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发起“大胃王挑战”吃掉十几斤肉能免单,吃坏了算谁的?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6-18 07:56 1

摘要:其挑战的一家“全牛宴”,饭店门口摆出了挑战榜,上面写着:吃完一整个牛头可免单、吃完一个十几斤的肉拼盘可免单等。而挑战榜上已经“战功赫赫”:挑战牛头第一名,×××,4个牛头(出肉量至少20斤);挑战拼盘第一名,×××,24斤;挑战包子第一名,×××,63个……每

“185体育生来挑战55个包子了,吃完免单还有6666元奖金。据说体育生饭量大得惊人,曾经让食堂阿姨都害怕,大家猜猜他能成功吗?”

“咱们的规矩是一小时吃完55个牛蹄,吃到30个以后开始免单,吃到55个奖励6666元,全部吃完多加1000元,中途不能上厕所。”

“寻找××大胃王,在1分钟内吃完10串羊肉筋奖励现金666元,在3分钟内吃完6两酱牛肉奖励现金200元,吃不完的要按原价购买。”

……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吃完一定分量的食物即可免单甚至还能获得奖励,已经成为不少餐饮店的一种引流方式。

采访过程中,有饭店老板向记者透露:“挑战视频发出去后,店里客流量翻了几倍。哪怕挑战者没吃完,剩下的食物拍照发‘朋友圈’也能引流。”

超量进食即可免单

拥有近50万粉丝的博主“饭××”目前已经更新了30多期“吃货挑战”系列视频。

其挑战的一家“全牛宴”,饭店门口摆出了挑战榜,上面写着:吃完一整个牛头可免单、吃完一个十几斤的肉拼盘可免单等。而挑战榜上已经“战功赫赫”:挑战牛头第一名,×××,4个牛头(出肉量至少20斤);挑战拼盘第一名,×××,24斤;挑战包子第一名,×××,63个……每次有人挑战时,商家都会用视频记录,店内外也围满了观众。

记者注意到,不少餐饮店都推出了这样的“免单挑战”“大胃王挑战”,而挑战的规则往往让常人几乎无法完成。例如,有饭店推出的超级大碗面挑战,要求消费者1小时内吃完,中途不能离场,挑战成功的话免单,并且以后在店内就餐终身免费。商家端上来的超级大碗面里,有11份面、10块叉烧肉、7个鸡蛋、垒得像小山般的十几斤豆芽。

还有的挑战乍一看很简单,实则却暗藏玄机。

比如,有饭店要求,先花99.8元买6种口味的巧克力派,30秒内吃完一个坚果味巧克力派(看上去是正常大小),就能拿到1000元奖金。结果有博主去吃的时候,发现巧克力派上面有一层又厚又硬的巧克力壳,只有嚼碎才能咽下去,如果不嚼碎很容易划伤食道。巧克力派本身又粘牙又扎实,店家还规定了不能喝水,导致很少有人能在30秒内挑战成功。

免责声明并非万能

记者调查了解到,商家在挑战开始前,都会要求挑战者签署免责协议或录制一段免责声明,比如要求挑战者确认自身身体健康、不存在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胃肠道疾病等,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比赛导致的健康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医疗费用。

商家推出的这种“免单挑战”在法律上是何性质?免责声明是否意味着一旦出现意外,商家可以“全身而退”?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宜前向记者介绍,商家推出的“限时吃完免单”“吃完有奖金”等挑战活动,本质上属于商业促销行为,在法律层面可界定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成立的“附条件合同”。

“消费者参与挑战时,通常需接受商家设定的条件(如30分钟内吃完指定分量食物),商家则承诺若消费者完成条件即免除餐费或支付奖金。这一过程中,商家的活动宣传(如告示、海报)构成要约邀请,消费者实际参与挑战(如开始进食)可视作要约,商家确认接受(如允许消费者开始挑战)则构成承诺,双方成立以‘完成挑战’为条件的服务合同关系。该活动受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约束,需遵守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基本原则。”孙宜前说。

孙宜前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挑战内容超出合理范围,如商家设置“20斤食物”“半小时8碗面”等远超普通人食量的挑战,明知可能导致消费者暴饮暴食引发健康风险(如急性肠胃炎、胰腺炎、窒息等),却未采取警示、提醒或限制措施(如未告知食物分量、未劝阻过量进食),或者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放任消费者继续挑战直至出现危险,此时商家有过错,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要求商家赔偿。

“商家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若协议约定‘消费者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商家不担责’,该条款因排除商家法定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属于无效条款。若协议是商家利用其优势地位(如消费者为获得免单/奖金被迫签署),且内容明显对消费者不利(如完全免除商家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51条,消费者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孙宜前说。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群辉说,挑战的内容若为一般人难以完成的大量进食任务,可能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违反反食品浪费法“餐饮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规定;商家在发布类似广告时,可能会被监管部门认定广告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违反广告法;商家设置根本无法完成的挑战,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或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合理设计挑战内容

记者注意到,有不少商家将“免单挑战”作为卖点,开启直播或者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相关视频引流。

在黄群辉看来,商家将“免单挑战”等作为卖点进行直播或发布视频引流,可能传递浪费粮食等不良导向。这种活动可能会强调食量和进食速度,容易引发观众的跟风模仿,导致超量点餐和食物浪费,与我国倡导的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理念相悖。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看,如果不加以规范,容易引发食品浪费、损害消费者健康等问题,甚至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若其形式、内容等不加以调整规范,就无存在必要性。

他建议,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设计挑战内容,避免诱导食品浪费和危害消费者健康。在活动前充分告知消费者挑战的规则、风险等信息,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要积极倡导节约粮食的理念,对未完成挑战的食物进行合理处理,避免浪费。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行业此类活动的监管,依据反食品浪费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违规商家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商家和消费者对节约粮食、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认识。

“平台应加强对相关直播和视频内容的审核,对宣扬浪费粮食、过度进食等不良内容进行限制和处罚。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用户对违规内容进行举报。同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如推荐算法等,引导用户关注健康、文明的餐饮内容,传播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饮食观念,理性参与挑战活动,不盲目追求免单或奖金而过度进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参与活动过程中注意自身健康和安全。若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黄群辉说。

来源: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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