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收货后,徐先生发现这双鞋制作工艺粗糙、气味刺鼻,但鞋底纹路及品牌logo却与正品无异,仔细查看后发现鞋面和鞋底拼接处有异常,怀疑自己买到拼装的假货,遂向警方报案。
今年的3·15即将到来,对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越来越重视,因为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然而,市面上假货层出不穷,严重困扰消费者。
上海的徐先生报警称,自己此前在某承诺“官方正品”“假一罚三”的直播间,以1299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品牌“限定款”运动鞋。
收货后,徐先生发现这双鞋制作工艺粗糙、气味刺鼻,但鞋底纹路及品牌logo却与正品无异,仔细查看后发现鞋面和鞋底拼接处有异常,怀疑自己买到拼装的假货,遂向警方报案。
经品牌方鉴定,该鞋实为“真鞋底”与“假鞋面”混搭的假冒品。警方从直播平台和网店入手,捣毁了一个以犯罪嫌疑人郑某为首的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犯罪团伙,查获假冒品牌运动鞋3400余双。
据了解,该团伙将生产的“假鞋”与其低价购买来的二手“真鞋”进行拆分组装,采用“真鞋面”与“假鞋底”、“假鞋面”与“真鞋底”混合搭配的方式,拆底换皮、贴皮改色、喷涂,制造出“半真半假”的伪劣鞋品,再以正品的价格通过直播渠道出售。
二手真鞋“混搭”自制假鞋,精心伪装成“限定款”“定制款”鞋品对外销售,获利超3000万元,真“刑”啊!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龚某、曾某、黄某、谢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警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犯罪行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犯罪团伙非法获利超3000万元,已经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这起案件也给我们敲响警钟:品牌方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商品防伪技术升级;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同时要提升鉴别能力与维权意识;职能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与执法力度,只有多方协同配合,不断压缩假货的生存空间,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切实维护品牌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市场回归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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