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和尚都好色,自古宗教皆敛财:从释永信被调查说起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8-06 16:38 2

摘要:相反,在校尉看来,作为方外之人,一直深度参与红尘俗世,行走在违法、违戒传闻中的释永信,直到现在才被正式调查,才真是有点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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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释永信被查,其实一点也不意外。

相反,在校尉看来,作为方外之人,一直深度参与红尘俗世,行走在违法、违戒传闻中的释永信,直到现在才被正式调查,才真是有点意外。

再说透一点,那就是如果没有宗教外衣的保护,高调的释永信,应该早就被查了。

关于释永信为何被查,根据少林寺官网的权威消息,一是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二是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

即便没有权威的消息发布,释永信的毛病,大致也能猜到,无非就是财色二字。至于因为财色,又会引发哪些更加严重的衍生罪行,就需要等最后的调查结果了。

校尉能说的是,肯定不止财色二字,因为财色不过是和尚的通病、宗教界的痼疾,单是普通的财色问题,弄不倒金枪不倒的释永信。

关于和尚对财色的偏好,咱们的老祖宗,老早就有精辟而风趣的总结。

比如民间所谓的秃驴,比如苏东坡总结的不秃不毒、不毒不秃,比如《水浒传》中描写的一个字是僧、两个字是和尚、三个字鬼乐官、四字色中饿鬼,比如《二刻拍案惊奇》中的和尚见钱经也卖、瞎子见钱眼也开,比如白居易写的爱钱如命命如丝、佛面刮金世所嗤,比如《西游记》中阿傩、伽叶向唐僧索贿还得到了佛祖的支持……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早就为和尚贴上了贪财好色的标签。

人们常说,只有错误的名字,没有错误的外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间总结的人物标签,也从来都是深刻而准确的。

实际上,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就会发现,贪财好色,不仅是佛门酒肉和尚的心头所好,也是所有宗教的先天基因,尤其是在敛财上。

因为财色、财色,财在色前,有财才有色、有财就有色,好色只是阶段性的欲望,贪财却贯穿了人生始终。

作为个体,佛门也罢、其他宗教也罢,不乏人格完美的高僧、圣人,否则宗教也发展不起来。

但作为整体,宗教与财色,却又总是纠缠在一起,体现在几乎每一个普通的僧众、教士身上。

壹:爱财不是病,贪财、敛财才是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高度社会化的动物,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有着复杂的贸易活动——社会的本质,就是通过构建特定的社会组织形态,促进劳动成果的交换效率,进而提升人类的整体生存能力。

动物靠觅食、捕猎维持生存,人类靠交换劳动成果提升生存能力,进而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同时也是劳动成果交换最基本的单元——大家熟悉的男耕女织,与其说是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互通有无的劳动合作。

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其实就是一种高效的劳动合作关系

区别在于,家庭有亲情绑定,即便有劳动价值的交换,也不存在赤裸裸的贸易关系,但在家庭之外的社会结构中,贸易不可或缺。

只有通过贸易高效地交换劳动成果,才能实现人类的社会化大分工,才能催生灿烂的人类文明。

为什么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单身主义开始流行?因为现代文明下的社会化大分工,极大地减小了夫妻关系的劳动合作价值,提供了单身主义的经济基础。

回到正题,要高效地交换劳动成果,就离不开货币和其他随时可以变现的硬通货,也即所谓的财产。

因此,爱财既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属性、也是人类后天形成的生存本能,在社会规则之下,合理合法地获取劳动报酬、合理合法地追求财富自由,从来就不是什么丑事。

贪财、敛财则不是,因为它们都建立在不劳而获、盘剥他人、巧取豪夺的基础上,本身就是对社会规则的破坏。

尽管从理论上说,合法地获取劳动报酬,与贪财、敛财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在规则运行的过程中,总是存在许多灰色地带、总是有人能够突破道德与法律的约束,获取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非法的敛财行为,相对好控制,比如广泛存在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虽然无法杜绝,但至少有清晰的法律边界。

灰色的敛财行为,往往难以控制,因为它们本来就游走于道德与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带,你知道它是不道德的,但却很难用法律来约束它。

甚至在很多时候,人们都很难判定,这样的灰色行为,到底是否符合道德。

比如神职人员利用宗教解释权,蛊惑、恐吓信众供奉财物。

在宗教神权体制下,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合法的。即便是在世俗化政权体制下,这种看似你情我愿、实则宗教欺诈的行为,因为信众心甘情愿,在道德层面很难进行彻底的批判,更无法纳入行政与司法监管流程。

正因如此,对于寺庙、道观普遍存在的敛财行为,官方其实很难干涉。

贰:自古宗教皆敛财

要深刻理解自古宗教皆敛财,还要从宗教的起源说起。

本质上说,宗教诞生之初,是作为一种心理安慰剂被创造出来的,后来又被统治阶层改造为统治工具。

因为早期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相当肤浅,更无力对抗各种自然灾害,在天灾面前,为了激发斗志、安抚人心,各种神话人物、神话传说应运而生,为蒙昧之中的人类提供精神指引。

人类能够度过史前时代的野外生存考验,宗教的心理安慰作用至关重要。

但在这个过程中,统治阶层利用自身的社会地位和知识垄断,很自然地拿到了宗教的解释权,一边将其发展为完善的宗教思想体系,一边将君权神授的核心理念写入其中。

正因如此,人类社会的早期组织形态,不管是原始部落还是奴隶制国家,几乎都是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体制。

关于周文王发明六十四卦、撰写周易的传说,正是对政教合一神权统治方式的描述——周朝要想取代商朝,首先就要拿到神权,而占卜正是当时最重要的神权体现方式。

虽然最高行政首脑与最高宗教领袖未必是同一个人,虽然最高行政首脑与最高宗教领袖之间会有激烈的权力博弈,但行政权与神权互相融合、高度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乃是早期人类社会的常态。

而不管是最高行政首脑与最高宗教领袖合二为一的绝对型政教合一统治模式,还是两者分开的相对型政教合一统治模式,宗教敛财都是必然。

在前一种模式下,神权就等于行政权,可以名正言顺地掌控国家财政权力,进而将国家财政收入纳入宗教库房。

在后一种模式下,神权与行政权达成了平衡,为了保住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行政首脑必然会向宗教神权让渡经济利益。而失去行政权的神职人员,一方面权力欲望无法得到满足,因而必然转移到财色等其他欲望上,另一方面又不用直接承担行政责任,再加上神权的道德加持,因而不会对欲望进行任何克制。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神权体制,以及虽然失去行政权但却保留着神权的宗教体制,往往是最为残忍、最为双标、最为虚伪、最为贪婪的统治制度,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宗教的庇护下,神职人员被神圣化,高高凌驾于普罗大众甚至是贵族官僚之上,既不用对天下苍生负责、也不会因作恶而受到惩处。

比如在欧洲殖民的过程中,修道院就以开办寄宿学校的名义,对原住民儿童搞集中营式的管理,虐待甚至杀害了无数原住民儿童,在美国、加拿大等地的基督教寄宿学校,都挖出了大量的儿童骸骨。

至于伴随其中的虐待、强奸,从这几年不断披露的神职人员性侵男童案、性侵幼女案,完全可以想象,当年的神职人员,又是何等残忍、无耻的群体。

正如前阵子《中国之外无信史:换个角度看西方伪史,二战都敢篡改,更何况古代》中提到的,中国有相对独立的史官制度,君主的行为受到史官的制约;在西方的神权体制下,修道院为了吹捧神权而留下的记录就是几乎唯一的史料,这样的黑历史,他们自己不可能记录,后人只能凭逻辑去推理。

再比如印度的种姓制度,其实就是一种神权政体。别看婆罗多自诩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在校尉看来,他就是一个集神权统治、种族主义、殖民体制于一体的缝合怪。

有点发散,回到宗教敛财。

在中世纪以前的欧洲,长期存在两套税收体系,一是欧洲教廷,一是封建领主。

为了敛财,教廷发明了五花八门的税收手段,除了广为人知的什一税——基督徒必须向教廷上缴收入的十分之一,还有额外什一税——支持十字军东征,圣职授职费——各级神职人员任命、觐见教廷时的献礼,初熟之果——新任神职人员需将首年收入上缴教廷……

更恶劣的是,税费之外,教廷还发明了臭名昭著的赎罪券。只要愿意花钱,教廷就会代表上帝,赦免信徒的一切罪行,包括强奸、杀人等十恶不赦的罪行。

信众通过供奉财物贿赂神明,乃是各大宗教的普遍现象,但都是信徒的自发行为,神职人员顶多是加以蛊惑、诱导,像基督教这样明码标价的,确实非常罕见。

不仅是历史上的欧洲教廷,即便到了今天,采取神权政体的伊朗,为了拉拢教士阶层,也设立了120多个宗教基金会。

这些宗教基金会独立于国家治理体系之外,既不接受行政体系的领导,也不接受司法监督、经济审计,更不用向国家财政纳税。它们大肆扩张,与伊朗革命卫队的下属企业一起,控制了伊朗的石油、电力、通信、金融等领域。

据伊朗前总统内贾德爆料,伊朗最为富裕的300个教士家庭,就掌握了伊朗60%以上的社会财富。

神权政体是如此,作为神权政体的对立面,在宗教世俗化最为彻底的中国,道佛两教尤其是佛教,也有许多利用宗教地位敛财的例子。

比如利用神权威慑和道德绑架,蛊惑信众奉献家产;比如利用官方赋予的免税地位,大肆购买地产;比如发放高利贷……

中国历史上几次著名灭佛运动的动机,除了根除佛教在意识形态层面对皇权的冲击,更重要的是,佛门大肆敛财尤其是大量吞并土地、隐匿人口,已经威胁到了国家的生存。

前面说了,爱财乃是人之常情,为什么在宗教界体现得尤为明显呢?

三大原因。

一是宗教本身的影响力巨大。

前面说了,从发明出来那天起,宗教就是一种心理安慰剂。

作为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人类在遇到无法解决的难题时,都会本能地寻找心理依托。历史悠久、流传甚广的宗教,自然也就变成了人类社会最为普遍的心理安慰剂。

不管是否信仰宗教,除了极少数坚定的无神论者、唯物论者,绝大多数人遇到困境时,都会很自然地想起宗教——用未知的神明来对付未知的困难,这是很自然的反应。

而在人类社会的演化过程中,人类总是会面对很多无法解决的困难。区别在于,在古代,这种困难多以自然灾害的方式出现,在现代,这种困难多以复杂社会问题的方式出现。

正因如此,即便是在几千年前就实现了宗教世俗化的中国,虽然宗教很早就被排除在国家行政体系之外,但作为一种心灵慰藉手段,宗教依然有着极其顽强的生命力,依然在民间广泛流传。

受众广泛,宗教也就有了足够的敛财对象。

二是宗教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就是贿赂。

宗教发挥心理安慰作用的主要方式,就是向神明表达虔诚的信仰。

所谓信则灵,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可见,宗教信仰原本与钱财无关,但在人类社会运行的过程中,却逐渐与钱财绑定。

一方面,这是神职人员刻意的歪曲。

为了敛财,必须抬高神明的价格。正如《西游记》中佛祖的名言:但经不可轻传,亦不可以空取。向时众比丘圣僧下山,曾将此经在舍卫国赵长者家与他诵了一遍,保他家生者安全,亡者超脱,止讨了三斗三升米粒黄金,我还说他们卖贱了,教后代子孙没钱使用。

另一方面,是芸芸众生习惯了通过钱财来表达感情。

这也是人类社会活动最基本的逻辑,你爱谁,自然就会舍得给谁花钱。金钱不是衡量感情的唯一标准,但确实又是衡量感情的重要标准。

因此,赎罪券、香火钱、供奉、施舍等五花八门的宗教贿赂形式,就此大行其道。

这种方式,无疑是反逻辑的——如果神明真的存在、真的那么神通广大,他们还会在乎钱财吗?如果神明真的因为钱财而包庇、免除世人的罪孽,甚至满足某些人邪恶的请求,那神明还是神明吗?

三是宗教设定的道德标准严重虚高。

所谓神明,本该是人类社会道德体系的化身。

因此,在大多数神话体系、宗教体系中,至高无上的神明,都代表着人类理想中的道德君子。

同理,侍奉神明的神职人员,也必然拥有超越常人的道德标准。

问题在于,神明可以理想化,绝大多数神职人员却根本做不到。

正如孔子对子贡的批评一样,赎回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却不领取赏金,只会抬高道德标准,让普通人失去做好事的动力。

所谓因势利导,要培养社会道德,首先要设立一个基于利益关系的正反馈系统——做好事,就会有好报。当正反馈系统建立起来并逐渐形成社会风气之后,道德标准自然也就建立起来了。

可惜的是,宗教需要无限神化神明,因此,宗教给神明设立的道德标准,以及据此设立的神职人员道德标准,往往严重脱离实际。

道德标准定得太高,就必然会形成逆淘汰现象:心口如一的人,往往会主动或被动地退出;口是心非的人,反而混得如鱼得水。

释永信、释行正师徒的故事,正是一个典型的逆淘汰例子:口是心非的释永信混得风生水起,心口如一的释行正,虽然因为品行问题坚决反对释永信接任,但最终还是没能阻挡释永信上位。

叁:从来和尚都好色

在中国的道佛两大宗教中,道士的形象要比和尚好很多,尤其是在好色上。

这种差别,主要是由两大宗教的教义决定的,尤其是在对女色的道德标准设定上。

道教分为两大流派,正一派与全真派。

正一派发源于汉末的五斗米教,允许居家修行,可以结婚生子、饮食不忌荤腥,修行方式侧重于符箓法术、斋醮仪式,为民间提供捉鬼驱邪、祈福禳灾的服务,是一个典型的入世修行教派,并且很接地气。

咱们熟悉的港剧《僵尸道长》,林正英扮演的道长,就属于正一派。

全真派是北宋末年由王重阳创立的,虽然托名道教,但却融合了儒释道三教的思想,尤其是在修行方式上,全真派与佛教一样,要求出家修行,不允许结婚、忌食荤腥,修行以打坐和内丹修炼为主。

相比正一派的满身市井烟火气息,全真派更注重关起门来的自我修炼,入世的程度要低很多。

有这样的教义区别,再加上诞生时间相差将近千年,正一派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更加深远。

实际上,全真教能够发展起来,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走通了上层路线。作为王重阳最得意的弟子,丘处机说动了成吉思汗,成为蒙古国师,在元朝,全真教达到鼎盛,道观遍布全国。

但在民间,正一派更能代表道教的传统形象。

因此,允许结婚生子、不戒女色的正一派,反而让道教摆脱了好色的标签——人的欲望,总是需要释放的,而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有合理合法合规的释放途径,就不会选择歪门邪道。

即便是全真派,因为将禁欲视为修炼内丹的根本要求,等于将禁欲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在很大程度上,也极大地减少了道士奸淫的几率。

因为世人修道,大多是为了长生,既然选择了追求长生,自然也就有了放弃性欲的自觉。

相比道教,佛门却是另外一套游戏规则。

首先,相比道门对财物的洒脱,佛门更喜好钱财。

中国历史上,有灭佛运动而无灭道记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道教追求个人修行,不喜欢囤积钱财,佛门却深陷财欲而不能自拔,经常出现大量吞并土地、隐匿人口、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地租等现象,甚至危及皇权稳定。

财色财色,这两大欲望,本来就纠缠在一起。不能克制财欲的和尚,自然也就难以克制色欲。

其次,佛门色戒是外部要求,道门色戒是内在要求。

前面说了,道士加入道门是为了追求长生,而按照道门的修炼方法,要长生就要禁欲。

相反,佛门修的是来世,虽然也强调戒色,但却属于外部强加的规则。

第三,传统文化的影响。

根据《历代刑案类编》的统计数据,在中国历史上(唐朝至清朝),僧众的年均性犯罪率为每万人3.2例,道士为0.4例,两者的比例为8倍。

这个数据,一方面说明,和尚犯色戒的比例确实要比道士高得多,另一方面也证实了,道士也并非都是圣人,同样有犯戒的例子。

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和尚的形象普遍不如道士。

这是一个螺旋递进的过程,因为和尚更加贪财好色,所以民间对他们的感观不佳;而这种不好的感观,又进一步固化了和尚的负面形象。

结语:

从来和尚都好色,自古宗教皆敛财。

作为宗教世俗化最为彻底的中国,都很难杜绝释永信这样的宗教界乱象。

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人类始终都有解不开的困惑与困难,需要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来开解。

在校尉这样的理工男、无神论者看来,用财物贿赂神明、甚至某些女明星用身体贿赂神棍,都是非常可笑的反逻辑行为。

但我们却无法否认,宗教所代表的超自然信念,确实为很多人提供了思想慰藉。

科学的尽头是神学!

不管人类科技如何发展,总会面临我们解释不了的自然现象、解决不了的社会难题。

因此,作为人类文明的伴生物,宗教依然会长期存在下去,神职人员、神棍的敛财好色行为,也会长期存在下去。

我们自己可以不信神、不信教,但却无法武断地阻绝他人也许是唯一的心理慰藉方式——宗教。

来源:校尉讲武堂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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