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下列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 告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下列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发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请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举报,举报电话:0778-8223589。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5年第一批)
邓国华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永安村五昌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7****0015。执行标的:51.03万元。
余春宁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纳翁乡板阳村腊洞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1****0015。执行标的:3.25万元。
莫年珍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三家村呇阴屯,公民身份号码:4524271991****2529。执行标的:3.4万元。
梁国浪
男,住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3号中源华府6栋,公民身份号码:4527241986****3139。执行标的:3.4万元。
符晨湘
男,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岩乡达科村光显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41985****3131。执行标的:3.4万元。
廖德胜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地门村地门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3****2412。执行标的:30.45万元。
金凡顺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金林木业有限公司,公民身份号码:6224251964****2334,执行标的:40.37万元。
林义强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古耀村中间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9****0051。执行标的:14.12万元。
朱清文
男,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8号,公民身份号码:4501031967****1054。执行标的:528.18万元。
朱望英
女,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沙大道11号,公民身份号码:4330241969****2365。执行标的:528.18万元。
张 意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集成村塘子岭,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92****2810。执行标的:15.55万元。
罗耀意
男,住湖南省新邵县雀塘镇草塘村2组 ,公民身份号码:4305221969****1714。执行标的:14.3万元。
韦贵希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寨岑村板吴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6****4034。执行标的:10.49万元。
韦金菊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凤凰寨龙栖苑,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4****0025。执行标的:15万元。
谭金渊
女,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民权村旦洞屯三队,公民身份号码:4527241984****0822。执行标的:10.29万元。
廖克仁
男,住广西柳州市柳江县百朋镇尧治村里敏屯,公民身份号码:4502211976****2450。执行标的:1.76万元。
莫思永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里江村下铁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1****5210。执行标的:2.45万元。
莫建波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里宁社区街上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1****5213。执行标的:2.45万元。
罗炳坤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章罗村平定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67****0014。执行标的:28.34万元。
陈 柘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0****0890。执行标的:9.67万元。
唐庆想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四堡村板坡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2****4033。执行标的:12.87万元。
谢 双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矿务局,公民身份号码:4527021970****0029。执行标的:30.97万元。
莫秀明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三灵村鸡灵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5****0876。执行标的:4.29万元。
潘常达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横岸村大山脚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6****0015。执行标的:6.01万元。
甘爱清
女,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一平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72****1642。执行标的:6.07万元。
邱有福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兼爱乡地龙村安洞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82****4813。执行标的:4.15万元。
周远航
男,住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进新村进洞屯,公民身份号码:4527231991****2837。执行标的:1.5万元。
唐加宝
男,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古井路2号8栋,公民身份号码:5107021975****1714。执行标的:81.14万元。
广西升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西宜州区庆远镇桂茂路东安置区D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81MA5Q38****,执行标的:49.4万元。
广西罗城维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双蒙村下东粟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25MABQD9****,执行标的:670.54万元。
法条链接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南天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