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1号总林长令!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责!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3-17 23:28 1

摘要:各级林长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细属地领导、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态化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森林

2025年1号总林长令

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林长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细属地领导、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态化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禁止林区野外用火命令,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定格、定人、定责、定图,组织力量加大对重点区域巡查密度和频次,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入山林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收缴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把火源堵截在山下林外。

强化防火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知识和火灾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积极举报违规用火行为。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类扑火队伍时刻保持临战状态。要足量储备防火物资和装备,及时检修和维护扑火机具、车辆、通讯设备等,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严格值班管理制度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要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和虚报、迟报、瞒报等现象。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对因防灭火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组织扑救不及时等造成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朝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示:当前正处于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期,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存在吸烟、野炊、烧荒、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若违反规定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朝阳市公安局温馨提示:3月10日至5月31日,全市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焚烧秸秆、垃圾,野炊烧烤、乱丢烟头 ,烧纸祭祀等一切野外用火。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2119或110报警,引发火灾将追究刑事责任。 守护绿色家园,你我共同参与!

朝阳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野外

非法用火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依法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朝阳市森林草原防火公告》《朝阳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朝阳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防火期结束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火区:全市行政区一切森林和草原区域及林缘草缘10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区。

二、森林草原防火期: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每年的3月10日至5月31日。

三、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烧荒、燎坝沿、烧地格、烧茬子等农事用火;

(二)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三)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上坟烧纸、烧香、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和迷信活动用火;

(四)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吸烟、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等其它野外用火行为;

(五)严禁对防火工作人员实施殴打、故意伤害、威胁、公然侮辱等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因故意放火或野外用火引起火灾以及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市3月10日进入高火险期,特别是农耕时节焚烧秸秆、烧荒现象增多,清明节焚烧祭祖活动增多,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损失,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者视情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朝阳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日

来源:掌上新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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