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2阴性胃癌新药临床试验:CCR8单抗LM-108联合派安普利单抗和化疗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3-12 21:16 2

摘要:靶向趋化因子受体8(CCR8)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前景的癌症治疗方法,它代表了选择性消耗肿瘤浸润性调节性T细胞(Tregs)的独特靶点。研究表明,Tregs会抑制肿瘤微环境中的CD8+ T细胞,进而促进肿瘤进展,以及阻碍了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有效性。从作用机制上来看

靶向趋化因子受体8(CCR8)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前景的癌症治疗方法,它代表了选择性消耗肿瘤浸润性调节性T细胞(Tregs)的独特靶点。研究表明,Tregs会抑制肿瘤微环境中的CD8+ T细胞,进而促进肿瘤进展,以及阻碍了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有效性。从作用机制上来看,靶向Tregs是克服癌症免疫治疗耐药的潜在途径,因此,CCR8靶向抗体有望与抗PD-1/L1单抗等免疫疗法产生协同抗肿瘤作用

LM-108是礼新医药自主研发的靶向CCR8单克隆抗体,它能够高效地通过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ADCC),在不影响外周Tregs的情况下,特异性清除肿瘤浸润Treg,实现增强对于肿瘤细胞的免疫杀伤效果。

派安普利单抗(代号:AK105,商品名:安尼可)是康方生物第一个获批上市的创新抗体蛋白药物,主要在研项目覆盖肝癌、胃癌、肺癌、霍奇金淋巴瘤、鼻咽癌等重大肿瘤疾病。派安普利单抗的Fc受体和补体介导效用功能通过Fc区突变而完全去除,同时与国外已上市PD-1抗体相比抗原结合解离速率较慢。这些特点使得派安普利单抗具有更有效地阻断PD-1通路的活性,并维持更强的T细胞抗肿瘤活性,有可能成为临床获益更好的抗PD-1药物。

LM-108作为一种新型药物,在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派安普利单抗联合使用时,可能通过协同作用有效激活免疫系统,增强抗肿瘤反应。此外,化疗的结合有望进一步缩小瘤体,增加肿瘤细胞对免疫治疗的敏感性

研究药物:LM-108+派安普利单抗+化疗(II期)

登记号:CTR20250649

试验类型:平行分组(VS 替雷利珠单抗+化疗)

适应症:胃癌(一线)

申办方:礼新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LM-108注射液的规格:200mg (8mL) /瓶;用法用量:静脉滴注,360mg,600mg,10mg/kg;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1次。

派安普利单抗注射液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00mg;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1次。

奥沙利铂注射液的规格为10ml:50mg;用法用量:130 mg/m2,Q3W;用药时程:最长持续6周期。

卡培他滨片的规格:0.5g;用法用量:口服,1000 mg/m2;用药时程:D1至D14,早晚各一次,或下午给药1次,第2天至第14天每日2次,第15天上午给药1次,3周为1治疗周期。

入选标准

1、年满18岁。

2、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3、根据RECIST v1.1评估确定,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正电子发射断层(PET)扫描和超声检查不能用于诊断目的。

4、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所致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0-1级(根据 NCI-CTCAE v5.0)或者至入组/排除标准所规定的水平。脱发、疲劳和听力损伤等研究者认为对参与者不产生安全性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5、有充足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a) 血常规检查:(筛查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白细胞计数(WBC)≥3,000/mm3(3.0 × 109/L),嗜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00/mm3(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000/mm3(100×109/L),血红蛋白(Hb)≥9.0g/dL(90g/L);b) 生化检查:(筛查前14天内未输注白蛋白)血清白蛋白≥3.0g/dL(30g/L),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总胆红素(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谷草转氨酶(AST/SGOT)和谷丙转氨酶(ALT/SGPT)水平≤2.5倍正常值上限(ULN),肝转移患者应≤5×ULN;c)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ULN;d) 尿蛋白

6、预期生存期≥12周。

7、不具生育能力是女性定义为已达到绝经后状态,或已进行过有医疗记录的双侧卵巢切除术。男性参与者及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参与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或化疗药物(奥沙利铂)末次给药后9个月内(以后达到者为准)采用1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开始研究用药前3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不在哺乳期。

8、经本人同意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研究治疗、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9、队列A1、A2需符合以下入组标准:病理学确诊为GC或GEJC的患者,存在无法手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的证据,且组织学检查证实为腺癌。

10、提供HER2过表达或扩增阴性报告;HER2过表达或扩增阴性定义为IHC 0/1+,或者IHC 2+且FISH/ISH阴性。

11、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或转移性GC/GEJC的系统性治疗(包括抗HER-2治疗)。既往接受过针对GC/GEJC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包括:化疗、放疗或放化疗)的患者,其首次复发或疾病进展时间距离最后一次治疗结束大于6个月。允许参与者既往接受过抗肿瘤的中药制剂,但必须在入组前至少14天停止使用。

12、参与者应提供肿瘤组织样本:新鲜标本(优选)或入组前大约24个月内(建议提供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标本、且取得样本后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采集于未接受过放疗的部位,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肿瘤组织或微针穿刺组织。对于无法提供组织样本、但满足其他入组条件参与者,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共同决定是否予以入组。

13、队列A3、A4需符合以下入组标准:病理学确诊为实体瘤的患者,存在无法手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的证据。

14、既往至少接受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允许参与者既往接受过抗肿瘤的中药制剂,但必须在入组前至少14天停止使用。

排除标准

1、已知MSI-H/dMMR

2、存在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可以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疾病和/或进展性生长。至入组前至少14天,若CNS转移已经过充分治疗(手术或放疗),且神经系统症状能够恢复至基线水平(与CNS治疗相关的残留体征或症状除外),可以入组研究。

3、入组前14天内存在经过穿刺引流等治疗仍无法控制的胸水、腹水;伴有临床症状的或中等量及以上的心包积液。

4、参与者体重在入组前2个月内下降超过20%。

5、在入组前接受过以下治疗或药物:a) 入组前接受过CCR8抗体、CTLA-4抗体、或其他作用于Treg的药物治疗。b) 入组前28天之内进行过大手术(因诊断需要进行的组织活检和经外周静脉穿刺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操作[PICC]/输液港植入术是允许的)。c) 入组前14天之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和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类固醇激素(即不超过10mg/d泼尼松或同等药物生理学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d) 入组前28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后6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e) 入组前28天内接受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或者肿瘤栓塞术。

6、入组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可进行局部治疗且有明确病历记录为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7、存在任何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病。允许入选处于稳定状态,不需要系统性免疫抑制治疗的参与者,如:I型糖尿病、只需要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无需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例如,白癜风、银屑病和脱发)。

8、入组前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9、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重大血管疾病(例如,需要手术修补或近期有外周动脉血栓形成的主动脉瘤)。

10、严重、未愈合或裂开的伤口以及活动期溃疡或未经治疗的骨折。

11、存在>1级的外周神经病变

12、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过胃肠道穿孔和/或胃肠道瘘。

13、入组前6个月内曾患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水化、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在初始诊断时如果有不完全梗阻/梗阻综合征/肠梗阻体征/症状的患者接受了明确(外科)治疗以消退症状时,患者或许可入组研究。

14、存在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肺纤维化和急性肺炎等)。

15、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

1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定义为HBV DNA≥500 IU/ml;丙型肝炎,定义为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

17、存在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a) 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2级及以上心功能不全。b) QTc > 480 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c) 严重/不稳定性心绞痛。d) 入组前12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e) 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以及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18、入组前28天内全身性使用抗生素≥7天,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原因导致的发热可以入组)。

19、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0、入组前4周内参与过任何其他药物临床研究,或距离末次研究用药不超过5个半衰期。

21、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22、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研究中心

北京

内蒙古呼和浩特

天津

河北唐山

湖北武汉

湖南长沙

新疆乌鲁木齐

甘肃兰州、武威

陕西西安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福建福州

浙江温州

黑龙江哈尔滨

吉林长春

辽宁沈阳

山东济南

山西太原

江苏徐州、南京

上海

安徽合肥

河南南阳、郑州

江西南昌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来源:印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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