前市场主流的AI产品形态是Chatbot,夸克则希望更进一步,将AI对话、深度思考、深度搜索、深度研究、深度执行整合到一起。用户在“AI超级框”中输入指令后,夸克智能中枢将自动识别意图,规划梳理后调动各种不同模型和Agent模块,帮助用户完成任务。(央广网)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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