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加拿大一男医生侵犯患者,连续三次逃脱DNA检测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6-12 04:39 1

摘要:1992年,加拿大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一名女子举报医生侵犯了自己,并在她的体内留下了男性体液样本,可经过DNA比对后,却发现医生与该女子体内的DNA完全不匹配,而且连续做了三次,检测的结果都是不匹配,于是警方以该女子诬告进行了结案。

1992年,加拿大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一名女子举报医生侵犯了自己,并在她的体内留下了男性体液样本,可经过DNA比对后,却发现医生与该女子体内的DNA完全不匹配,而且连续做了三次,检测的结果都是不匹配,于是警方以该女子诬告进行了结案。

可就在不久后,竟然又有接连不断的女子向警方投诉医生侵犯了自己,那么医生到底是不是一位道貌岸然的恶魔呢?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投诉他?如果是的话他的DNA又为何与凶手都匹配不上呢?

本案发生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吉卜林镇,这是一座农业小镇,人口稀少,常住人口仅有一千多人,也正因如此镇里的每个人几乎都互相认识,所以当地的犯罪率很低,每年最多也就只有五六起盗窃之类的案件,可就是在这样一个和谐的小镇,却发生了一起震惊了整个加拿大的案件。

1992年11月2日,吉卜林镇警局接到了一位女性的报案,报案人自称坎迪,她告诉警方自己在医院治疗期间被医生给侵犯了。

听见有这种性质恶劣的案件发生,吉卜林警方立即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连忙询问坎迪当晚发生了什么。

据坎迪所说,10月31日深夜,她和男友吵了一架,导致她的情绪非常不稳定,于是她就去了当地的吉卜林联合纪念医院,因为她的朋友正是那里的护士,所以想去找她诉诉苦,却没想到当晚朋友竟然换了班不在医院,而情绪无处发泄的她,也因此变得更加狂躁起来。

这时,一旁的护士看出坎迪的异常,便建议她去看一下医生,而坎迪也接受了护士的建议。

当晚值班的医生名叫约翰·施尼伯格,在吉卜林镇绝对算得上是一位家喻户晓的医生了,因为他不仅为人温文尔雅,而且医术也非常出色,很多病人都是在他的悉心照料下才得以康复。

而且,坎迪也对约翰医生非常熟悉,因为前几年她产子的时候正是约翰医生帮她接生的,因此对约翰医生还是比较信任的。

在治疗期间,坎迪原以为约翰医生会给她吃一点安神的药,让自己稍稍平复一下情绪也就好了,却没想到约翰医生竟然拿出了一根针管。

出于对约翰的信任,坎迪并没有多说什么,还是接受了约翰的治疗方式,可在药剂注射进体内以后,她瞬间就感觉到全身无力,很快就瘫软了下去,并逐渐失去了意识。

恍惚之间,她还是隐约感觉到有人似乎正在侵犯自己,而当时诊疗室中就只有约翰医生一个人,因此她非常肯定侵犯自己的人必定就是约翰医生。

等坎迪醒来以后,她并没有直接去找约翰医生对峙,而是先回家对父母说了这件事,毕竟约翰医生在吉卜林镇的口碑非常好,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别人不可能会相信自己。

起初,坎迪的母亲也比较怀疑女儿的话,眼见女儿说得如此坚定,这才带着女儿去了附近的一家诊所进行了一次全身检查,竟当真在坎迪的体内、内衣以及牛仔裤上,都提取到了男性的体液,并且还在坎迪的血液中检测出了一种名为Versed的镇静剂的成分。

显然,坎迪确确实实是被人在昏迷的状态下侵犯了,因此她带着诊所提取的一份男性体液样本来到了警局报案。

听完坎迪的描述以后,警方虽说不太相信约翰医生的为人会做出这种事情,但奈何坎迪都已经将男性体液带来了警局,因此也只能将约翰医生带回了警局进行问话。

面对警方指控,约翰医生先是表现得非常震惊,然后坚决否认自己侵犯过坎迪,并告诉警方Versed这种镇静剂的副作用就是会让人产生一些奇怪的联想,因此约翰医生判断这一切应该都是坎迪产生的幻觉而已。

可这种解释显然并不合理,毕竟坎迪连男性体液都取来了,这总不可能是幻想出来的吧?

因此,警方还是向约翰提出了获取他的DNA进行比对的请求,而约翰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并当场就让警方抽取了他的一管血液进行检测。

在警方的催促下,检测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最终证实约翰的DNA与坎迪带来的DNA样本完全不匹配,而这一结果无疑证明了约翰医生根本就没有侵犯过坎迪。

而随着约翰医生的嫌疑被洗清,警方自然也就不会再去关注这个案件,并将坎迪定性为使用药物后产生的幻觉,至于她身上的男性体液,很有可能是她的男友留下的。

可是,坎迪始终坚称自己一定被人侵犯过,怀疑是有人偷换了检测结果,所以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她一次又一次往警局跑,希望警方能够重新对约翰进行一次DNA检测,可警方根本没有理会她,只当作她是在无理取闹。

于是,坎迪又跑去了医院状告约翰,希望医院的高层能够严查约翰,要知道吉卜林镇一共也就一千多人,经过坎迪这么一闹,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无奈之下,约翰医生为了不再受坎迪的骚扰,他主动向警方提出了进行第二次的DNA检测。

为了确保这一次的透明公正,从约翰抽血开始,警方就一直跟在他的身边,然后亲眼看着血液样本被装进试管,最后亲自送往实验室,甚至连法医在进行检测时,警方都一直跟在身边,绝对确保了全程无人接触过约翰的血液样本。

最终,检测的结果与上一次完全一样,约翰的DNA确确实实与凶手的完全不匹配。

原以为这一次的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坎迪应该就会彻底消停下来,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即便已经铁证如山,坎迪也还是坚持认为约翰侵犯了自己,这就令警方不得不怀疑,坎迪污蔑约翰可能是抱有某一种目的,于是警方对坎迪做了一番详细的调查。

坎迪,时年20岁,18岁时就未婚生子,而当时负责为她接生的就是约翰医生,可在孩子生下后不久,孩子的父亲就丢下他们母子二人离开了,而身为一名单亲妈妈,她的财务状况一直非常不好,最近更是欠下了一笔银行贷款。

因此,警方猜测坎迪之所以如此执着于诬陷约翰,其实就是想讹诈约翰一笔钱,从而解决她的财政问题,毕竟约翰医生在镇上是出了名的老好人,若坎迪一直这么纠缠下去,约翰还真有可能为了避免麻烦,直接给坎迪一笔钱息事宁人。

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坎迪应该是看上了约翰医生,毕竟约翰性格好还能赚钱,这样的男人确实非常适合结婚,所以坎迪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把约翰的名声搞坏,从而让妻子跟他离婚,如此才好趁虚而入。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整个吉卜林镇的人几乎都知道了坎迪诬告约翰的事情,因此很多人都对坎迪产生了不好的评价,如厚颜无耻、不择手段、卑鄙下流等一些不好的词汇统统都放在了她的身上。

可就在恶语铺天盖地的时候,身为当事人的约翰却主动站出来为坎迪解释,称坎迪只是因为药物的副作用,产生了一些奇怪的幻觉而已,呼吁大家不要再去诋毁坎迪。

可约翰医生的劝阻不仅毫无效果,反而令民众对坎迪更加厌恶了,因为约翰医生表现出来的善,无形之间将坎迪的恶无限放大,因此坎迪渐渐的成为了过街老鼠,遭到了全镇人的唾弃,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

不仅工作单位辞退了她,曾经的朋友也都与她渐行渐远,导致她每天以泪洗面,人生算是彻底被毁掉了。

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局面,坎迪已经没有了回头路,如果她不能证实约翰医生真的侵犯过自己,那么她将一辈子别想抬头做人。

因此,她比以前变得更加激进,几乎天天都会去警局举报约翰,甚至对警方说自己可以用生命做担保,一定被约翰侵犯过,祈求警方一定要重新彻查约翰,帮她洗刷冤屈。

可在警方的心里,从来都不认为约翰医生会犯下这样不道德的罪行,因此始终没有重启调查,每一次都将坎迪赶了出去。

见状,坎迪知道想要依靠警方已经不可能了,于是自己花钱请了一位私家侦探,趁没人的时候偷偷溜进了约翰医生的车里,并且在副驾驶的位置找到了一只约翰使用过的唇膏。

坎迪大喜过往,因为唇膏上面一定沾有约翰的DNA,接下来只要找一家鉴定机构进行一番DNA比对,当检测报告一出来,自然也就真相大白了。

可这时,一旁的私家侦探却给坎迪泼了一盆冷水,他告诉坎迪在未得到约翰医生和当地法庭任何一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获取约翰个人物品进行检测的话,哪怕最终证实了约翰的DNA与凶手相匹配,那也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根本不可以用于案件调查以及审判,反而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要约翰医生起诉坎迪,成功率几乎可以说是百分之百,唯一的用处就是自己能知道约翰是不是真的凶手。

得知案件调查还有这么多规矩后,坎迪只能无奈放弃了这条路,可她并没有放弃控告约翰医生,因为此案的真相已经与她未来的人生息息相关,早已没有退路可言,无奈之下坎迪想到了一个比较极端的办法。

三个月后,吉卜林警局收到一封匿名的来信,信中这样写道:我是一位与坎迪有过相同经历的女孩,我也曾在一次治疗中被约翰医生侵犯过,但我当时很害怕不敢报警,希望警方可以将他绳之以法,不要再让他继续残害其他人了。

收到这封信后,警方虽然产生了一丝动摇,但还是没有马上付出行动,直到几天后警局又收到一封举报约翰的匿名信后,这才感觉此事似乎真的有些不寻常,于是立即展开了调查。

可警方却不是去调查约翰医生,而是准备首先找到写举报信的人询问一些情况,结果发现写匿名信的人不是别人,竟然就是坎迪,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

坎迪也是被逼无奈,她是因为实在没有了办法,才会不得已出此下策,希望这样警方就能去重新调查约翰医生。

得知真相后,警方非常气愤,当即就对坎迪进行了批评教育,称这两封信里的内容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诽谤罪,如果约翰医生追究,她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听到警方的这番话后,坎迪瞬间愣了一下,然后连忙说道:“我只写了一封举报信,从来没有写过两封。”

这一次轮到警方愣住了,难道有一封举报信的内容是真的?可这样的念头警方只是一闪而过,很快就露出了戏谑的笑容,认为一定又是坎迪使用的把戏,因为如今的坎迪在警方这里已经完全失去了信任。

当坎迪得知还有一个人给警方写过匿名信后,她意识到一定有人跟自己遭遇过同样的事情,这无疑让她看到了一丝曙光,因为只要能找到这个人,她们一起指证约翰医生,这一切就会变得简单很多,至少也能证明自己没有在诬陷约翰。

于是,她开始四处寻找跟自己有着同样遭遇的女孩,可这位神秘的女孩似乎并不想被人知道自己是谁,因此坎迪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可她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整整四年的时间,她不是在寻找神秘女孩的路上,就是在调查约翰的路上,渐渐的原本不相信坎迪的警方以及民众也开始产生了动摇,因为他们实在无法相信一个女孩会为了诬陷一个人而坚持整整四年,显然其中应该真的另有隐情。

大家众说纷纭,曾经让人无比信任的约翰医生,也开始有人对他投去了异样的目光,显然已经开始怀疑约翰了。

见此情况,约翰医生于1996年11月20日,第三次主动向警方提出进行DNA比对自证清白,这一次警方不仅全程跟随,更进行了全程的录像,进一步确保了每一个环节都不可能出现问题,可最终结果还是一样,约翰的DNA与凶手的完全不匹配。

这一次坎迪彻底傻眼了,因为整个录像过程她也看过,确实没有出现任何徇私舞弊的现象,坎迪仿佛失去了灵魂一般,瘫坐在地上不知所措。

可就当所有人都认为此事已经尘埃落定的时候,一位年轻女孩的突然出现,却令本案发生了巨大的反转。

1997年4月25日,也就是坎迪初次报案后的第五年,一位16岁左右的女孩主动找上了警方,称多年来她一直遭受着约翰的不道德对待。

该女孩自称是约翰医生的养女,也就是约翰现任妻子丽莎·施尼伯格与第一任丈夫所生的女儿,丽莎跟约翰结婚后,就带着女儿搬到了约翰家里一起生活。

据养女介绍,这些年来养父约翰经常在晚上偷偷溜进自己的房间,然后会给她注射一些不知名的药物,让她昏睡过去。

起初,她并不知道自己熟睡后发生了什么,可随着自己渐渐长大她已经明白,于是选择了报警。

说完,养女还拿出了一个盒子交给了警方,称约翰每一次进入她的房间都会带着这个盒子。

警方接过盒子,打开后竟发现里面装满了安全套、避孕药剂以及镇静剂,与养女的描述正好完全对得上,显然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一刻,警方的脸上写满了震惊,没想到一向温文尔雅的约翰医生,背地里竟是这样一个让人作呕的人。

由于养女毕竟还小,不懂得像坎迪一样留下体内的证据,因此仅凭一个盒子并不足以将约翰定罪,可警方又不能等约翰下一次犯罪的时候让养女再提供有效证据,这样可就有些太残忍了。

于是,警方第一时间想到了坎迪,决定用这起案件将约翰送进监狱,因为听了养女的供词后,警方有理由相信约翰一定侵犯过坎迪。

可现在有一个大难题摆在所有人的面前,约翰是如何做到三次DNA比对都不匹配的呢?难道这件事真的是个误会?

通过反复观看约翰第三次检测的全程录像,警方发现约翰在进行抽血的时候,第一次竟然没有成功,第二次才勉强抽出来少量,当时所有人都没有过于在意,可现在看来显然非常可疑。

再加上,约翰三次进行DNA检测时所提供的血液,都是从左臂的同一个位置抽出,这就很难不让警方怀疑,问题可能就出在他的左侧手臂上。

于是,当警方再次向约翰提出进行DNA比对时,工作人员刻意避开了约翰左臂,分别从他的发根、口腔细胞以及手指血液中,分别获取了三份DNA样本,以保证不会再出什么差错。

经过法医比对,这一次结果让人大为震惊,因为三份DNA数据竟然全部与坎迪体内获取的DNA样本匹配,这也就是说约翰真的侵犯过坎迪。

这一刻,坎迪的世界突然变得晴空万里,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却白白蒙受了五年的冤屈,现在终于好了,她终于可以不用再承受别人恶毒的目光,堂堂正正的活在这个生她养她的小镇里。

至于约翰医生到底使用了什么方法逃过的DNA检测,在面对审问的时候,他却迟迟不肯回答,因为他始终还抱有侥幸心理,不肯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直到审判期间发现自己再无脱罪的可能,才终于说出了实情。

1999年11月,即案发的七年后,约翰·施尼伯格终于被送上了法庭,于萨斯喀彻温接受审判。

刚开始,约翰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一直在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以坎迪自愿为由做无罪辩护,但在重重铁证面前,他最终失败了,这才不得不承认了罪行,并说出了他使DNA检测失效的方法。

据约翰医生坦白,他当晚侵犯了坎迪后,他就为自己做了手术,在左臂的皮下植入了一根15cm长的彭罗斯引流管。

通俗的讲,就是在皮肤下面植入了一根人工血管,而这根血管里装的则是一位陌生人的血液。

接下来,他只要在抽血的时候主动伸出左臂,抽出来的血液自然就是其他人的血液,当然也就不可能与凶手的DNA匹配的上。

不过,这个方式也有一个弊端,由于人工血管中的血液不具备流通性,很容易发生干涸的情况,所以他在人工血管中注射了一部分抗凝血剂,但也不可能做到永不干涸,因此他才会主动要求抽血化验,看似是一种内心无愧的表现,实则是他害怕被人发现端倪。

这也是为什么前两次抽血时都很顺利,唯独第三次的时候却抽了两次才出来,而且只抽出来少量的黏稠性血液的原因,至此本案最大的谜团也终于被解开。

可遗憾的是,关于养女一案,法庭实在找不出有效的证据将他定罪,最终只裁定了约翰·施尼伯格因犯有性侵罪、使用有毒物质罪和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永久取消他的加拿大国籍,于四年后被驱逐出境,遣送回了约翰的祖国南非赞比亚。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来源:裘克谈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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