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坚实防线,8月8日晚,秀洲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联合嘉北派出所,对辖区内多家KTV、酒吧等重点娱乐场所展开一场“不打招呼、直插现场”联合突击清查行动。
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坚实防线,8月8日晚,秀洲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联合嘉北派出所,对辖区内多家KTV、酒吧等重点娱乐场所展开一场“不打招呼、直插现场”联合突击清查行动。
此次联合行动重点检查是否有未成年出入、是否有未成年人参与娱乐活动等情况,检察官向场所从业人员及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清查中,检察官、民警细致查看了入口及显著位置是否清晰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场所身份查验不够细致、未设有“未成年人禁入”标识、标识位置偏僻、相关字迹模糊等情况,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
此次检警联合清查行动,既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雷霆行动,也是播撒法治种子的深耕之举。下一步,秀洲区检察院将深化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畅通举报渠道,持续凝聚“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温暖的成长“防火墙”,着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社会环境。
本期普法知识,让检察官告诉你答案
问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进入娱乐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答
问
家长是否可以带娃去KTV等娱乐场所?
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是成年人交际的场所,存在大量饮酒、抽烟的人群,有高强度灯光、音响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即使有家长陪同也不可以进入上述场所。
答
问
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进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年满十六周岁的已有工作收入的未成年人,仍然不可进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
来源:秀洲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