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厦门市聚焦经营主体关切着力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4个方面,提出19条行动举措,进一步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聚焦经营主体关切,持续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助力厦门市产业项
内容来源:厦门晚报、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
一流的营商环境
是城市竞争的重要“软实力”
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厦门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又有新动作
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厦门市聚焦经营主体关切着力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4个方面,提出19条行动举措,进一步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聚焦经营主体关切,持续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助力厦门市产业项目攻坚行动。
市场化 公平高效兴商活商
探索企业便利市场准入退出
优化产业生态环境
《行动方案》以市场化为切入点,提出厦门如何进一步营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例如,厦门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拓展企业档案“容e查”平台服务范围,探索企业便利市场准入退出。在强化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同时,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持续完善电力、数据交易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助力新领域新业态企业在厦生根发芽。
法治化 良法善治护商安商
规范涉企执法监管
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如何更好地护商安商?《行动方案》从法治化角度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如:建立完善专利预审、快速维权、保护协作等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深化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完善“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优化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提升司法智能水平;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提升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服务功能;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行动方案》还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不扰企;持续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拓展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实施范围等。对于解决商业纠纷,《行动方案》将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提供专业解纷服务,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国际化 开放包容聚商联商
提升通关便利化
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行动方案》以开放包容的姿态,给更多经营主体带来关怀。
在提升通关便利化方面,厦门市将探索试点厦门海关与澳门海关“跨境一锁”;加快发展适应内外贸一体化的物流模式;水运口岸推行内外贸同船运输措施;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培育力度;持续拓宽真空包装货物布控查验模式适用范围;鼓励和协助航司面向台湾和东南亚地区开辟跨境贸易新航线等。
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企业融资特点创新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产品,建设国际化绿色金融会客厅、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试点建设等,增强区域金融中心辐射功能。
便利化 智慧便捷惠商暖商
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
用人工智能赋能政务服务
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营商环境好与坏,经营主体能透过一个个细节感受到一座城市的诚意。《行动方案》以便利化为切入点,探索高效解决经营主体需求和痛点的新举措。
例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实施,形成更多厦门特色“一件事”应用场景,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远程窗口,推动更多税费业务功能入驻厦门“e政务”终端;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开展“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提高电子证照应用质效,开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行动;强化重点项目审批专人服务、全程帮办等服务保障,搭建“云窗口”,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等。
《行动方案》强化涉企综合服务,包括发挥好民营企业座谈会、“营商环境体验官”等各级各类政企沟通机制作用;推行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易办”,探索“信用+大数据+服务”模式,跨部门协作互通共享信用信息,对信用评价好的航运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服务;发挥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功能,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低成本央行资金,持续发挥“财政政策+金融工具”3.0版政策实效,完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加强政银企精准对接,促进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等。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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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厦门市聚焦经营主体关切着力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行动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25〕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聚焦经营主体关切着力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6日
厦门市聚焦经营主体关切
着力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党中央赋予厦门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聚焦经营主体关切,持续优化产业生态环境,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助力产业项目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公平高效,以市场化营商环境兴商活商
(一)便利市场准入退出。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完善破除隐性壁垒长效机制。拓展企业档案“容e查”平台服务范围,开放企业基本信息线上查询功能。探索简易退出办法,推进企业退出关联事项集成化办理。
(二)强化公平竞争秩序。破除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依法查处行政垄断行为,平等对待各类企业。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为企业竞争行为设置好“红绿灯”,引导有序竞争、规范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投诉处理和监督问责机制。
(三)加强招标采购监管。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中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开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四)完善公共设施服务。适度超前建设电力基础设施,加快电力接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数据资产登记,丰富数据产品供给,做大做强厦门数据交易平台,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持续做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新领域新业态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优化产业生态环境。以“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基础梳理全市重点产业链图谱,建立健全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功能,建设共享型创新平台。用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活动平台招商,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吸引更多优质外资企业落地厦门。提速发展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合成生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突出良法善治,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商安商
(六)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建立完善专利预审、快速维权、保护协作等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深化维权援助,提供侵权判定和维权策略公益服务。深化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制定侵害商业秘密类诉讼指引。
(七)提升司法智能水平。完善“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进一步优化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司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应用,扩大跨部门单轨制办案试点范围,探索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内的应用,辅助司法业务工作更加科学、高效,深化数字法院建设,积极引入政务数据服务审判工作,赋能司法机关提质增效。
(八)规范涉企执法监管。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避免重复查、多头查,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不扰企。持续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扰民扰企现象。拓展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实施范围,提升企业信用修复知晓率。开展“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打造“鹭检企航”品牌。
(九)提升解决商业纠纷质效。支持商事调解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提供专业解纷服务,完善商事调解配套制度。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动与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建立资讯互通、研究互动、推介互利等合作机制。优化临时仲裁制度机制,强化对仲裁的司法支持与监督。
(十)健全破产重组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提升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服务功能。完善个人信用重塑机制,规范个人债务清算、重整、和解等不同债务清理程序。持续推进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创新,全面优化办理涉港跨境破产协作的流程,形成案件办理、总结提升、宣传推广的一体化改革试点机制。
(十一)完善法治保障体系。用好经济特区和设区的市“两个立法权”,探索民营经济、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制度建设,推动涉及招标投标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改完善。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从前置保护、多维启动、挺进非诉、平等协商、程序衔接、组织保障等环节设计诉前救济渠道,实现民事、行政领域全覆盖,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突出开放包容,以国际化营商环境聚商联商
(十二)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探索试点厦门海关与澳门海关“跨境一锁”。加快发展适应内外贸一体化的物流模式,在水运口岸推行内外贸同船运输措施。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培育力度。持续拓宽真空包装货物布控查验模式适用范围。鼓励和协助航司面向台湾和东南亚地区开辟跨境贸易新航线,适时加密航班,优化陆地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保税、通关、金融等服务。推进综保区数字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改造,推进保税维修等业务联网监管,提高货物进出综保区便利度。
(十三)增强区域性金融中心辐射功能。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企业融资特点创新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产品。推动在厦设立厦门海峡可持续产业研究及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发展相关组织,建设国际化绿色金融会客厅。推动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试点建设。
(十四)强化国际化人才集聚优势。升级实施“双百计划”,拓展人才政策海外宣传渠道。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高层次人才“免申即认”,提升人才政策服务效率。借鉴“海聚英才”赛会平台,提升“苏颂杯”“鹭创未来”创赛能级,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建立金砖国家移民事务服务站,为金砖国家人员提供一站式靠前服务。扩大移动支付“外卡内绑”和“外包内用”业务范围,增强各类支付方式兼容性、包容性。
(十五)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材料的初审服务。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安全合规的基础上,实现数据跨境流动的有序便利。
四、突出智慧便捷,以便利化营商环境惠商暖商
(十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实施,形成更多厦门特色“一件事”应用场景。深入开展“假如我是办事人”活动,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远程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实现远程帮办。推动更多税费业务功能入驻厦门“e政务”终端。
(十七)推进数字赋能政务。推动公共数据“应汇尽汇”。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开展“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建立电子证照生成目录和电子证明开具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提高电子证照应用质效。开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智能申报和审批,探索大模型在政务服务领域中的应用。
(十八)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强化重点项目审批专人服务、全程帮办等服务保障。深化工业重点项目“五证齐发”改革,提升“一站式施工许可”“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等改革成效。搭建“云窗口”,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实现“不见面办理”。强化精准推送,促进直达快享,提升“免申即享”政策比例,努力让优惠政策直达企业。
(十九)强化涉企综合服务。发挥好民营企业座谈会、“营商环境体验官”等各级各类政企沟通机制作用。推行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易办”,探索“信用+大数据+服务”模式,开展海事、港口、银行跨部门协作,互通共享信用信息,对信用评价好的航运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服务。持续完善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建设,发挥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功能,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聚焦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低成本央行资金,持续发挥“财政政策+金融工具”3.0版政策实效,完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加强政银企精准对接,促进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
五、保障措施
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推动解决方案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立足企业视角,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体验官”“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等品牌活动,主动感知回应经营主体诉求和政策建议,不断拓展涉企服务内容,持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媒体、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制定,不断探索营商环境领域创新举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