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优化消费环境,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积发挥全省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试点法院优势,为广大“家人们”上架了四个法治“礼包”,送出新闻通气会、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和《消费纠纷典型案例选编》四重“福利”!
殷钰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优化消费环境,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积发挥全省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试点法院优势,为广大“家人们”上架了四个法治“礼包”,送出新闻通气会、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和《消费纠纷典型案例选编》四重“福利”!
“一重礼”:一场新闻通气会
3月14日上午,贡井区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通气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宁、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邓海川出席,四川法治报、四川长安网、自贡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应邀参加。
杨宁通报了贡井法院近三年消费类纠纷审判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对消费类案件的数量、特点向记者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对贡井法院主动融入消费纠纷治理新格局的成效进行了展示。
邓海川将贡井法院汇编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选编》(第五期)正式发布,并简要介绍了该选编的八个具体案例。
媒体就普通老百姓如何利用现有法律资源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5G电商诉讼服务站如何更好的发挥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和讨论。
“二重礼”:一堂法治讲座
近日,行政庭庭长邓海川对下岗职工、退伍军人等打算从事5G电商、直播带货的群体,以“《民法典》人格权编重点法条解读”为主题开展了一场法治讲座。
邓法官通过现场讲解自己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两个典型侵犯人格权案例,特别提醒电商群体在直播带货过程中,谨防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并逐条解析人格权编重要内容,提倡大家通过优质、正能量的作品创作吸引观众,避免拍摄低俗、恶搞、擦边的视频博取流量,审慎使用夸张、夸大的宣传用语、带货话术。
通过这堂法治讲座,提振了下岗职工、退伍军人从事5G电商的带货信心,为其树立了规范带货、完善售后的意识,让5G电商“放心”带货,让消费者“安心”买货,有效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
“三重礼”:一次法治宣传
3月13日,贡井区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贡井区桓太城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有趣的典型案例开展情景化普法,吸引了一大批来往群众。“咋子识别商品质量标准”“新买的电器扯拐了咋子办”“旧货当新货卖,想起诉要求假一赔三……”面对现场群众热情高涨的提问,法院干警就商品质量标准、侵权行为类型、权利救济途径、如何提升防范意识等多个方面进行讲解;尤其针对学生、老人消费群体,着重构建其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现场群众纷纷表示收获颇多、好评不断。
“四重礼”:一期《消费纠纷典型案例选编》
自2021年起,贡井法院每年都将审理的典型消费维权案例和消费纠纷化解诉调对接服务站化解的类型化消费纠纷编纂成册,汇编成《消费纠纷典型案例选编》。
2025年第五期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选编》新鲜出炉,选取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例,通过剖析案情、明确裁判规则、释明适用法条,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规范引领生产经营者在生产、流通、消费、售后各环节、全流程保护产品质量安全。
贡井法院负责人表示你,将精准把握全省消费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目标任务,锐意进取、珍惜机遇、担当奋进,继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源头预防降风险、多元解纷提效能、智慧赋能强支撑、协同共治聚合力,构建强化“预防在先、分层过滤、多元共治”的消费纠纷治理新格局,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从“事后救济”向“全程治理”转型升级,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为建设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
来源:川法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