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灌南刘某造谣被法院诉讼!引以为戒!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6-11 06:35 1

摘要:“对不起,现在我就把相关的视频给删除”,刘某(化名)现场向调解员作出承诺。近日,灌南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网络平台造谣骂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原本针锋相对的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握手言和。

“对不起,现在我就把相关的视频给删除”,刘某(化名)现场向调解员作出承诺。近日,灌南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网络平台造谣骂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原本针锋相对的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握手言和。

案件回顾

刘某在张某(化名)工厂打工,因在生产中出现不合格产品,被张某要求依据工厂规章制度赔偿部分损失。刘某遂心生不满,多次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涉张某不实信息,使用侮辱性语言诋毁张某,造成一些负面不实信息在当地群众中传播蔓延。 张某发现后多次劝阻并报警处理,刘某仍拒不改正,继续散布不实信息,给张某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压力。张某遂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

调解过程

调解员收到案件后,仔细梳理案件脉络,剖析案情,了解双方诉求,分析纠纷症结所在。在“背对背”沟通中,刘某向调解员讲述了被罚款心生不满的真实原因,张某也提出因不合格产品造成损失的情况。调解员组织“面对面”调解,针对刘某明确指出矛盾纠纷要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化解,网络社交平台造谣骂人不可取,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针对张某也耐心指出要考虑工人实际情况合理分担损失。

最终,经过调解员多次释法明理和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失当,张某也同意妥善处理损失事宜,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向张某道歉,删除了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的不实信息。

此次调解,灌南法院不仅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更向社会传递了依法维权、理性解决纠纷的法治理念。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名誉。当自身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应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案件聚焦点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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