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评标专家终身负责制的实施是近年来中国在招投标领域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强化评标专家的责任意识,遏制评标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对于这一制度是否“可怕”,需要从制度设计的初衷、实际影响以及行业生态等多个维度进行理性
评标专家终身负责制的实施是近年来中国在招投标领域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强化评标专家的责任意识,遏制评标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对于这一制度是否“可怕”,需要从制度设计的初衷、实际影响以及行业生态等多个维度进行理性分析。
一、制度设计的背景与目的
1. **遏制评标乱象**:过去评标环节存在“暗箱操作”“专家不专”等问题,部分专家因短期利益丧失独立性,导致评标结果不公。终身负责制通过追溯责任倒逼专家审慎履职。
2. **提升评标质量**:要求专家对评审结论承担长期责任,促使专家更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减少随意性评分。
3. **完善信用体系**:将评标行为与个人职业信用挂钩,推动行业形成“权责对等”的良性机制。
二、“可怕”的实质:责任与风险的放大
1. **职业风险显著上升**:专家需对几十年后可能暴露的问题负责,可能面临法律追责、信用惩戒等风险。例如某项目建成后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若追溯发现评标环节存在技术误判,专家可能被追责。
2. **对专业能力的更高要求**:终身责任倒逼专家持续更新知识储备,对新兴技术(如新能源、智能建造)的评审需更严谨的论证。
3. **心理压力加剧**:部分专家可能因担心“秋后算账”而过度保守,甚至选择退出评标专家库,导致行业人才流失。
三、制度实施的现实挑战
1. **责任界定难题**:如何区分“技术判断失误”与“主观故意违规”?例如在创新技术方案评审中,专家基于当时认知水平做出的合理判断,多年后被证明存在缺陷,是否应追责?
2. **追溯机制可行性**:项目周期往往长达数十年,证据保存、责任关联性认定存在实操困难。某桥梁工程20年后坍塌,如何证明与当年评标疏漏的直接因果关系?
3. **权利保障缺位**:现行制度侧重追责,但对专家免责情形、异议申诉渠道等配套措施尚不完善,可能造成“一刀切”式追责。
四、应对路径:平衡责任与保护
1. **建立科学免责机制**:明确“勤勉尽责”标准,对于已履行必要审查程序、基于当时技术规范作出的判断,应设置免责条款。
2. **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行电子评标全程留痕、引入AI辅助评审系统,为责任追溯提供客观依据。
3. **健全职业保障制度**:探索评标专家职业责任保险,分散专家执业风险;建立专家评审行为数据库,实现动态信用管理。
4. **加强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案例警示教育,提升专家风险防控能力。
五、国际经验对比
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但多辅以成熟配套机制:
- **美国**:评标异议需在法定时限内提出,超期不再受理;专家可通过“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抗辩。
- **德国**:设立“技术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历史项目的责任纠纷进行第三方技术鉴定。
- **新加坡**:实行“分级追责”,根据过失严重性采取训诫、罚款、除名等差异化处理。
结语
终身负责制的“可怕”,实质是对过去粗放式评标模式的颠覆性改革。它并非简单恐吓专家群体,而是通过建立长周期责任约束,推动招投标市场走向更高水平的专业化、规范化。对于遵纪守法、专业过硬的专家而言,这一制度反而是净化行业生态的保障;而对于企图权力寻租者,则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未来需通过细化规则、完善配套,在“强化责任”与“保护积极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最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提升。
来源:评标专家谷老师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