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近日,一“14岁少女花150元文身,清洗费用需76万元”的新闻引发热议。
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可以向民政、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处置。对个人违反规定擅自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制定。本办法于2022年6月6日由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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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