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一次,管理所格外重视。干部们特意安排了干净的房间、新换的被褥,甚至还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大家都希望,阔别11年的夫妻能借此机会重修旧好。
1956年的一个冬日,28岁的李玉琴第六次走进抚顺战犯管理所。
她来探望的人,正是新中国重点改造的“末代皇帝”溥仪。
这一次,管理所格外重视。干部们特意安排了干净的房间、新换的被褥,甚至还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大家都希望,阔别11年的夫妻能借此机会重修旧好。
这一夜,被视作他们久违的“洞房花烛夜”。
谁能想到,第二天清晨,李玉琴却哭着提出:“我要离婚!”
一、被迫成为“末代妃子”的女孩
与婉容、文绣这些清宫里的皇妃不同,李玉琴是在伪满洲国时期被册封为“福贵人”的。
1943年,她还只是长春贫民区走出来的普通女学生,父亲靠打工供她读书。谁知,一纸命令改变了她的命运——她被“挑中”送进伪皇宫,成为溥仪的妃子。
但李玉琴很快明白,自己只是溥仪对抗日本人“安排婚姻”的挡箭牌。他既不宠爱她,还制定了二十一条规矩来约束她。多年夫妻,她在宫中不过是个摆设。
唯一的好处,是因为溥仪不重视她,日本人也就懒得利用她。
1945年日本投降,伪满覆灭。溥仪仓皇想逃往日本,却把李玉琴留在深山里“等消息”。很快,他被苏军俘虏。李玉琴也失去了所谓的“皇妃”身份。
二、受尽冷眼的“末代皇后”
回到长春后,李玉琴的人生比宫中更难。
别人不把她当普通女人看待,而是骂她是“汉奸家属”,处处排斥她。
她曾试着与溥仪脱离关系,却又在矛盾心情中写下血书,发誓“为溥仪守节”。
但现实是残酷的。她既没得到“皇族”的接纳,也没得到社会的宽容,只能靠自己打工维持生活。
即便如此,她依旧心存善意,多次探望狱中的溥仪,亲手做鞋、做衣物送去。
然而,溥仪妻子的身份始终像枷锁,带给她的不是荣耀,而是白眼与讥笑。
三、阔别11年后的同房
1956年,李玉琴第六次来到战犯管理所。干部们希望她能成为溥仪改造的精神支柱,于是破例安排了“夫妻同居”的机会。
这一次,溥仪表现得前所未有的温柔。李玉琴后来回忆:“是他给我脱的衣服,完事后还喃喃自语,说没想到这么好,还说可能会有孩子。”
但温存过后,李玉琴的心却更加坚定。她想到这些年因“皇妃”身份带来的委屈与孤独,忍不住哭着喊出:“我要离婚!”
四、坚决离婚,终于自由
1957年,李玉琴正式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理由是:
与溥仪分离11年,毫无真正感情;
年龄差距悬殊;
婚姻并非出自自愿。
溥仪最终也妥协,在答辩书中写道:希望她能拥有美满的家庭生活,安心工作,因此“完全同意离婚”。
1957年5月20日,这段特殊的婚姻,随着法院的判决画上了句号。
离开溥仪后,李玉琴很快再婚,拥有了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庭。
五、各自重生
1961年,两人再次相遇时,已能平静地像朋友一样吃饭聊天。第二年,溥仪来信告诉她:自己也即将再婚,对方是普通护士。
李玉琴拿着信,百感交集。多年纠缠,终于各自获得自由。
晚年的李玉琴曾感慨:“我比婉容、文绣和谭玉龄的命运都好。是新中国改变了我的命运。”
结语
从“被选中的福贵人”,到哭着坚持离婚的女人,李玉琴的人生,映照着那个时代无数女性的无奈与坚强。
她没有让过去的身份定义自己,而是勇敢选择了平凡。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来源:一航走遍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