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江油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江油公安”8月4日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2日晚,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传播。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介入,及时安抚慰问受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
□余文峰(广西师范大学)
四川江油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江油公安”8月4日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2日晚,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传播。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介入,及时安抚慰问受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8月4日 观察者网)
校园霸凌从来不是无伤大雅的嬉戏,而是突破道德边界、触碰法律红线的恶性行为。如今暴力似乎正在成为某些青少年在校园里的“社交方式”,而冷漠却成为了围观者的“生存策略”。要知道一次被霸凌事件,极有可能成为受害者终身的内心创伤。更令人忧心的是,受害者被霸凌的视频在网络的二次传播,不仅是对其的残忍加害,更会在无形中将暴力逻辑植入更多未成年人的认知。
回望过往,未成年霸凌或许还停留在“拳脚相向”的物理伤害层面,而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霸凌已然衍生出更具羞辱性的形态。通过用特写镜头捕捉受害者的恐惧与屈辱,再经社交平台肆意传播。施暴者便把在虚拟世界中获得的点赞、评论的反馈转化为“胜利”的扭曲认知,把他人的痛苦转化为暴力赢得的“展示品”,模糊了是非的边界。
尽管如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对校园霸凌表示出了“零容忍”的态度,但此类不良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这提醒我们,除了青少年自身认知层面的原因,更需警惕舆论场对“未成年”身份的过度宽宥。家长护短式的辩解,网络的推波助澜等等,把施暴者的“一时冲动”放大,却对受害者的身心创伤轻描淡写。这种舆论场的倾斜,不仅让受害者在寻求公正时倍感艰难,更在无形中塑造了一种扭曲的认知。似乎施暴者只要顶着“未成年”的身份,对受害者的伤害便可以被一笔带过,责任就轻易豁免。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特定情形下可拘留未成年人的年龄下调至14岁,包括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再回看本次江油市公安机关将施暴者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措施,这意味着无论施暴者是否未成年,只要触及法律底线,伤害他人利益者,法律一概“零容忍”。这既打破了因未成年身份施暴的豁免“神话”,也用明确的法律边界教会当下人们做事如何行止有度。
未成年人无知无畏,但是社会不能听之任之。真正的保护,从不是对越界行为的纵容,而是让规则成为校园里不可动摇的准则。当规则的权威在校园中真正被确立,每个孩子才能在清晰的秩序中学会自律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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