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0日上午,在第四个“女法官国际日”来临之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妇女联合会联合举办“巾帼担使命·普法在行动”线上法律咨询活动。市法院12名女法官在线回答了社会公众关于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各类法律咨询,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市法院党组成员、政
3月10日上午,在第四个“女法官国际日”来临之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妇女联合会联合举办“巾帼担使命·普法在行动”线上法律咨询活动。市法院12名女法官在线回答了社会公众关于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各类法律咨询,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龙晓林,市妇联挂职副主席刘淳参加活动。
龙晓林向全市全体女法官致以节日的问候,表示广州法院女法官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广州实践中贡献了巾帼力量,希望女法官们要注重用接地气的案例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来,帮助他们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女法官更富有亲和力、感染力的独特优势,在推动前端化解、实质解纷中全面展现广州法院女法官职业风采。要把法律咨询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良好契机,从中找寻群众关切问题、工作短板弱项,以群众需求导向进一步改进工作、增强能力。
线上咨询活动开始后,直播间气氛热烈,群众积极踊跃参与,纷纷互动留言,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女法官寻求专业解答,女法官们详细解答了提问。
据统计,此次法律咨询活动共有30余万人次在线收看或提出咨询。
精选问题及回答
Q
我小区最近有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发生,虽然后果不严重,但也很吓人。我想了解高空抛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极易威胁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畴。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规范行为举止,既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城市居住环境。
Q
我老婆公司知道她怀孕后竟然通知她怀孕期间须待岗休息,并且告知她因为没有上班所以不用给她发工资,他们这样做对吗?
这个问题涉及公司在女职工孕期单方停工停薪。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如果遇到了公司无理由停职、停薪,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待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实际扣减工资,可要求补发工资。在此,我们也提醒用人单位,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Q
我经营一家公司,现在经营遇到了很大困难,周转资金缺口比较大,但公司研发团队、生产线都还在,也有专利技术。除了申请破产,还有其他途径可以挽救公司吗?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制度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三种程序。破产清算,是对于没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清理财产,依法公平清偿债务,最后注销企业主体,依法退出市场。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属于破产预防和保护制度,其中破产重整是对于经营已经发生困难,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通过引入投资、业务重组、债务调整等,帮助企业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从而避免破产的法律制度。破产和解是企业通过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减免、延期清偿的和解协议,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另外,除了司法重整、和解,庭外重组和预重整等也是企业纾困的替代性挽救途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Q
作为香港居民的债权人,我能否向内地法院对登记在香港居民配偶名下的内地不动产提出析产主张?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不动产位于我国内地,债权人具备向内地法院提出析产诉求的诉权。其次,因为是涉港案件,依法应根据冲突规范准确选择准据法。第三,本问题的核心在于判断内地不动产是否属于债务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人对该不动产是否享有财产份额。由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规定不同,内地以法定共同财产制为原则,以约定财产制为补充;而香港则主要体现在《已婚者地位条例》等法律规定当中,原则上适用夫妻财产分别制。因此,提问所讲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是否有充分证据证实登记在香港居民配偶名下的内地不动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Q
有个客户拖欠了我货款很久了,我想起诉对方,但担心耗时耗力,有没有其他办法呢?
您如果希望跟对方当事人坐下来谈一谈,法院可以将案件委托给专业的调解组织,由专业调解组织为你们提供中立意见,帮助你们对有争议的问题达成调解。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法院作出确认效力的裁定后,调解协议就具有强制执行力了。具体的流程,从申请到结案可直接登陆“广州审判网”,全程在网上完成。
Q
我的房屋出租给人开店,但是租客欠租金几个月了都不交也不搬走,看他们的店也没怎么开。如果我起诉租客支付租金及返还房屋,法院可以先判租客返还我房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法院经审查如认为租赁合同应当解除或合同无效,可以先行判决承租人交还房屋,防止出租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你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就交还房屋的诉讼请求先行作出判决,其他如支付租金、装修损失等诉请,待有关事实查明后另行判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先行判决交还房屋可能影响后续对装修损失的评估工作等事实查明,双方当事人要注意在交还房屋前做好证据的固定工作,配合评估机构完成现场勘查等评估程序。
广州法院此次开展线上法律咨询活动,不仅是女法官智慧和力量的充分展现,更是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社会大众,助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水平的生动实践。
来 源丨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素 材 | 广州市女法官协会
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