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底,从贵州到广西去协助在广西务工的亲友讨要企业欠薪的亲身经历,让我再次感受到底层劳动者在面临企业欠薪时的无助与部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缺乏温度与专业的服务的现实处境。
7月底,从贵州到广西去协助在广西务工的亲友讨要企业欠薪的亲身经历,让我再次感受到底层劳动者在面临企业欠薪时的无助与部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缺乏温度与专业的服务的现实处境。
也在那个时间段,一则“9月1日起全国强制缴纳社保”的消息在各平台悄然传播,犹如一场无声骤雨,浇醒了许多中小微企业老板与普通劳动者的焦虑。
网络平台的评论区里,感叹声中夹杂着声声无奈:“不是我们需社保,而是社保需要我们?”
这番貌似牢骚的论调背后,其实牵扯着一个深藏多年的现实纠结——不同人群在社保“保护伞”下的不同处境。
部分享受优越职工医保与养老待遇的人群,与众多农村乡亲之间,存在着一道由制度裂痕形成的不平鸿沟。
尤其在养老与医疗这两个民生焦点上,这份差距尤为真实,不少人终年劳作却依旧担心病无所医、老无所养,令人动容。
重要提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已明确辟谣,所谓“9月1日起全民强制缴纳社保”的信息严重失实,纯属谣传!
谣言的滋生虽不能接受,然而其背后所投射的担忧却是现实存在,需要我们看清其根由。
现有社保公平性的心结确实未解: 正如很多人议论的,城乡之间、在岗和退休群体之间、不同体制单位之间,在医疗保障力度、养老金水平等核心福利上,的确难以实现彼此认同的公平。例如城市白领生病时可享高比例医保报销,从容在优质医院接受治疗,可是农村王大爷或许需要奔走数天只为几万元医药费四处筹款,甚至只能依赖本地报销比例较低的合作医疗。
部分群体负担能力之忧切实存在: 对微小规模个体经营者和小店老板而言,本已利润稀薄,所有社保费用一旦集中“压来”,必然会导致小店或个体户不堪重负,甚至关店或歇业。
像在街头经营小面馆的李女士,房租与生活支出早已拮据,若再被要求全额缴纳社保费用,确实如屋漏遭连夜雨。
灵活就业者的收入本就如风中落叶般飘摇,对持续的强制性社保支出亦怀有顾虑。
政策信息传播不畅带来误读可能: 社保征缴政策的不断调整与细化,在传达至基层的过程中易使细节遗失或被误判,“强制”与“规范”的概念边界在传播中模糊不清也非偶然。
政策框架早已明确:我国社保缴纳并非如传言所说近期才进行重大调整:
职工社保(五险): 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职工”,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是其法律责任。保障对象主要是劳动者和受雇佣者。灵活就业人员: 各地政策允许个体经营者、打零工等非固定岗位者,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险。参保压力因个人承受能力而异。
城乡居民社保: “新农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至今,主要惠及农民与城镇未就业
人们需要社保如同树根需要土壤:它为基本生存与未来风险铺设最底层保障线。
然而,要将“全民所需”真正转化为全民认同、全民信任的“国民保障网”,须在公平和共享两大基石上下足功夫:
“相对公平”需制度先行: 逐步填平现有医保与养老待遇中那不该存在的落差。完善不同社保制度间的互转通道和精算对接制度,逐步使广大农村、城市低收入群体获取更可依靠、更有尊严的医疗与养老支持。深化改革二次分配:落实国家关于“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政策至实处,使全民作为国资所有者的地位真正在经济分配中获得具体体现。
将更多国有资本收益注入社会保障蓄水池,壮大社保基金的持续保障实力,让社会保障真正姓“公”而不姓“某”。
优化征缴模式,考虑差异性承载力: 对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探索实施更具弹性阶梯的缴费机制、税费专项减免支持或优化征缴周期等手段,缓解眼前负担痛点。
任何一场社会改革的阵痛都令人关注,社保制度的完善也难离实践磨砺与集体包容。
当务之急是明辨谣传,凝聚智慧。正如国家已郑重澄清:所谓“强制新政”并不存在。
然而民众对更公平、更具温情保障制度的期待,却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响亮。
唯有正视问题、深彻改革、勇于作为,才能在全民社保这张“保护网”上,真正编织出公平、持久且让全民安心的结。
国家之富,必当惠及全民;保障之网,必先温暖万众。
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高见。
备注:广西讨薪过程中,部分工友因为年龄超过法定的工作年龄(女大于50岁,男大于60岁),劳动监察部门直接不受理投诉,连到法律援助中心去申请法援律师服务,都要求提供这部分超龄劳动者在老家享受养老保险的证明。
宪法规定这个国家的每位公民都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主人付出劳动之后,竟然领不到薪水,你细细想。
来源:眷爱马后炮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