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5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犹如一声清亮的号角,为网络空间治理吹来了规范执法的新风。这部新规,不仅直击当前网络执法的诸多痛点,更以温暖而坚定的法治力量,为企业和网民勾勒出清晰的行为边界。
近几年,相信无数网友都听过“某公司被网信办约谈,被罚数百万”这样的新闻,这类新闻不仅折射出网络执法雷霆手段的同时,也引发公众对裁量标准的普遍关切。
2025年5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犹如一声清亮的号角,为网络空间治理吹来了规范执法的新风。这部新规,不仅直击当前网络执法的诸多痛点,更以温暖而坚定的法治力量,为企业和网民勾勒出清晰的行为边界。
一、建立明确、可预期的裁量体系
曾经,网络执法中相似违法情节,处罚差异悬殊的现象屡遭诟病:有的平台因内容违规被轻描淡写地警告,有的却面临数百万罚款;有的企业首次数据泄露就被重罚,有的多次犯错却处罚力度不变。这种同案不同罚的背后,是执法缺乏细化标准的现实困境。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网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按照裁量涉及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征求意见稿将处罚裁量权划分为五个明确阶次: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
其中,从重处罚被界定为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种类或较高幅度的处罚。这一清晰界定标志着网信执法从粗放式向精密化的转变。罚款数额的量化标准更是直击执法实践中的模糊地带:从轻处罚的罚款额在法定幅度下限30%以下;一般处罚在30%至70%之间;从重处罚则超过70%。这组看似冰冷的数字,实则蕴含着法治的温度:它既避免了执法的任性而为,让企业和网民对行为后果有了稳定预期,又为个案的合理裁量留下空间。
二、回应社会痛点问题
翻开新规,扑面而来的是都对网络治理现实痛点的精准回应。针对部分平台屡教不改、网络主播恶意诱导粉丝施暴、个别运营者阻碍执法等乱象,新规第八条明确规定,八类情形应当从重处罚,包括因同种违法行为一年内受到网信部门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以及拒不配合执法等。
那些让家长揪心的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事件呢?新规实施后,涉事平台若存在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将面临法定最高幅度70%的罚款。那些躲在屏幕后煽动网络暴力的推手,也不能以个人行为为借口逃避重罚。
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首次明确穿透式追责,即单位违法中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根据其岗位职责、主观过错等因素精准追责,彻底改变企业交钱、个人免责的怪象。这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震慑,更是对广大网民的有力守护。
三、刚柔并济,彰显法律温度
新规在展现严厉打击态度的同时,亦蕴含人性化考量与程序公正,平衡执法力度与企业权益。
新规第十五条明确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让企业不再担心因同一问题被多个部门重复罚款。如某电商平台因数据泄露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今后只需按罚款数额高的规定接受一次处罚,避免了多头执法带来的负担。而对于多个违法行为,新规要求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既不让违法者因多错并罚承受过度处罚,也不让其因分散违法获得处罚折扣,尽显法治的公正与理性。
四、跨领域执法规范化浪潮
新规的出台并非孤例,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浪潮中的重要篇章。2025年1月,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已先行一步,设置六档裁量阶次并明确行刑衔接情形。如今,网信领域的新规与证监会规则遥相呼应,共同勾勒出赋权与限权并重、处罚与保护兼顾的治理图景。两者都强调对重大执法决定的集体讨论机制,都在努力平衡监管力度与市场活力,这正是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的生动注脚。
从粗放式执法到精密化治理,新规们的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对法治精神的坚守:它既不是冷冰冰的处罚清单,也不是高悬的执法利剑,而是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为网络空间治理搭建起公平透明的舞台。在这里,企业知道边界何在、责任几何,网民明白自由的底线在哪里、权益如何被守护。
当我们期待新规落地生效时,期待的不仅是更规范的执法、更有序的网络空间,更是一种法治信仰的传递,让每一次执法都闪耀程序正义的光芒,让每一个主体都能在规则框架内安心创造与表达。这或许就是新规的终极意义:它不仅是一份执法指南,更是一曲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共治的大合唱,在法治的基调下,共同谱写网络空间的美好未来。
《金刚经》卷首语:“如是我闻”,如闻律师事务所藉此得名。本所发展至今,已逐步成为以金融投资、地产开发、军工科技、能源矿业等为重点服务行业;以政府公共事务、不良资产处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投融资与并购、商事与刑事重大争议解决和风险化解、涉外法律服务等为专业特色;以政府机构、上市公司、央企与地方大型国企、世界500 强外企为主要客户,具有专业深度,资源整合能力和社会知名度的法律服务机构。
作者 李亚男
责编 高萍
如闻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如闻原创,如需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后台。本公众号的信息仅作一般性参考,不应视为如闻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针对特定事务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来源:如是我闻Re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