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筑牢社会治理安全防线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8-05 16:46 1

摘要: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局谋划,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核心要义。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部门研讨等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察建议推进有方向、有抓手、有成效。

二、深化协作联动,凝聚治理合力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形式,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处置机制,共同分析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检察建议+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协同治理格局,实现从“单一监督”向“系统治理”转变。

三、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靶向发力

紧扣“十一号检察建议”关注的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针对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漏洞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源头治理。同时,注重以案促治,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共性问题,提出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助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四、创新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法治讲座、普法进社区等形式,广泛宣传“十一号检察建议”的重大意义和典型案例,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

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跟踪监督,通过定期回访、效果评估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社会治理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延伸。( 郭陆 海云)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