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0月,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洛阳市孟津区一路口处左转弯时,与谢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造成谢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驾车通过交叉路口
应该谁让谁?
反正我优先?谁猛就谁先?
转弯让直行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抢”字当头
在洛阳市孟津区就发生了
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2024年10月,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洛阳市孟津区一路口处左转弯时,与谢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造成谢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洛阳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郭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谢某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为什么要“转弯让直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在没有交警、信号灯和标线的路口
更需要驾驶人自觉文明通行
车辆之间应该如何让行呢?
情形一:“右转让左转”
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两辆车会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辆应让左转的车先行。
情形二:“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指的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我国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左侧A柱离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应当被让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才实行让右原则。
情形三:“转弯让直行”
转弯让直行,指的是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较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有效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但是
举几个例子 下面这些情况
直行车辆得让转弯车辆
让行标志路口必须让行
根据道路通过优先级不同,路口会设置让行标志。行驶过程中看到有“让行标志”的话,即便是直行也要让行。
信号灯路口,“灯头”让“灯尾”
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图所示,在有交通灯的路口,白车行驶方向已变成红灯,但是路口内车辆还未全部通过,而红车直行车辆已是绿灯,则应该让先进入路口车辆先行。环岛让行 “先出后进”
准备进入环岛的车辆,要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所以在进入环岛前,应该先注意左侧已经在环岛内行驶的车辆,在不影响其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并入环岛车流。编辑:刘娅 亦杨(实习)丨审核:刘翔丨监制: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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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谈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