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中国网以《陕西西安:人民法院与秦岭的故事》为题,对西安法院坚持系统保护,强化协同共治,不断织密山水相依司法保护网,打造环资审判“秦岭品牌”,切实当好秦岭司法卫士,共守秦岭绿水青山,进行了报道。
从秦岭北麓的巍峨山峦到渭河流域的蜿蜒碧水,西安法院以司法之笔绘就了一幅“法护绿水青山”的画卷。
近日,中国网以《陕西西安:人民法院与秦岭的故事》为题,对西安法院坚持系统保护,强化协同共治,不断织密山水相依司法保护网,打造环资审判“秦岭品牌”,切实当好秦岭司法卫士,共守秦岭绿水青山,进行了报道。
全文如下:
陕西西安:人民法院与秦岭的故事
晨雾未散时,站在大雁塔顶眺望,秦岭像一幅水墨屏风横亘在天际。这座被历代诗人反复吟咏的山脉,以逶迤峰峦划开长江与黄河,和合南北,将温润与莽苍同时馈赠给三秦大地。
在陕西省的版图上,秦岭如一条苍龙蜿蜒而过,途经宝鸡、渭南、西安、汉中、安康、商洛六市。宝鸡境内的太白山巅留存着第四纪冰川遗迹,渭南段的华山绝壁镌刻着“奇险天下第一”的传奇,商洛的金丝峡藏着秦巴山区最后的原始森林。而西安,这座十三朝古都始终与秦岭保持着最亲密的对话——终南山支脉像母亲环抱婴儿般将长安城托起,源自秦岭北麓的沣河、涝河、浐河、灞河,编织出“八水绕长安”的盛景。
秦岭给予西安的不仅是地理屏障与水源滋养,更塑造着城市的精神品格。王维在辋川别业绘就“空山新雨后”的禅意、子午道上疾驰的荔枝蹄痕烙下盛唐的温度、太乙宫遗址的残碑仍传递着汉武帝祭天的肃穆。如今,秦岭山脚下已生长出国家版本馆的现代建筑群,玻璃幕墙倒映着亘古青山。当暮色浸染秦岭七十二峪,西安这座与山脉同呼吸的古城,仍在续写着跨越三千年的天地长卷。
惩治环境污染犯罪护佑秦岭生态安全
大山深处,白雪皑皑。在褪去了春的稚嫩、夏的幽静、秋的繁盛后,冬季的秦岭更显巍峨冷峻。
犯罪嫌疑人在秦岭深处一废弃金矿洞从事非法“洗金”作业,现场遗留剧毒物质
作为某环保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蒋某,将环境保护置之脑后,知法犯法,伙同他人,预谋通过非法“洗金”作业在秦岭深处一废弃金矿洞内获取不法利益。蒋某等人通过精密谋划,将非法购买的剧毒氰化钾及氢氧化钠,运至秦岭某峪内的矿洞内,在没有任何防渗漏措施的情况下将混合的剧毒溶液喷涂到废弃金矿的洞壁。废液通过矿洞地面挖出的沟道排入收集池循环使用,部分废液通过矿洞壁两侧的渗水渠直排至矿洞外,矿洞内外及附近水质逐渐被氰化物污染,危险悄悄笼罩了这片原本纯净美丽的大山……2020年1月9日,蒋某等人在矿洞外发现脚印,为掩盖罪行,匆忙将130余袋的危险物质及170余桶的废液等物撕毁标签后随意丢弃在矿洞内,然后慌忙从山中逃脱。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冒雪前往案件现场查看情况
公安机关经过紧张的前期调查工作,立即对蒋某等人展开了抓捕。经过现场勘查,蒋某等人的非法操作造成大量剧毒物质外泄、渗透,严重污染环境。春节将至,天气即将回暖,气温上升,污染物很快会随着松动的泥土和融化的雪水加速下渗,届时将会对附近村民及生态造成更加不可逆转的危害,污染处置工作刻不容缓。对此,相关部门迅速介入,立即对现场矿洞内巷道的沾染物及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为此花费检测、处置费用113万余元。
随着抓捕和调查处置工作的结束,案件被移送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蒋某等五名被告人认罪,但对公诉机关一并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赔偿一百余万元的处置费不认可。合议庭经过讨论,认为五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犯罪。但除了定罪量刑,法官们考虑的仍有很多,其中113万余元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是案件处理的重中之重。合议庭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数次对案件细节进行讨论,对处置方式及费用的计算、支付情况等逐一审查,法院最终认为本案相关部门处置方法、费用及计算均合理得当,应予支持。
最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对蒋某等五人数罪并罚,判处五年五个月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判决五被告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监测和修复费用113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开展“司法巡山”活动
近年来,西安法院通过刑事司法手段对涉秦岭破坏案件的雷霆打击,彰显着“刑责治污”的法治决心,更重塑着“破坏必究”的社会认知,让“破坏秦岭必受严惩”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多起案件的高质量办理,体现了刑事司法在秦岭保护中的独特价值。通过签署《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办法》,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实现与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线索的双向移交,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做到衔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开展巡回审判守卫秦岭青绿
2024年底,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西安市周至县召开
“山曲曰盩,水曲曰厔”。周至县是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西安市主要水源地,南依秦岭、北濒渭河,以山曲水折而得名。周至县辖区中的三分之二属于秦岭山区,1988年,就成立了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金丝猴等珍稀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在秦岭的深处,悬崖峭壁间,生长着一种珍贵的柏木根。它们是岁月的杰作,每一株都有着独特的形态,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体现,有着独特的美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也吸引来了犯罪分子贪婪的目光。
西安市周至县法院巡回审判盗挖柏木根一案,群众们聚精会神地聆听
2023年12月31日,罗某某等7人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悄然聚集在周至县王家河沟的山脚下。他们带着专业工具,搜寻着柏木根的踪迹,一场罪恶的盗挖行动就此展开。柏木根深深扎根于悬崖峭壁,挖掘难度极大。他们费力地铲着周围的泥土,用锯子一点点锯断较粗的根部,每一下动作都带着急切与贪婪。每次盗挖成功后,负责运输的人会在约定地点等待,将挖掘出的柏木根小心搬运到车上,沿着崎岖山路运往藏匿地点。从2023年12月31日到2024年2月6日,罗某某等人多次在王家河沟内山坡盗挖柏木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2月6日,他们像往常一样,将盗挖的柏木根搬运到主道路旁的车内,就在他们准备驾车离开时,警笛声骤然响起,一群警察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面前,警察迅速上前,将他们控制住。
罗某某等人的盗挖行为,严重影响了林区生态环境,大量柏木根被挖走,山体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风险大增,曾经郁郁葱葱的山林变得满目疮痍。他们的行为也给林区治安带来极大隐患,让周边居民人心惶惶。最终,这起案件被移送至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法院经过详细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盗挖国有柏木根出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七人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均并处罚金。周至法院对该案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现场座无虚席,群众聚精会神地听着法官宣判。法官严肃地讲解案件经过和法律依据,每一个字都如同重锤,敲打着在场每个人的心。
环境资源案件,如何让审判更有深度?西安法院通过将审判庭“搬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零距离参与司法,让司法更接地气,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逐步提升,物种多样性持续恢复,这样才能发挥“审理一案,护绿一片”的作用,环资案件“巡回审判”的司法保护生态效果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延伸司法职能注重预防修复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现场查看涉案土地复耕复种情况
秦岭脚下,西安市鄠邑区西北,古老的涝河与渭河在这里汇聚,冲积出一片肥沃且茂盛的土地,它承载着附近村民们对未来的憧憬。
1998年3月20日,西安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鄠邑区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部分土地用于经营种植或养殖业,承包期限25年,后双方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将承包期限再延长5年,西安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冯某某2011年5月26日与鄠邑区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书》,自此,冯某某承接了这片土地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起初,这片土地还包含着光芒与生机,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冯某某因事务繁忙开始漠视对这片土地的管理。在利益的驱使及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开始盯上了这片土地。夜晚,当村民们都沉浸在梦乡中时,大型卡车偷偷地驶入这片土地。车上满载着建筑渣土和垃圾,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这些垃圾被随意倾倒在土地上。不仅如此,一些不法分子还偷偷地在承包地上盗挖砂石。他们手持工具,疯狂地挖掘着,每一下都像是在刺痛这片土地的“心脏”。土地逐渐变得千疮百孔、满目疮痍。
2021年7月6日该村委会起诉请求解除《土地承包合同》。鄠邑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所涉农业用地长期、反复遭到不法人员掠夺性的破坏,与冯某某长期看管不力,未采用有效管控措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作出了解除案涉合同、冯某某向原告返还132亩土地的判决。
判决之后,鄠邑法院还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土地保护的力度,通过安排人员值守或不定期巡查、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举措,加强对所辖土地的看护、监管;加大对土地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保护土地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对遭受破坏的土地进行复耕复种;加大与资规、环保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力度,联合开展对砂坑复耕复种行动,力争做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重修复是根本,惩罚并非最终目的,修复生态环境才是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秦岭区域内的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在秦岭区域内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挖土取石的行为,西安法院始终注重预防和修复理念,为耕地安全筑牢“司法屏障”。
完善企业破产服务机制
护航秦岭明珠经济发展
宁陕县地处秦岭腹地,素有“秦岭之心”的美誉,这里的森林覆盖率高达90.2%,位居全国第一,承载着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秦岭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
然而,自2016年开始,却有一座十九层高的烂尾楼灰秃秃地矗立在这绿水青山之下,裸露的水泥墙横亘在进入县城的必经道路上,给前来宁陕的旅客留下了突兀的印象,这座建筑曾经像一根刺一样,刺进了环境之中,也刺进了当地人的心中。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原本要在此打造一座星级旅游度假酒店的项目,酒店命名为“森林大酒店”,但由于资金链的意外断裂,该地产项目在2016年之后陷入了漫长的烂尾状态。随着项目的烂尾,多起与项目相关的诉讼案件、执行难题以及群众上访事件接连爆发。宁陕县人民法院将涉及该公司的多起执行案件统一移送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除了破产事务,将当地投资群众的安抚和后续建设时的环境保护也作为重点来对待,果断协调宁陕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共同解决。在各方合力下,最终185户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职工债权、建设工程债权、税款债权清偿率为100%,普通债权清偿率为25%,化解了61件执行案件和133起潜在债权纠纷。2024年8月15日,烂尾楼已焕然一新,重新更名为“祥洲大酒店”,在酒店的规划与设计上,充分融入了绿色、环保、低碳的理念,力求与自然景观和谐共生,让每一位到访的客人都能感受到宁陕秘境的独特魅力与生态价值。
祥洲大酒店(原森林大酒店)旧照
“祥洲大酒店”开业后,焕发出勃勃生机
从昔日“秦岭森林大酒店”项目留下的满目疮痍,到如今在司法力量的精心呵护下,“祥洲大酒店”焕发出勃勃生机,这一转变过程如同一部跌宕起伏的史诗,记录着司法人员以智慧为笔、以勇气为墨,书写的正义篇章。西安法院通过发挥破产审判的市场出清和救治功能,既解决了保护区内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又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兼顾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为秦岭自然保护区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展 望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秦岭国家植物园、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在秦岭国家植物园设立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在西安市动物园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开展“司法巡山”活动
秦岭陕西段处于中国版图的腹心地带,这里是当之无愧的大秦岭生态核心所在,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珍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如今的秦岭陕西段,已成为中国最“绿”的区域之一,这儿无山不清,无水不绿,生命的律动时时刻刻在山间奔涌。西安法院自觉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司法责任,将生态修复理念贯穿始终,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积极实行就地巡回审判,做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打通生态司法保护的“最后一公里”。西安法院将始终坚持系统保护,强化协同共治,不断织密山水相依司法保护网,完善落实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1128”秦岭生态司法保障体系。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先行先试,打造环资审判“秦岭品牌”,切实当好秦岭司法卫士,共守秦岭绿水青山,永葆秦岭和谐美丽!
-End-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