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官和书记员业务素质高、工作态度好,作为当事人,我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特致函表示感谢!”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二七法庭法官习静的办公桌上,摊开着当事人赵某送来的一封感谢信。这起标的额仅700余元的纠纷,以“‘小案’不小办”换来了当事人真挚的谢意。
“法官和书记员业务素质高、工作态度好,作为当事人,我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特致函表示感谢!”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二七法庭法官习静的办公桌上,摊开着当事人赵某送来的一封感谢信。这起标的额仅700余元的纠纷,以“‘小案’不小办”换来了当事人真挚的谢意。
赵某是某停车场的老主顾。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去停车场取车时却发现,车身上竟多了一道明显的刮痕,维修花费了700余元。
当赵某拿着维修票据找到经营该停车场的某物业公司,要求其赔付时,该物业公司却坚持认为车辆并非在停车场停泊期间被剐蹭。认识分歧激起层层波澜,多次协商未果,赵某诉至法院。
立案后,习静组织开庭审理。庭审期间,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赵某据理力争:“车开进来的时候好好的,出去就看到有刮痕,我取车时拍了照片,是你们管理不到位!”
“照片确实是在停车场拍的,但是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车进来之前没有剐蹭?搞不好,在外面就已经受损了。”物业公司负责人眉头紧皱,略显不耐烦。
“我要看监控……”赵某要求物业公司提交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期间的所有监控视频。物业公司当庭提交了赵某驾车进出停车场闸机口的片段视频,但赵某车辆停放位置处在监控死角,关键证据缺失。
习静意识到,这起纠纷虽然所涉金额不大,但要做到“胜败皆服”,必须查清关键事实——车辆是否在停车场被剐蹭。
庭审结束后,习静第一时间前往案涉停车场,沿着赵某描述的停车路线反复查看,但未发现有其他监控可以带到现场画面。想起庭审中赵某提及发现车辆被剐蹭后报了警,习静又立即前往辖区派出所调取材料,然而也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对此,习静决定回到“原点”,重新梳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寻找新的突破口。
厚厚的案卷间,习静再次将目光聚焦在那段已经反复播放了数次的出入口视频上,一帧一帧地仔细查看。就在视频播放到车辆缓缓驶入闸机口的一帧画面上,习静突然发现视频右下角的门岗岗亭处有一处反光。
放大、再放大,习静发现反光处是门岗的窗户玻璃,在车辆驶入闸机口的特定角度和光照下,反光画面中刚好可以看到车辆驶入时车身完好无损。
关键线索拨开迷雾,综合全案证据,可以认定车辆系在停车场停放期间受损。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责任方,应当提供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服务,但在本案中因案涉车辆停放位置存在监控死角,物业公司未发现车辆受损情况,且在事故发生后未能提供线索确定侵权第三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习静作出判决,由物业公司赔偿赵某700余元,并向双方释法答疑,双方均服判息诉,物业公司也主动支付了相应款项。
这件“小案”标的额不大,却关乎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期待。法官严谨细致,抽丝剥茧找到关键证据,条分缕析准确适用法律,用这份判决,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郑雅曼)
来源:金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