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将正式实施。这场涉及千万劳动者权益的司法变革,彻底终结了企业通过“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等借口逃避责任的时代。本文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为劳动者提供一份实用维权指南。
202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将正式实施。这场涉及千万劳动者权益的司法变革,彻底终结了企业通过“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等借口逃避责任的时代。本文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为劳动者提供一份实用维权指南。
一、新规核心:任何“不缴社保”协议均无效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违法:
试用期不缴社保:即使入职未满一个月,企业也必须依法缴纳;
“自愿放弃”承诺书:劳动者签署的放弃社保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如王某与某数字公司案中,法院通过用工管理行为认定劳动关系,要求关联企业共同承担责任。
典型案例:
在某保安公司案例中,公司以“员工自愿不缴社保”为由拒绝补缴,最终被法院判决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社保费用。这一案例明确显示,劳动者的“自愿”不能成为企业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二、企业不缴社保的三大法律风险
风险一:劳动者可主动解约并索赔
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工作5年,补偿5个月工资);
案例佐证:朱某与某保安公司案中,劳动者以未缴社保为由解约,法院支持其索赔请求。
风险二:行政处罚与滞纳金
处罚力度: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补缴并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实际案例:广州某建筑公司因未缴社保被罚12000元,并需补缴全部费用。
风险三:仲裁/诉讼败诉率极高
证据规则:如冉某案中,法院认定企业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驳回企业索赔;
数据支撑:2025年劳动争议案例显示,未缴社保类案件劳动者胜诉率达89%。
三、劳动者维权四步走
第一步:固定关键证据
需保留以下材料构建证据链: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如某快递公司案中,App打卡记录成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
社保未缴证明:社保局查询记录或企业通知;
沟通记录:如企业要求“自愿放弃社保”的邮件或聊天记录。
第二步:协商与投诉
优先协商:明确告知企业新规要求,要求补缴;
行政投诉:携带证据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黄埔区某宿舍楼项目欠薪案,通过政府介入追回工资)。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内容:补缴社保、经济补偿金、50%至100%加付赔偿金;
案例参考:张某工伤案中,法院撤销“私了协议”,判决企业支付全额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步:司法诉讼
诉讼策略:引用《司法解释二》条款,强调企业违法事实;
胜诉关键:如李某直播带货案,法院通过“人格从属性”认定劳动关系。
四、特殊情形应对指南
情形一:企业以“外包”名义逃避责任
法律依据:某建筑公司转包工程案中,法院判定承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应对建议:要求企业提供外包协议,核查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情形二:企业注销或破产
责任承担:如某康旅公司注销后,权利义务由某宾馆承继;
维权路径:向股东或关联企业主张权利,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情形三:跨地区用工
政策差异:北京要求补缴近2年社保,深圳允许补缴断缴3个月内费用;
操作建议:通过“掌上12333”APP查询当地政策,优先线上办理。
五、律师建议:规避常见误区
避免“私了”:如某矿业公司案中,调解协议因显失公平被撤销;
注意时效:仲裁需在离职一年内提出,证据需及时固定;
谨慎签署文件:拒绝签署空白协议或“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
结语:
新规的实施,为劳动者筑起一道坚实的权益屏障。面对企业违规,劳动者无需沉默——保留证据、理性维权,法律始终是最坚实的后盾。记住:你的社保,一分都不能少;你的权益,值得被认真对待。
来源:吴律师说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