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我市法院系统围绕这一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增殖放流、庭审观摩、座谈互鉴等特色实践,深度融入雅安生态保护工作,以司法智慧破解环境治理难题,为美丽雅安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本报记者 李晓明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我市法院系统围绕这一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增殖放流、庭审观摩、座谈互鉴等特色实践,深度融入雅安生态保护工作,以司法智慧破解环境治理难题,为美丽雅安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芦山县人民法院文化遗产保护司法服务站”揭牌
“6·5”世界环境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芦山县人民法院、芦山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以下简称:芦山县文广体旅局)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共同开展“守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拓展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文化遗产新举措,共同推进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与传承,筑牢文化遗产保护屏障。
芦山县人民法院与芦山县文广体旅局共同签署《文化遗产协作保护机制》,并为“芦山县人民法院文化遗产保护司法服务站”揭牌,分别介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服务文物保护工作典型案例》。
活动期间,邀请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40余名学生入驻“法貊貊·太阳花”法治研学营,开展“法护文脉·少年传承”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课堂搬进中国金丝楠艺术博物馆,打造情景式、沉浸式多元文化体验,在未成年人心中种下“非遗”种子。
学生们参观了中国金丝楠艺术博物馆展厅,观看了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片,芦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向学生们介绍了“少年法匠”项目情况,通过现场问答方式选聘6名“少年法匠”。“法貊貊”法治宣讲团通过生动有趣的图文讲解和互动问答的方式,向学生们普及了文化遗产保护、防欺凌、禁毒等有关法律知识。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在“6·5”世界环境日之际,名山区人民法院会同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玉溪河灌区运管中心等部门,在名山区百丈湖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是恢复渔业资源、保持水生生物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更是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司法生态修复机制,推动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一次具体实践。活动现场,一尾尾鱼苗从充氧袋里跃入湖中,溅起阵阵水花,为百丈湖再添生机与活力。本次活动共放流各类鱼苗1万余尾,均为人工养殖培育并经过检疫和评估,能够适应本地区水域环境。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参与人员乘船沿百丈湖水域共同巡河。重点查看了水体保护、河道治理、渔业资源等情况,并就加强百丈湖流域保护进行了交流探讨。期间,名山区人民法院干警会同执法人员一起对湖岸边违规垂钓人员进行了劝导,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名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对百丈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为推动名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司法力量。
“6·5”世界环境日之际,天全县人民法院紧密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同发展,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6月4日,天全县人民法院联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天全县公安局、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天全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天全河水域开展“青绿雅州·增殖放流守护绿水青山”生态修复活动。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经检疫合格的1万余尾鱼苗被缓缓放入河中,为天全河流域的生物多样性注入新的活力。
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天全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责任,以弥补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此次放流的鱼苗购置资金直接来源于相关案件被告人承担的生态修复赔偿费用,这正是天全县人民法院切实贯彻“谁破坏、谁修复”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6月5日上午9时,天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部分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芦山县人民法院和宝兴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法官及法官助理等40余人到庭旁听。
案件经过庭审,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依法对20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至单处罚金等不同刑罚。前期已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达成调解,由各被告人按照专家组出具的《生态损害生态修复方案》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告道歉。该案的审理,彰显了人民法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的坚强决心。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对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维护生物系统完整性,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天全县高水平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6月5日下午,天全、芦山、宝兴三地人民法院针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和各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座谈。
参加人员从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理念出发,围绕环境资源领域新类型案件办理、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精品案例培育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以及庭审形象等方面对庭审活动提出优化建议。此次交流就做深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提升司法协作效能、凝聚生态治理合力等达成共识,各院均表示将持续以“区域联动”为纽带,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征程中携手同行。
下一步,天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与相关部门及兄弟法院的合作,以更高水平的生态司法保护,绘就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治理画卷,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院干警与砂器制作者沟通交流,宣传法律知识,做好非遗保护
6月4日,宝兴县人民法院、荥经县人民法院在荥经县共同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座工作。两家法院干警结合“6·5”世界环境日主题,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法律维权、黑砂烧制生态环境保护、锅庄展演生态保护区规划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共同探讨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十项措施,以司法力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障,将司法保护非遗与世界环境日联动,深刻揭示“文化存续以自然为基,生态健康因文化而荣”的内在联系。
“人民法院主动问需,开展普法活动,让我看到了司法机关延伸审判职能的主动担当和作为。希望人民法院继续发挥法治优势,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荥经砂器烧制技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朱庆平说。
朱庆平结合自身经历,介绍了荥经砂器的历史传承、商业发展和创新发展,提出非遗在商业化过程中面临的侵权取证难、技艺传承难等现实问题。法院干警针对非遗创作中“传承性”与“创新性”法律界定、侵权防范及证据固定等提出专业建议,提议加强跨部门、跨行业司法协作,完善“司法+非遗”联动保护模式。
“做砂器要慢,要一步一步来,急不得,看着容易,做着难。”荥经砂器的制作人向法院干警介绍。走进非遗工坊,法院干警与传承人、制作人沟通交流,制作人向法院干警详细介绍了荥经砂器制作的技巧心得、制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法院干警近距离观看荥经砂器的制作过程,深刻感受民族文化瑰宝的独特魅力。
下一步,宝兴县人民法院、荥经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协作,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坚持传承、保护、服务并重,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司法措施,全力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治保护合力,为雅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司法力量。
来源:生态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