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流言这东西,比流感蔓延的速度更快,比流星所蕴含的能量更巨大,比流氓更有恶意,比流产更能让人心力憔悴。”这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的经典表述。如今,流言上了网,变成了网络谣言,其传播的速度、流传的广度以及潜藏的破坏程度,都是呈几何倍数级增长的。
□融声
“流言这东西,比流感蔓延的速度更快,比流星所蕴含的能量更巨大,比流氓更有恶意,比流产更能让人心力憔悴。”这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的经典表述。如今,流言上了网,变成了网络谣言,其传播的速度、流传的广度以及潜藏的破坏程度,都是呈几何倍数级增长的。
分析网络谣言的传导机制,伊始于谣言制造者,发酵于谣言传播者。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公众产生偏激情绪,从而造成网络甚至现实社会的失序,网络暴力也随之而生。从寻亲少年刘学州被网暴致死,到染粉色头发的杭州女孩郑灵华被网暴身亡、痛失孩子的武汉妈妈被网暴跳楼,再到河南周口妇产科医生疑因网暴侵扰坠楼身亡……这些触目惊心的网络暴力案,或许最初只是一个造谣者的一点“唾沫星子”,但在数以亿计的网民规模下,星点的唾沫都会酿成一场害人害己的暴风雨。
我们该如何做,才能有效遏制网络谣言传播、斩断网络暴力的链条?
必须亮出法律利剑,让网络谣言止于“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造谣传谣,既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能构成治安违法。一旦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则会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必须依法从快从严查处,让违法者有痛感,让从业者知戒惧。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数据显示,2024年,公安机关全年侦办涉及网络谣言案件4.2万余起,查处造谣传谣违法犯罪人员4.7万余人。柳江区人民法院曾依法审理一起试图通过删除虚假言论逃避法律责任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该案中,侵权人在得知被起诉后,立即删除了短视频并注销账号,但依旧被判决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那些怀着侥幸心理,以为发布不实信息后一删了之就能够逃避法律责任的“键盘侠”们该醒醒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网络中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互联网记录,就算删除信息也不能逃避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而对于普通网民,每个人都是信息传播的节点。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有的热衷分享“小道消息”,有的喜欢通过各种渠道“猎奇线索”,虽本人也许无心传谣,客观上却起到了传谣的效果,在不断的“吃瓜”和“围观”之中,网民不知不觉成为网暴的帮凶,使得谣言的无意识传播和非理性传播大行其道。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当人们越来越习惯荒诞,甚至为荒诞助力,融入荒诞,与荒诞成为一体,必将吞噬残存的真实。要想改变世界,必须从改变自己开始;要想撬起世界,必须把支点选在自己心灵上。在无法分清网络舆情和网络谣言的时候,应当更加理性看待网络热点事件,更加理性客观判断事件的结果。事实尚不清楚时,不妨“让子弹飞一会儿”,切莫成为谣言“中转站”。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知者。网络谣言止于“治”,更止于“智”。
来源:我爱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