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医药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8-15 16:40 2

摘要:广东省中医药局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改革前称“广东省卫生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内设办公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规划财务处(人事处)、医政处、科技教育处等4个职能处室,含省中医药局本级在内的共计6个单位纳入预算管理:广东省中医药局机关本部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能

广东省中医药局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改革前称“广东省卫生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内设办公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规划财务处(人事处)、医政处、科技教育处等4个职能处室,含省中医药局本级在内的共计6个单位纳入预算管理:广东省中医药局机关本部、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2.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中医医疗、民族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

3.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4.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和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5.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6.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7.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中医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8.承办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卫键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全省中医药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为统筹推进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推动广东中医药强省高质量发展,主要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是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资金主要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文化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事项。

二是广东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支持市级中医医院创三甲、县级中医医院创二甲、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创新、中医师承“薪火工程”对口师承带教等5个项目。另有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医骨伤科创中心和省中医药科学院3个项目采用“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具体支持额度。

三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单位临床协同研究用房、重点专科用房、中医医疗技术中心、经典病房、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中药制剂室等方面进行建设,并打造中医药继承和自主创新的平台。

佐证材料:1-1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省中医药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是通过专项资金扶持,一是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能力。(1)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67张,(2)县办中医医院覆盖率达到96%,(3)年度中医总诊疗人次达到1.95亿人次,(4)全国百强中医医院数≥10。二是加强中医药保护和利用,推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1)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5人,(2)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21%。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决算收入

省中医药局2024年的本年决算收入为1,637,63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108.44万元、事业收入1,484,938.99万元、其他收入81,582.94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1,572,044.52万元增加65,585.86万元,增长4.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060.11万元,增长108.85%;事业收入增加6,444.67万元,增长0.44%;其他收入增加22,081.07万元,增长37.11%。

2.决算支出

2024年的本年决算支出为1,619,926.07万元,较年初预算1,571,417.92万元,增长3.09%。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具体支出及变动情况见表*

表1单位:万元2024年决算支出数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增减变动合计1,619,926.081,571,417.923.09%基本支出1,514,306.361,491,271.701.54%人员经费633,344.30605,894.694.53%公用经费880,962.06885,377.01-0.50%项目支出105,619.7280,146.2231.78%

变动分析:

(1)基本支出全年决算数1,514,306.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34.66万元,增长1.54%,基本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的差异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人员经费全年决算数633,344.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4.53%,主要原因:一是追加2023年度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奖有关经费支出945.74万元,二是部门下属公立中医院本年在职人员人数增长了5.23%,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有增长。

二是公用经费决算数880,962.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0.50%,公用经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差异较小。

(2)项目支出决算数105,619.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31.78%,主要原因中央和省财政对中医药建设事业高度重视,加大了投入力度,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追加下属医院 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省中医院国家医学中心、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及保健基地医院建设补助等项目经费。

佐证材料:2-1 省中医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为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省中医药局组织局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全面开展资金绩效评价,通过审核自评材料和专项资金现场评价,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和绩效目标表,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及时查找原因,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渐改进,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2024年度省中医药局较好地实现了年度总目标和专项资金既定目标,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基本完成中医药强省阶段性目标,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经综合分析与考评,2024年省中医药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分(具体见表1,暂无法给出自评分,缺省财政厅评分数据),绩效等级为“良好”

表2 评价情况总表

评价指标分值评价得分(分)得分率(%)评价总得分100一、履职效能50(一)整体效能25(二)专项效能25二、管理效率50(一)预算编制5(二)预算执行4(三)信息公开33

(注: 省财政厅反馈的部门整体自评表)

(二)履职效能分析

2024年,全省中医药系统聚焦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三大任务”,我局紧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举措升华为制度成果、转化为改革红利,我省在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总体成绩跃居全国第一,4个中医药创新案例获得国家卫生健康综合督查组肯定和推荐,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促成16个项目落地,深圳、佛山、中山3市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高质量党建引领全省中医药发展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日臻完善。一是系统谋划推进。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省人大和省政协分别开展《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中医药法规的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持续建立健全。二是部门联动共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布局“岭南中医药现代化及关键技术装备”等新一轮省重点研发专项。《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广东省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等法规政策举措相继出台,各部门密切配合、同题共答,激发出中医药发展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三是改革成效明显。深圳市启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项调整,重点支持中医发展。中山市打造中医药“防治康”一体化服务模式,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中期评估成绩位列全国第二。惠州市入选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数字中医”子项目获中央财政4400万支持。明确公立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指标条件,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中医”属性。已将1336个中成药、1655种中药饮片、1295种中药制剂和136种具有传统中医特色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0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入选第二批“岭南名方”并获得“医保基金单独支付”等政策支持。更多高品质的“中国药”加速研制,3个中药新药获批上市。中药产业做强做大,韶关市粤北特色南药种子种苗繁育产业化基地等9家单位获评第三批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化州橘红入选农业农村部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四是加大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期评估,遴选改革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其中广州“岐黄护苗 培根铸魂育人才”、云浮“厚植南药产业发展根基”等15个地方实践被《中国中医药报》专栏推介,引发广泛关注。

二是优质中医药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进一步增强。2024年全省医疗机构中医类门诊服务总量达2.41亿人次,中医出院总量达320.7万人次,在全省的占比分别为25.6%和14.8%,中医利用率不断上升。一是重点项目引领示范。1家中医类医学中心获国家发改委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2家输出医院推动4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地市等“国”字号项目建设稳步推进,14家中医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进入百强榜,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广东)首次亮相内地六省(区)及港澳紧急医学救援联合演练,高水平中医医院带动效应加快释放。二是中医特色优势持续巩固。完成“十三五”198个省级重点专科、48个特色专科验收工作,新增80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数量居全国第一)和160个“十四五”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及82个特色专科,全力打造区域一流、国内领先的中医名科。遴选2家省级中医特色康复医院,探索以“中医+康复”发展模式丰富三级康复医院中医药服务内涵。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等7家机构获评国家妇幼中医特色建设单位,新增5家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基地,持续推动中医药妇幼融合发展。制定发布《岭南传统天灸技术操作规范》《耳穴养生保健操》等10个中医地方标准和13个中医团体标准。三是中西医结合服务持续扩容。深化建设3个国家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38个“旗舰”科室,遴选公布14个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20个“旗舰”科室,稳步开展地市级“旗舰”项目,初步构建从国家到省市的三级中西医协同“旗舰”体系。四是全生命周期中医药健康保障不断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持续提升,分别较上年度提高4.21%和4.37%。佛山市、东莞市入选国家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城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等8家单位获评首批地市级中医治未病区域指导中心,全省5A 级治未病服务质量的医疗机构突破12家。五是数字赋能中医药发展。遴选省中医院等首批7家单位开展“智慧中医医院”建设,东莞市基本建成“5G+”名中医智能远程诊疗平台(获评广东医改十大创新典型案例),广州市黄埔区实施“智慧中医诊疗大模型”项目,茂名市在2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数字中医”智能AI 项目试点建设。

三是“百千万”工程中医药担当更加彰显。推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明显增强。一是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深汕中医医院挂牌成立,补齐地级以上市中医医院最后一块拼图。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为100%,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全部建成二甲中医医院。二是基层中医药服务主阵地不断夯实。县中医院实现“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全覆盖,100种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推广应用;城市三甲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县中医院全覆盖。中医馆内涵提升和中医阁建设持续深化,414家中医馆和1650家中医阁完成建设。广州、肇庆、云浮3个地级市和高州市等34个县 (区、市)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市、区)省级初评,1050家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上线中医馆信息平台,经初步统计基层中医诊疗量占比达37.50%,群众中医药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三是基层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持续加大。全省新招收中医类别订单定向医学生763人,中职教育中医类专业备案招生680人。926名中医馆骨干人才、县级中医骨干人才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1555人通过中医全科转岗(岗位) 和助理全科医生规培结业考核。截至2024年底,我省注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达12,700余人,每万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为0.93。四是重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省属中医医院更多优质资源辐射基层,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举办8期“中医医院临床能力提升培训班”,省中医院牵头239家医院建设协作医院,其他省级中医机构也开展“一院一项目”帮扶工作,充分体现了 高水平中医医院的责任担当和服务基层情怀。纵向帮扶罗定市和龙湾镇帮镇扶村工作稳步推进,中医药助力当地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

四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全省拥有1名工程院院士、4名国医大师、8名全国名中医、187名国家级中医药人才和300多名省名中医,人才比较优势稳步增强。一是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计划,新建68个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34个师承项目;新增8个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4个省级中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39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全省多个地市开展“西学中”培训,备案人数达5565 人。二是人才评聘政策进一步优化。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建设并首次运用中医专业高级职称临床评价指标体系。湛江等地市名中医评选工作顺利开展,行业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三是人才队伍稳步壮大。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卫生健康人才)增选中医药类领军人才7名、青年拔尖人才19名。招录中医规培医师1170人,2033人通过结业考核,通过率达99%。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计划”,培养省级骨干师资1530余人。全省现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 医师6.7万人,较去年增长0.4万人。

五是中医药科技创新驱动能力不断提升。以“三室四院一中心”为龙头的高水平科研矩阵优势持续巩固,中医药创新发展引擎进一步夯实。一是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省实验室建设1期工程建成启用,建设中医药横琴大模型、智算中心等高端科技平台。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平台启动建设,围绕中医经典名方治疗恶性肿瘤、风湿免疫与代谢疾病等重大疾病药物研发开展攻关。二是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病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不断提高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疗效。10个病种入选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3个病种获批强化建设项目。三是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4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落户广东,中医药创新团队项目、中医治疗优势病种临床循证能力提升项目、医疗机构中药质量提升项目等科研项目和平台专项有序开展。6项中医药科技成果获得2023年度省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2项。四是推进国医大师等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研究。整理形成国医大师 诊疗方案5项,推广应用到80余家医疗机构,培养进修人员150余名。肇庆市实施岭南中医梁氏流派传承“百人工程”,在省内建立4个流派传承工作站。

六是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交流合作取得新成效。21 个地市先后举办“中医药文化夜市”,其中珠海打造“中医药文化街”,深圳、汕头、佛山、河源、惠州、东莞、中山、阳江、肇庆、潮州、揭阳等地市常态化举办“中医药文化夜市”,“老中医”焕发新活力。一是持续打造中医药文化精品。 联合惠州、茂名创作拍摄的《岭南医道-葛洪》《岭南医道 · 寻踪潘茂名》中医药人物纪录片顺利播出,总体收视达1407万人次。举办26期“国医大讲堂”科普讲座,线上线下观看总人次近43万。开展10站17场“大医精诚----中医名家走基层”系列活动,直接服务群众3500余人次、培训基层医护人员1000余人。二是持续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模式。开展“身边的中医药”随手拍、“港澳珠中江阳”中医特色疗法技能大赛、莞邑中医论坛、葛洪文化节等活动,59名中医人成为“健康广东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宣讲员,中医药文化日益融入大众,中医药正能量持续传播。 三是中医药“走出去”步伐加快。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行业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实施“大湾区中医访问学者计划”“大湾区进阶中医临床培训计划”,组织参加香港“中医针灸戒烟服务培训班”,5批次超4万瓶院内制剂跨境调剂至澳门镜湖医院使用。 中医药“出海”成果丰硕,我省在非洲及南太平洋建立5个国家 级中医药中心,广药集团在海外建设第二家王老吉凉茶博物馆, 汕头市中医医院与泰国华侨中医院缔结为友好医院,粤澳合作中 医药科技产业园累计完成24款中成药产品的国际注册和备案。

1.整体效能

该指标权重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其中: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指标权重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对照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各项指标申报预期值,按照年度工作总结、各类评价报告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共9项,完成指标9项,总完成率为100%,具体情况见表3,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分10分。

表3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自评指标年 度目标值年 度实现值指 标完成率(%)未能达标完成或完成率在150%以上的具体原因1中医阁建设数量(个)8718711002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基地建设数量(个)551003新建或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2000≥20001004示范中医馆建设数量(个)92921005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数量(个)20201006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提升1007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设备验收合格率100%100%1008人才培养合格率≥90%97.68%1009成本控制的有效性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100%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指标权重分值10分,自评得分9.52分。对照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各项指标申报预期值,按照年度工作总结、各类评价报告等,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共21项,完成指标20项,总完成率为95.23%,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自评得分9.52分。

表4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表

1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人)0.690.931362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5560.741103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2122.791094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450.531185全国百强中医医院数(家)≥10151006年度中医总诊疗人次(亿次)1.952.521.297县办中医医院覆盖率(%)961001048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张)0.670.761139中医类医疗机构数(万个)2.392.5210510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覆盖率(%)9010011111中医类医院年出院人次(万人)214.8728413212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例(%)15.3715.3810013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覆盖率(%)9010011114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的比例(%)8592.8610915完成服务内涵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馆比例%≥58.410016设置中医阁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比例(%)≥34.9210017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10099.5199.5118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提高10019中医药科研能力提高提高10020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提高10021就医患者满意度≥85%96.45%100

(3)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

该指标权重分值5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自评得分5分。

2.专项效能

该指标权重分值25分,自评得分23.91分。其中:

(1)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

该指标权重分值20分,自评得分19.28分(见表5)。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报送2024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分配方案的函》(粤中医函〔2023〕348号),省中医药局对省本级专项及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开展并完成相关绩效评价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具体绩效情况见《2024年省级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共三项政策任务,建设项目共计766个,完成740个,总体完成率为96.61%,分别是任务一: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任务二:广东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项目106个,完成103个,完成率为97.17%。任务三: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659个,完成636个,完成率为96.51%。

表5 2024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项目绩效自评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指标实现值分值评分过程资金管理资金支出率100%50.93%63.06支出规范性资金支出规范资金支出规范66事项管理程序规范性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资金管理程序规范44监管有效性资金监管有效资金监管有效44产出数量指标项目完工的数量(个)1133奖励市级中医医院成功创三甲数量(家)1133奖励县级中医医院成功创二甲数量(家)5533中医药师承人数100名老师带教200名基层人员97名老师带教194名基层人员32.91中医药人才培养人数(人次)≥1200152933示范中医馆建设数量(个)929233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基地建设数量(个)5533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数量(个)4433质量指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提升33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设备验收合格率(%)1009532.85培训合格率(%)9097.6822设备到位率(%)1008021.60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得到改善22时效指标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024年12月22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有效性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22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提升44医院在全国影响力巩固和提升巩固和提升44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提升44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张)≥0.650.7644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例(%)15.3715.3844中医类医院年出院人次(万人)202.48284.0044生态效益指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率(%)0044可持续影响指标重大事故发生率(%)0044中医药服务资源配置逐步优化逐步优化44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8596.4544合计10096.42

一是2024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资金绩效完成情况

对照2024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如表6所示。

表6 2024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资金绩效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指标实现值过程资金管理资金支出率100%100%支出规范性资金支出规范资金支出规范事项管理程序规范性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资金管理程序规范监管有效性资金监管有效资金监管有效产出数量指标项目完工的数量(个)11质量指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提升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设备验收合格率(%)10010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024年12月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有效性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提升医院在全国影响力巩固和提升巩固和提升生态效益指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率00可持续影响指标重大事故发生率00中医药服务资源配置逐步优化逐步优化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8595.55

二是2024年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资金绩效完成情况

对照2024年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如表7所示。

表7 2024年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资金绩效完成情况

过程资金管理资金支出率100%22.58%产出数量指标奖励市级中医医院成功创三甲数量(家)11奖励县级中医医院成功创二甲数量(家)55中医药师承人数100名老师带教200名基层人员100名老师带教194名基层人员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097设备到位率(%)10040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得到改善时效指标资金执行进度(%)10022.58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有效性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满意度患者满意度(%)≥8589.54培训教师及受训学员满意度(%)≥90100

三是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

对照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如表8所示。

表8 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绩效完成情况

过程资金管理资金支出率100%76.15%产出数量指标中医药人才培养人数(人次)≥24002968市级康复中心建成数量(个)33示范中医馆建设数量(个)9292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基地建设数量(个)55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数量(个)44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096.36设备到位率(%)100100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得到改善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有效性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提升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张)≥0.650.76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例(%)15.3715.38中医类医院年出院人次(万人)202.48284.00生态效益指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率(%)00可持续影响指标重大事故发生率(%)00满意度患者满意度(%)≥8599.11培训教师及受训学员满意度(%)≥9098.97

佐证材料:3-1 202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总结,3-2 2024年广东省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简本,3-3 2024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绩效自评报告,3-4 2024年省级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主管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率

该指标权重分值5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5分。

(三)管理效率分析

1.预算编制

该指标权重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其中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项目入库率得分2分,储备的二级项目使用率自评得分2分;新增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自评得分1分,我局2023年无新增预算申请的事业发展性支出一级项目、部门预算500万元以上二级项目。

2.预算执行

该指标权重分值4分,自评得分3.99分。其中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预算编制约束性得分0.99分,资金下达合规性得分1分。财务管理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省中医药局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出台并印发了《省中医药局机关内部控制规范》;在2020年修订《广东省中医药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2020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对各类收入、支出、票据、现金及银行存款、专项结余资金管理以及审核审批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佐证材料:4-1 省中医药局机关内部控制规范,4-2 广东省中医药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3.信息公开

该指标权重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其中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预决算公开合规性得分2分,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自评得分1分。2023年部门决算、2024年部门预算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部门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其中包含部门预算、决算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等;同时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并完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上年度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等,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情况及公开路径填报“公开情况反馈表”,连同自评材料通过“预算绩效管理”模块一并报送省财政厅。

佐证材料:5-1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界面截图,5-2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界面截图,5-3 2023年度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示截图,5-4 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示截图,5-5 公开情况反馈表

4.绩效管理

该指标权重分值15分,自评得分12.7分,其中:

(1)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该指标权重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我局以综合制度的形式出台了《广东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管理办法》,明确了各层级的职责分工及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与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并绩效目标的申报、管理、运行监控、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明确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管理责任,强化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我局对部门内部处室的职能进行了分工并形成制度依据,在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版面进行公开。

佐证材料:6-1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2)绩效结果应用

该指标权重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监控预警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和重点评价意见的结果应用,如定期查看国库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将监控预警提醒信息反馈给资金使用单位,要求限时完成挂接工作;对省财政厅2023年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问题的根源,严格按照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报告并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按照《广东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在部门预算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上,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之一,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佐证材料:6-1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7-1 关于省中医药局自评复核意见分析和整改措施

(3)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该指标权重分值7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4.7分,其中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质量评分2.2分,部门自评复核等级情况评分2.5分。

5.采购管理

该指标权重分值10分,自评得分6分,其中:

(1)采购意向公开合规性权重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我局纳入部门预算支出范围的采购项100%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采购意向,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采购意向公开合规性得分0.5分,采购意向公开时限得分1.5分。

(2)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权重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0分。

(3)采购活动合规性权重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自评得分2分。我局及下属医院的采购业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

(4)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权重分值3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1分。扣分原因:个别政府采购项目没有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

(5)合同备案时效性权重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0分。扣分原因: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

(6)采购政策效能权重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1分。

6.资产管理

该指标权重分值10分,自评得分7.5分,其中:

(1) 资产配置合规性

该指标权重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对照《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粤财资[2011]17号),我局办公用房面积981.17平方米,本单位实际使用办公室用房566.24平方米,人均(按编制人数)18.27平方米,符合办公用房标准;我局车辆3台(主要负责人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各1台)价格及排气量均符合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办公设备配置参照《配置标准》进行配置,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内部审批控制、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等工作。

佐证材料:8-1 省中医药局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

该指标权重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根据2024年省中医药局部门决算报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共1027.82万元,截止2024年底已缴交本级国库1027.82万元,无应交未交收入。

佐证材料:8-2 2024年广东省中医药局部门决算报表 F02

(3)资产盘点情况

该指标权重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按要求委托第三方以2025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并出具了《固定资产盘点分析报告》,部门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物卡跟踪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原则。

佐证材料:8-3 省中医药局(本部)2025年1月固定资产盘点分析报告

(4)数据质量

该指标权重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1.5分。

(5)资产管理合规性

该指标权重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出台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省中医药局机关内部控制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佐证材料:4-1 省中医药局机关内部控制规范,9-1 广东省中医药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6)固定资产利用率

该指标权重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0分。

7.运行成本

该指标权重分值3分,自评得分2.32分,其中:

(1)“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该指标权重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0.92分。

(2)经济成本控制情况

该指标权重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数据,得分1.28分。根据《经济成本分析自评表》,自评表满分为10分,对比《经济成本分析指标变化对比标准》,经济成本控制情况、经济成本水平、其他支出合理性指标总自评分为6.4分,其中:“运行成本控制效果”自评得分为4分,“运行成本变化”自评得分为2.4分,“其他支出合理性”自评得分为0分。

运行成本控制效果中的单位能耗支出0.11元/平方米,单位物业管理费13.18元/平方米,人均行政支出0.1万元/人,人均业务活动支出0.18万元/人,人均外勤支出0.07万元/人,公用经费支出0.7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均排名前20。

佐证资料:10-1 部门经济成本分析自评表,10-2 2023年评分标准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市县项目所在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资金到项目执行单位。部分地方财政紧张,地方财政只支付了一部分资金或未支付给项目执行单位,导致项目未能按照预期进行,项目推进缓慢,影响项目执行效率、产出和效益。

(2)采购管理特别是采购合同备案时效性的管理与财政部门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采购合同未及时备案。

2.改进措施

1)加强对市县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的常态化监管。省局各处室和项目经办人密切关注项目的资金拨付及执行情况的监控,加强与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省属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形成常态化督导管理。

(2)采购管理特别是采购合同备案时效性的管理与财政部门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采购合同未及时备案。

三、其他自评情况

四、上年度绩效自评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和整改工作,针对上年度绩效报告指出的采购内控制度、合同签订及备案时效、资产管理数据质量、固定资产利用率等方面的问题,分析研究问题发生的根源,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不断规范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针对采购管理得分率低的问题

一是制订《广东省中医药局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省财政厅采购处报送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备案的函件;二是向省财政厅采购处了解“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合同备案时效性”扣分详情后,督促下属医院按规定,在采购项目发出中标通知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做好中标后的管理工作。

采购内控制度建设、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及合同备案时效性指标由省财政厅赋分,分值5分,2023年得分1分,得分率20%;2024年得分5分,得分率*%。采购内控尚未建立备案,合同签订时效性及备案不及时问题依然存在,将是今后整改的重点。

(二)针对资产管理数据质量和固定资产利用率得分率低的问题

向省财政厅资产处了解扣分详情后,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提升国有资产年报数据的完整、准确性,确保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同时加强本部门及下属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我局和局管省属中医医院共同努力,资产管理数据质量指标由省财政厅赋分,分值2分,2023年得分1.5分,得分率75%,进步明显,2024年得分*分,得分率*%;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由省财政厅赋分,分值2分,2023年得分0分,进步明显,2024年得分*分,得分率*%;。

已完成2023年关于省中医药局自评复核整改和上报工作。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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