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规范网上言行 不造谣 不传谣 不信谣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19 05:10 2

摘要:在这个信息洪流的时代,我们每天都被海量信息包围,而有的人却为了博取流量,编造出耸人听闻的信息。一看吓一跳,再看是谣言。个别网民编造的虚假有害信息,一经网络的传播容易引发公众恐慌情绪、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

在这个信息洪流的时代,我们每天都被海量信息包围,而有的人却为了博取流量,编造出耸人听闻的信息。一看吓一跳,再看是谣言。个别网民编造的虚假有害信息,一经网络的传播容易引发公众恐慌情绪、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随着现代网络的发展,言论自由让人们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可以更多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然而也滋生了大量的造谣者,他们随意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通过以偏概全、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偷换概念、混淆时态等方式,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那么什么是网络谣言呢?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谣言,是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和目的性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政治人物 、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网上造谣传谣除了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外,还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等。

马昕 青海省公安厅网安总队 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相关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民警提示,造谣、传谣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马昕 青海省公安厅网安总队 民警:网络无边,法律有界,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夏都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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