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2日,在第47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联合凫城镇党委政府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同时对蒋某某失火案件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美丽山亭建设再添一抹司法“青绿”。
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2日,在第47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联合凫城镇党委政府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同时对蒋某某失火案件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美丽山亭建设再添一抹司法“青绿”。
植树造林不仅是一项生态工程,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凫城镇官庄村老虎山植树现场,山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衣媛媛与干警一起动手植树,大家热情高涨,分工协作,铲土挖坑、扶苗培土、浇水灌溉,共栽种优质松树苗1400余株。
“植绿”更需“护绿”。2024年5月15日,被告人蒋某某在凫城镇官庄村老虎山山脚下的花椒树地里用荒草焚烧修剪的花椒树枝时,火苗引燃山林,造成5.08公顷林地损毁。2025年1月6日,山亭法院将法庭搬至凫城镇官庄村村委会,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起失火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创新采用“劳务代偿”方式,责令蒋某某通过参与护林、补植复绿等公益劳动折抵生态赔偿金,并由区自然资源局全程监管。
判决不是终点,修复才是关键。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蒋某某家庭生活困难,而且年迈体衰,无力完成种树任务,山亭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利用植树节的有利契机,组织干警协助蒋某某共同植树,既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又保障了生态修复实效,成功打造了一例生态修复的“山亭样本”。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人民法院不仅要通过审判守护绿色,更要通过行动播撒希望。从蒋某某“劳务代偿”、补植护林到干警种下的一株株松树苗,山亭法院以司法之力串联起“破坏—修复—共建”的生态治理链条。
下一步,山亭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严惩破坏环境违法犯罪,继续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探索建立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努力做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让每一份判决书都成为生态保护的宣言,让每一片青绿都浸润法治的温度,为建设“不墨山亭、幸福小城”贡献更多法院智慧和力量!(潘乐超 刘成东)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