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5日,在延边州暨延吉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有许多市民咨询了有关以预收款方式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但是经营者已更换,该如何处理。
3月15日,在延边州暨延吉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有许多市民咨询了有关以预收款方式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但是经营者已更换,该如何处理。
延吉市民张女士反映,她曾购买价值1000多元的洗澡门票,目前尚余17张未使用。然而,洗浴中心经营者宣称已更换老板,并已发布公告要求顾客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之前购买的澡票。由于张女士未及时看到该公告,导致她的澡票无法再使用,这让她感到非常气愤。另一位市民吴女士的情况也颇为类似。她在一家美容院花费近3万元购买了终生美容服务,但仅使用一次后便长时间未再去。当她再次前往时,却被告知美容院已更换老板,且新老板不承认她所购买的终生服务。
现场,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两位女士的情况都属于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根据《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费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同时,“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的,应当提前30日以有效方式通知消费者,并在原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显然,这两家经营者并未按规定通知到两位女士,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合理措施。随后,工作人员将投诉记录在案,并表示会继续跟进此事,协调处理。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办卡易退卡难。当前,许多洗浴、洗车、美容美发等行业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然而,由于消费者办理的卡过多,导致遗忘所办卡或充值项目,进而引发无法使用等纠纷。因此,消费者不应盲目跟风,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生活需要,确保不影响工作和生活的前提下,理性消费。同时,建议现办现用,避免长期搁置,以免遭受损失。一旦发生纠纷,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此外,在签订预付方式消费合同时,消费者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退卡方式和退卡原因等条款,明确商家的责任和义务。往往合同中存在许多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产生纠纷时,消费者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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