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前不久,四川、广西、湖北等地公安机关接连破获多起利用虚假视频引流牟利的案件。这些案件以“卖惨”“对立”“扶贫”等为噱头,编虚假剧情、立悲惨人设,借机带货敛财。
炮制剧本、虚构场景、摆拍视频……从“卖惨助农”到“制造对立”,流量至上的扭曲逻辑不断侵蚀网络生态。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前不久,四川、广西、湖北等地公安机关接连破获多起利用虚假视频引流牟利的案件。这些案件以“卖惨”“对立”“扶贫”等为噱头,编虚假剧情、立悲惨人设,借机带货敛财。
虚假助农:苦情戏码暗藏敛财链
“老板,收一下我们的果子吧,都烂在地里了。”在一个短视频博主镜头中,“果农”衣衫褴褛,哭诉芒果“滞销”。“收购商”在一旁跟拍,以“助农”的名义推销水果。
2023年12月,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关于这个直播间带货的线索,经初查达到立案标准。
“剧情演得很夸张,和现实脱节。”乐山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龚懿说。2024年3月11日,四川省公安厅指定由乐山市公安局管辖此案,次日正式立案侦查。3月18日,案件被指定由沙湾公安分局负责具体侦办。
沙湾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邓海柱说:“‘果农’满脸污泥,不符合常理。而且有一件特别脏破的T恤,在这条视频中穿在残疾老农身上,下一条视频又穿到其他果农身上,连破洞位置都一致,像是重复使用的道具,我们初步判断是虚假摆拍视频。”
沙湾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教导员李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个账号原名为“大××助农在行动”,粉丝数200多万,主要是在短视频平台兜售应季水果。犯罪嫌疑人先某摆拍了大量声称自家果园种植的芒果、当地现摘的车厘子等,但先某的活动轨迹主要在成都和乐山,两地均不产芒果,存在产销脱节。
点开视频,情节有诸多相似之处:“果农”中有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儿子重病急需用钱的老人家,手捧芒果、敲窗拦车、卑微恳求,“收购商”动了恻隐之心,帮助苦命人解决困境。
“对比同一时期的不同视频,有明显穿帮的镜头。先某一人分饰两角,上一条是果农,下一条是水果收购商。”李毅介绍说,“账号名称中的‘助农在行动’,容易迷惑消费者,先某等人制作、发布这些‘视觉贫困’视频,只为博取观众的怜悯,打造自身‘助农解困’‘良心商家’善良人设,让消费者以为是帮扶农户,事实上是中间商赚差价。”
流量操控:社会议题加工剧本厂
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发布虚假摆拍视频引流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2024年3月,根据掌握线索,沙湾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以先某为首的团伙成员3人,破获这起虚假广告案,该团伙涉案金额超4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先某等人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组织团队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拍摄虚假“贫困”视频以及直播“卖惨”方式进行引流,通过给有关平台网上店铺代销水果收取佣金敛财,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该团伙注册皮包公司,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证伪装成正规企业,利用‘精选联盟’功能发展代理,以每单30%的佣金敛财。其拍摄地遍及攀枝花、海南以及不产芒果的成都,视频中‘剥芒果剥得特别好’的‘果农’实为职业演员。他们在视频下方挂产品链接之后,客单随机转给经销商,他们赚佣金。”李毅说。
“实际上,是打着国家精准扶贫的噱头,以虚假宣传博取大众的同情心。我们从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取证时,涉及卖惨的有70多个,带货的有7000多个。”邓海柱说。
目前,该案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治理困局:法律模糊叠加取证难
与此同时,广西、安徽等地公安机关破获多起涉灵活就业群体的虚假摆拍造谣案,团伙成员深谙流量密码,将“阶层对立”“年龄歧视”“扶贫助农”等社会议题加工成戏剧化冲突。例如,王某溢团伙借助AI分析热点,批量生成“外卖骑手与顾客吵架”等题材剧本,在网上炒作传播。
办案人员坦言,此类案件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定性难”三重挑战,亟须法律、技术、平台多方协同治理。
“违法视频一旦删除,恢复数据困难。”邓海柱提到,在侦办四川案件时,团队需从短视频、电商平台等调取7000余条带货记录,部分关键视频因被删除导致证据链断裂。此外,涉案人员常使用虚拟IP和境外服务器,追踪资金流向更是难上加难。
现行法律对“虚假摆拍”的定性仍存模糊地带。例如,广西王某溢团伙制作的视频虽引发社会对立,但因其未直接诈骗钱财,最终仅被行政处罚。武汉魏某编造的谣言虽造成企业损失,但如何量化“社会危害性”成为争议焦点。
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净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1.9万余起。其中,针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造谣传谣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网红”“大V”、MCN机构有组织造谣炒作等违法犯罪,全年侦办网络谣言案件4.2万余起,查处造谣传谣违法犯罪人员4.7万余人,关停违法违规账号33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252万余条。
龚懿说:“我们会持续开展网络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保持警惕,仔细甄别商品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莫把灵活就业群体当引流道具
□ 本报评论员
假扮外卖骑手卖惨博取同情、编造网约车司机与乘客冲突消息、恶意散布关于快递员的负面谣言……近日,公安部门查处一批针对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虚构情节、炮制谣言的案件,并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罚。
当前,我国灵活就业规模已超两亿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中,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兴服务业从业者在保障人们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方面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正是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及较高的社会关注度,相关灵活就业群体成了某些自媒体和个人用以博眼球的“流量密码”。
这些以外卖员、快递员等为主角的网络内容或营销悲情故事,或挑起学历、性别对立,或制造社会恐慌,不断挑动大众情绪,更有甚者通过购买水军、操控网络评论等方式扩大影响力,最后利用直播打赏、带货等手段收割流量利益。如果说虚假信息是流窜于网络的“乌烟瘴气”,那么针对特定群体的谣言、编排则是饱含“傲慢与偏见”的社会毒瘤,不但导致人们对灵活就业人员产生误解、激化社会矛盾,而且常常与违法犯罪行为紧密相连,如涉及虚假宣传、侵犯个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商业信誉等。对此,必须依法严惩。
我国法律法规早已对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等虚假信息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相关部门也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出台相关文件并加大查处力度,近年来围绕灵活就业群体的虚假内容得到了有效整治。当然,虚假信息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随着新技术、新手段的发展和应用,网络谣言等虚假内容还会以新的形式不断出现。但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新出现的网络乱象,治理手段要持续升级。
在治理过程中,多元协同、形成合力是关键。相关部门要提高制造、传播虚假内容的违法成本,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平台要当好内容“守门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特定群体、特定题材内容的审核,合理利用算法推荐机制。而对于自媒体等内容创作者而言,要明白流量不等于一切,莫把灵活就业群体当引流道具,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 | 法治日报
编辑 | 赵子男
审核 | 白洋
来源:黑龙江公安厅网安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