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6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以下简称“广东市监局”)布了一则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情况的公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份公告中,广州市柔诗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柔诗”)生产的“小苏打除渍洗衣液”因质量问题被点名通报。
2025年6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以下简称“广东市监局”)布了一则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情况的公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份公告中,广州市柔诗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柔诗”)生产的“小苏打除渍洗衣液”因质量问题被点名通报。
公告内容显示,广州柔诗生产的“小苏打除渍洗衣液”(规格:2kg,产品种类为衣料用液体洗涤剂)被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判定为不合格。该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这意味着该产品在核心功能上未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白云市监局”)依法履行职责,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改正,并组织复查。然而,广州柔诗在经过整改后,复查结果仍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广东市监局决定将该企业及其不合格产品向社会公告。
此外,广东市监局要求对本次公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的生产者,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其全面排查并予以改正,在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六十日后九十日前组织再次复查。除为提供复查所需样品外,生产者在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再次复查合格前,不得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经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依法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清扬君建议消费者,如果购买了涉案的小苏打除渍洗衣液,可以依法要求退一赔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此外,消费者也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退一赔十。法院也有类似的支持判例。
企查查数据显示,广州柔诗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100万元,邝丽宏持有100%股权。该公司曾多次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工商处字〔2017〕717号》广州柔诗显示,2017年6月,广州柔诗因生产的洗衣液外包装盒上使用的“去渍霸”商标,与商标注册人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去渍霸”商标相同,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从而侵犯了“去渍霸”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广州柔诗被白云市监局处以3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4﹞251号》显示,2024年1月,广州柔诗因生产的“氛香小镇美肌补水洁肤沐浴露”(批号:AD220416-1、规格:500ml)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含量超标,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被白云市监局没收566瓶涉案产品,并处以1.2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4﹞635号》显示,2024年4月,广州柔诗生产的“奥多利斯浪漫缤纷香肤沐浴露”(批号:AD220316-1、限用日期:20260315、规格:700ml)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抽检,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含量超标,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被白云市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045.2元,并处以1万元罚款。
图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来源:清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