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绝不是霸凌者的“免罪金牌”|街谈巷议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05 16:45 1

摘要:近日,四川江油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同样未成年的施暴者嚣张地表示“你以为我们怕你吗,又不是没进去过”。无独有偶,前不久,江西万载一段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在网上热传,其中一句“我没16岁,欢迎你报警”,同样令人震惊且愤怒。

近日,四川江油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同样未成年的施暴者嚣张地表示“你以为我们怕你吗,又不是没进去过”。无独有偶,前不久,江西万载一段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在网上热传,其中一句“我没16岁,欢迎你报警”,同样令人震惊且愤怒。

江油市公安局针对该事件的警情通报

这些未成年施暴者的言论,折射出部分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漠视和无知,更暴露出未成年人欺凌治理的复杂性与紧迫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故意杀人等8类重罪承担刑事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强调“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在现实中,法律的善意被部分施暴者曲解成“免罪金牌”,何其荒谬,又何其危险!

需要重申的是,未成年人欺凌绝非“孩子间的玩笑”,法律的“宽容”也并不意味着“纵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从此次江油警方的处理来看,施暴者刘某甲(15岁)、彭某某(14岁)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还将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正是以法治手段加强了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惩处,更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未成年”绝不是暴力违法行为的“通行证”。

但公众的疑虑还不能完全消散。比如,受害者7月22日报警,为何直到8月4日才有警情通报?据受害者家属透露,受害者曾多次遭受同一伙人的霸凌,此前的欺凌为何未被制止?是学校未发现,还是报警后未跟进?如果没有这段在网上疯传的视频,这起事件会不会“不闹大不处理、不上网就冷处理”?

法律惩戒仅是底线。家庭监护的缺位、学校教育的薄弱、社会监督的滞后,都是未成年人欺凌事件滋生的土壤。江油事件中,施暴者家长至今未道歉,这种冷漠本身就是在纵容暴力。很多孩子不是天生就坏,往往是家长不管、学校不教,才让“小恶”一步步长成了“大恶”。

杜绝未成年人欺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既需法律“硬起来”,让每一次施暴都付出真实的代价;也需社会“动起来”,家庭、学校、司法形成监督合力,让欺凌行为无处遁形。否则,今日视频里的拳头,终将成为明日社会的伤疤。

文|李妹妍

来源:羊城派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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