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壮阳神药”? 实为“毒药” 警惕非法售卖的保健品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3-19 03:27 1

摘要:路边小店卖的神奇保健品,宣称可补肾壮阳、强身健体,里面却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西地那非”。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俗称“伟哥”,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擅自服用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可能会引起头痛、视觉异常等后果,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路边小店卖的神奇保健品,宣称可补肾壮阳、强身健体,里面却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西地那非”。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俗称“伟哥”,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擅自服用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可能会引起头痛、视觉异常等后果,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销售“神药”的案子提起公诉,经仁怀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冯某某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23年,冯某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设情趣用品店,从不明身份的人处低价购进标注有“益肾、壮阳”功能的“黑金刚”、“金枪不倒”、“中医世家”等保健食品若干盒,通过实体店铺向多名消费者售卖,累计获利5300元。2023年12月15日,冯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部分未出售保健食品。经检测,其所售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西地那非属于《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冯某某销售的保健品非法添加有西地那非,该物质可能引发心肌梗死、低血压等疾病,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安全。冯某某明知所售保健品中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仍进行销售,其行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1.消费者要警惕“特效保健品”陷阱

宣称“速效壮阳”的保健品多为非法添加药物成分,滥用可能危及生命。

2. 经营者应守住法律与道德底线

食品、保健品经营需依法取得资质,严禁添加违禁物质。即便未直接参与生产,销售“三无”产品同样涉嫌犯罪。

3.网络平台要加强监管

社交平台、外卖软件需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对“补肾”“壮阳”等关键词关联商品重点筛查,发现违规产品立即下架并报告监管部门。

来源:早安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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