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被合并的乡镇】宝应京杭大运河哺育的韦镇乡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3-09 16:40 2

摘要:原韦镇乡位于宝应县城东南20千米,分布于芦氾河、潼河之间,芦东河与永安干渠交汇于韦镇集镇的日升地龙,向西连通京杭大运河。韦镇乡地处北纬33°05′,东经119°28′。韦镇乡人民政府驻韦镇沟。其北柘沟,原名柘溪。明末,御史乔可聘庄园建筑于此,亭台园林,盛极一时

一、基本概况

原韦镇乡位于宝应县城东南20千米,分布于芦氾河、潼河之间,芦东河与永安干渠交汇于韦镇集镇的日升地龙,向西连通京杭大运河。韦镇乡地处北纬33°05′,东经119°28′。韦镇乡人民政府驻韦镇沟。其北柘沟,原名柘溪。明末,御史乔可聘庄园建筑于此,亭台园林,盛极一时。

境内的胡营、杨天庄亦系居民较为集中的小集镇。韦镇乡曾管辖柘沟村、日升村、新阳村、杨天村、康营村、高阳村、黄圩村、韦北村等行政村。

春秋战国时期,韦镇地域先后隶属吴、越、楚。战国末期,楚为秦并隶属秦。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境内隶属东海郡东阳县。

西汉时,袭秦旧制,后属临淮郡东阳县。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武帝封皇子刘胥为广陵王,随改为广陵郡平安县。

王莽称帝(9~24年)期间,改平安县为杜乡县,时属杜乡县。

东汉初期,属广陵郡平安县;后期境内“不居者数百里”,射阳、东阳、平安县废。

三国时,境内为魏吴接壤之地,县废时为空白地带,先属吴后属魏。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复置东阳、射阳县;撤销平安县,其境内并入射阳县;东阳县隶属临淮郡,射阳县隶广陵郡;时属广陵郡射阳县。

东晋义熙七年(411年),原东阳、射阳2县划入山阳县,时属山阳郡山阳县。

南北朝时期,局势混乱,郡县建置变动频繁,相继属阳平郡安宜县,东莞郡安宜县。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东莞、阳平郡,先后改属吴州安宜县、江都郡安宜县。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境内依次属仓州安宜县、东楚州安宜县、楚州安宜县。上元三年(762年),县境获宝上献朝廷。嗣后“安史之乱”平息,年谷丰登。唐肃宗视为“得宝之应”,赐安宜县改为宝应县,时属楚州宝应县。

北宋时期,袭唐上元三年建置,延续楚州宝应县。

南宋宝庆三年(1227年)起,宝应县相继改宝应州、宝应军、县依存,时属宝应州宝应县、宝应军宝应县。

元朝至元十六年(1279 年),属安宜府宝应县。至元二十年属高邮府宝应县。

明朝高邮府降至高邮州,时属高邮州宝应县。

清朝,初期袭明旧制;乾隆年间,时属扬州府宝应县。

民国元年(1912年),属淮扬道宝应县。民国15年,属宝应县第三市(氾水)柘沟乡。民国17年,实行区、乡、闾、邻四级区划体制,时属宝应县第二区(氾水)韦柘乡。民国23年,废闾邻设保甲,仍属宝应县第二区;乡名为韦镇乡,这是历史上见注于有文字记载“韦镇”名称建置的开始。民国32年5月,人民政权宝应县政府成立,时为宝应县氾水区韦镇乡。民国34年4~9月,境内划归高邮县氾水区。后复归宝应县,属芦村区。民国35年10月,国民党设宝应县第二区韦柘乡。民国37年12月,氾水解放,时属宝应县氾水区芦村乡。

1949年11月起,境内相继属宝应县芦村区、乡、公社管辖。1982年3月,芦村划出8个生产大队,建立韦镇人民公社。1983年9月,改公社为乡镇建制,更名为韦镇乡。1999年,下辖8个村,118个村民小组,4565户,人口15857人(男8027人、女7830人);总面积28平方千米,其中耕地1295.20公顷,水域面积400公顷;人口出生率5.96‰,死亡率8.36‰,自然增长率-2.40‰。

2000年4月,与氾水镇合并至今。原韦镇乡区域目前包含:柘沟村、新阳村、高阳村、韦北村四个行政村。

二、经济建设

1982年以前,经济建设的重点是发展粮食生产,速度缓慢。独立建置后,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1990年,全乡实现农村社会总产值2300万元。1993年起,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稳粮扩经,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乡村工业、商贸服务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推进全乡经济建设不断跨越新台阶。1999年,实现农村社会总产值2.0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亿元,第二产业产值0.81亿元,建筑业及第三产业产值0.20亿元。

农副业

境内位于运东腰部地区,西不靠湖东不靠荡,没有资源优势。长期以来,农副业生产主要有粮油作物种植和生猪、家禽的饲养,经济发展始终处于“小步慢走”状态。“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改革开放后,坚持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方向,拨乱反正,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不断解除”左“的思想束缚,从发展综合承包、联产到组到劳起步,解放劳动生产力,调动农民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1982 年起,全面推行农业大包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农民的责、权、利,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活动进入一个较快发展的新时段。1986年,全乡粮食总产1.65万吨,比1980年的1.18万吨增加0.47万吨,多种经营林、牧、副、渔开始走全面发展的路子。1990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618.60公顷,总产1.45万吨,棉花184.50吨,油料254.90吨。全乡实现农业总产值1658万元,其中粮棉油产值1144.46万元,林业产值45.78万元,牧业产值379.32万元,副业产值75.21万元,渔业产值13.08万元。1995年,贯彻县政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10条意见精神,认真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种植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畜禽业。是年,养殖母猪2821头、繁殖仔猪4.97万头,出栏肥猪1.47万头,年末存栏1.35万头,养羊8122只,兔506只,家禽出栏29.09万只,年末存栏26.02万只,栽桑养蚕出产蚕茧526.49吨,其产量全县第一。此后,随着种植业、养殖业产业化步伐的加快,第一轮承包期延长至30年,全乡农林牧副渔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畜禽养殖成为全县的重点乡镇之一。1999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455.07公顷,总产1.78万吨,油料416吨。实现农业总产值1亿元。其中粮食作物产值4075.23万元,林业产值462.38万元,牧业产值5041.61万元,渔业产值438.78万元。

工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境内基本上无工业企业。1982年,韦镇从芦村人民公社析出后,党委、政府把工业发展作为加强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以发挥富余劳动力优势和利用地方资源为重点,“摸着石头过河”,从兴办粮油加工厂、造纸厂、编织厂、农机具修造厂入手,发展地方工业。与此同时,发动干部、群众利用亲戚朋友引进工业项目。至1989年,全乡建成食品加工、竹藤加工、金属矿物制品、造纸等工业企业14家,其中村办工业8家。村及村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697万元,其中村办工业企业年产值529万元。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稳定农副业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的兴办力度,相继建成建材厂、安全帽厂、宝宁煤矿机械厂、隆昌钢模厂、光华塑料制品公司等工业企业。1996年,全乡工业企业产值增加到5400万元,是1989年的7.89倍。1999年,全乡有工业企业107家。年工业产值8053万元。

商贸服务业

新中国成立以后,境内一直隶属芦村管辖,基本上没有集市贸易活动,只有每年农历二月初二柘沟庙会的物资交流大会。1956年后,供销系统的经营网点开始向境内发展,芦村供销社在韦北设供销站,担负着农副产品收购与日常生活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1982年,韦镇单独建置后,商贸服务业机构设置才得以落实和完善,陆续建成供销社、粮管所、信用社、邮电所、水利、农机、农技等经营服务单位。1990年,全乡商贸服务业经营收入120.99万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贸服务业日渐活跃。1996年,随着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的加大和“公退民进”措施的落实,个体私营商业、服务业迅猛发展。是年,商贸服务业经营收入512万元,是1990年的4.23倍。此后,商贸服务业日渐繁荣,经营门点、种类、品种迅速增多。1999年,全乡商贸服务业经营收入超800万元。

三、社会事业

宝应县全境解放后,境内的公共事业和基本设施开始发展,陆续在较大的村庄办教育和在农民中开展扫除文盲活动等。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农村广播、电影、合作医疗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迅速展开。1982年,韦镇从芦村行政区划中析出后,社会事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公共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建成文化站、中小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校、邮电所、广播电视站、水利、农机、农技等单位。1984年,贾(桥)韦(镇)公路通车,结束韦镇不通车的历史。集镇规划初现端倪,村间道路、桥梁基本配套,河、沟、渠网格化,水利设施标准化,农田方整化。1992年,建成农村程控电话交换点,学前教育事业起步发展,中小学布局实施调整。1997年,乡卫生院被评为扬州市一级乙等卫生院,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付诸实施,供用电设施进一步优化。1999年,全乡交通运输便利通畅,文化娱乐、广播电视、邮政通信基本普及,医疗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其他公共服务事业协调发展。

来源:扬州老乡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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