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以来,“免费领养宠物”的消费模式在全国多地开始出现,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记者近期采访发现,“免费领养”其实并不免费,商家多会在领养时以信用贷的形式设置每月强制消费或设置较为高额的一次性买断费用。有法律人士则指出,所谓“免费领养宠物”的背后暗藏诸多法律风险
去年以来,“免费领养宠物”的消费模式在全国多地开始出现,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记者近期采访发现,“免费领养”其实并不免费,商家多会在领养时以信用贷的形式设置每月强制消费或设置较为高额的一次性买断费用。有法律人士则指出,所谓“免费领养宠物”的背后暗藏诸多法律风险。
记者 唐朝 叶俊杰 文/图
“免费领养”其实并不免费
2024年12月,马先生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了合肥市庐阳区一家宠物店工作人员的微信。工作人员在聊天中表示,不会收取马先生其他费用,仅仅只需要每月购买300元左右的宠物用品,就可以把宠物猫领养回家。到店以后,工作人员告诉马先生,领养前期需要在店铺的小程序中购买猫粮。“考虑到小猫每月需要,我就同意了。”马先生说道。
马先生称,自己在店员的“指导”下签署了一份领养协议。到了付款的时候,马先生扫完付款码后发现是分期支付,但领养宠物猫心切的马先生当时没有提出异议。回到家之后,马先生在网络平台上检索了相关话题,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背上了“猫贷”。
签署协议的第二天,马先生与宠物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了沟通,但被告知分期付款不会关闭。随后,马先生选择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因为已经签署了领养协议,且具有法律效力,市场监管部门给出了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另外一种则是花费6000元购买已经‘领养’的宠物猫。”马先生说道。
平时在芜湖市生活的张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考虑到维权的路费和时间成本,确认狗狗健康以后,我按3000元的价格买断解绑了信用贷。”张先生称,其在某平台看到了合肥市一家宠物店的免费领养广告,最终决定来合肥市领养宠物。
“看似免费领养,实际办信用贷,如果宠物不幸‘没’了,贷款还得接着还。而且在他们那购买的宠物用品质量一般,价格也有点虚高。”张先生说道。
领养宠物需要支付宝信用评分
近日,记者在合肥滨湖银泰内看到,一家名为“幺社领猫馆”的商家在商场负一层的一处公共空间“摆摊”,现场展示了多只等待领养的宠物猫。
走近后记者看到,每只宠物猫都被锁在展示柜之内,柜子的小空间内放有猫砂盆、垫子、食物和水。展示柜上贴出了宠物猫的相关信息,包括编号、品种、性别、出生日期、每月费用等。
“领养是免费的,但是后续每月会有198元或298元不等的消费,要在我们的平台上完成,用于给猫咪买一些猫粮或者其他用品。” 幺社领猫馆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说道,“要么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几千元的费用,相当于买断。”
记者从幺社领猫馆的官方平台——“幺社宠物”微信小程序中了解到,如果决定领养宠物,幺社宠物要求领养人成年并且工作稳定,支付宝芝麻信用分550分以上,并且绑定过银行卡,实名认证过,有优良的支付宝使用习惯。
记者从支付宝客服处了解到,芝麻信用主要是通过消费者的信用评分来提供各种信用服务,这些服务让消费者在某些场景下可以先享受服务或商品,然后在规定时间内付款。
为何领养宠物还对支付宝芝麻信用分有要求?记者多次拨打了幺社宠物的官方客服电话,在选择了“投诉与建议”选项后被告知未能成功接通,随即电话被挂断。而在记者现场咨询过程中,对于每月消费是领养人自掏腰包还是办理信用贷,上述工作人员也未予说明。
幺社宠物小程序中表示,领养人可以选择一口价一次性买断,或者按照无忧养宠要求,支付第一个月的宠物钱包带走宠物。同时,为避免弃养、转赠,宠物合约期2年内,支付宝会每月代扣宠物钱包费用存至小程序商城内,领养人可以使用余额购买宠物物资,不清零不限购,用完为止。
幺社宠物小程序中称,其会与领养人签订一份正式合约,告知宠物到家后的注意事项和么社宠物的服务,确保领养人知晓所有条款后再签字确认;还会当面对宠物进行理学健康检查,确保宠物接走当天无任何临床症状。
此外,宠物接走后365天确诊“猫瘟传腹”“犬瘟细小”可退宠,合约期730天内宠物因重大疾病夭折,可随时解约并退还剩余余额。
法律人士称背后暗藏诸多风险
“‘免费领养宠物’这一消费模式背后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安徽韶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绍荣说道。
李绍荣表示,商家提供的领养协议往往包含格式条款,存在合同法律风险。“有些条款规定若宠物死亡或丢失,消费者仍需履行协议付款;还有些规定提前解约要支付高额违约金。” 李绍荣说道,“这些条款属于免除或减轻商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内容。依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此类条款极有可能被认定无效。”
李绍荣还提到,商家若以 “免费领养” 为诱饵,隐瞒宠物真实健康状况、将用品价格虚高或者设置隐藏消费等重要信息,从而诱使消费者签订合同,这构成了欺诈。“按照《民法典》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李绍荣说道。
此外,李绍荣还强调,在“免费领养宠物”的消费过程中,商家强制消费者签订长期购买宠物用品协议,限制消费者只能购买其提供的用品,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品种、方式等权利,这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规定。
“若商家诱导消费者办理‘宠物贷’,这里面可能存在贷款利率不明、还款期限不合理、逾期费用过高等问题。一旦消费者因宠物死亡、生病或其他原因无力还款,就容易引发借贷纠纷。” 李绍荣进一步表示,消费者办理 “宠物贷” 后,若因各种缘由未能按时还款,逾期记录可能会被上传至征信系统,进而影响个人征信,会给消费者在贷款、信用卡申请、租房、就业等诸多方面带来负面效应。
来源:安徽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