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增强青年群体岗位实践能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现将开展伊金霍洛旗2025年度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招募公告如下:
伊金霍洛旗2025年度
青年就业见习招募计划
为落实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增强青年群体岗位实践能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现将开展伊金霍洛旗2025年度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招募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计划在伊金霍洛旗招募不少于180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
二、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3-12个月。
四、补贴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1589元/月)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认定为市级见习示范单位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评自治区级见习示范单位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补贴发放
就业见习满3个月开始发放就业见习补贴,首次申领前3个月见习补贴,之后就业见习补贴按月发放。对留用率高的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结束后集中一次性发放补贴差额,差额只补给留用人员。提前留用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按月发放。见习最后一个月不足月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
六、见习单位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均可申请成为见习单位。
1.符合伊金霍洛旗经济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社会责任感强,用工安全规范,在职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劳务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不包括派遣员工);
2.生产经营满1年,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能够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具有完善、规范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
3.为每名就业见习人员配备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原则上应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4.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二)申请材料
1.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法人登记证副本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伊金霍洛旗就业见习单位审批表》(附件1);
4.《伊金霍洛旗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2);
5.伊金霍洛旗认定青年见习单位协议书(附件3)。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内蒙古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管理系统”(https://gx.nmrc.com.cn/#/trainneeLogin)进行注册并申报拟成为见习单位。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认定为见习单位。
2.见习单位应及时登录“内蒙古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管理系统”更新和维护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见习岗位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在线等公共招聘平台同步发布。
(四)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可随时通过见习系统申报见习单位及发布见习需求岗位,见习人员可随时申请参加见习。
七、评估考核
(一)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会定期对见习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对经评估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连续评估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
(二)见习单位2年内未组织开展就业见习的,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且2年内不得认定为见习单位。
1.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影响见习工作正常开展的;
2.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的;
3.拒不接受人社部门工作指导或监管的;
4.见习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不再具备见习单位认定资格的其他情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雪瑞 王智杰
联系地址: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A座一楼人力资源服务站
附件:
附件1:伊金霍洛旗就业见习单位审批表.docx
附件2.伊金霍洛旗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3:伊金霍洛旗认定青年见习单位协议书.docx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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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