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23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公布了一起陕西籍车辆在包茂高速“蹭”ETC逃费被查的案件。执法人员提醒,逃费者需补缴费用,情节严重者将处相应罚款,多次逃费或涉及金额较大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月23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公布了一起陕西籍车辆在包茂高速“蹭”ETC逃费被查的案件。执法人员提醒,逃费者需补缴费用,情节严重者将处相应罚款,多次逃费或涉及金额较大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查处企图偷逃通行费的车辆
“当时我们接到报警,称一辆陕西籍车辆在G65包茂高速渝邻段渝北收费站下道时,未刷ETC也未人工缴费,竟紧跟前车‘蹭’行通过收费站,疑似偷逃通行费。”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执法人员介绍,6月16日当天接警后,执法人员立即调取车辆通行轨迹、上下道信息及视频监控。
画面显示,该车趁前车上道抬杆瞬间,以跟车方式冲关驶离,未缴纳248元通行费。经调查,车主王某已将车出售给二手车商,车商请的代驾将车辆从陕西开回重庆,代驾员郭某为赚取过路费差价,铤而走险实施逃费。面对执法人员出示的证据,郭某最终承认违法事实,日前已专程补缴通行费并接受处罚。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高速公路通行费是保障路网运营、维护出行环境的重要支撑,偷逃费用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更涉嫌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根据规定,逃费者需补缴费用,情节严重者将处相应罚款,多次逃费或涉及金额较大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重庆交通运输执法将以“行安我护、渝路畅通”的品牌为引领,持续依托“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信用监管”手段,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同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逃费行为,共同守护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供图
编辑:夏洪玲 责编:蒋艳,李奇 审核:阮鹏程
本文来自【上游新闻-重庆晨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