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年3月,中国两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最近笔者重看了一遍。笔者有香港特区的律师好朋友,对“以法治国”和“依法治国”有看法,从西方思维角度,法律神圣大于一切,凌驾在人类社群和国家体制之上,认为应该“以法治国
文︱关品方
本年3月,中国两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最近笔者重看了一遍。笔者有香港特区的律师好朋友,对“以法治国”和“依法治国”有看法,从西方思维角度,法律神圣大于一切,凌驾在人类社群和国家体制之上,认为应该“以法治国”,因此司法应独立于立法和行政之外,三权分立,互相制衡;司法有强制功能(通过警察、公安、国安、法院和看守所、惩教、监狱等执行法律),以法律的名义,隐然有凌驾性,所以认为应该“以法治国”。赖清德当局近期有滥用司法机制的强制功能、借此搜捕反对派,有独裁倾向。这是另一问题,不在本文论述。
笔者的看法和我的这位律师朋友不同,认为人大立法、政协谏议、政府管治、公检法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全国人民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同时确保国家体制依据法律进行有效管治。因此,人大既审议政府(国务院)工作报告,亦审议两院(最高检院和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行政和司法都在立法之下,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依法治国”。
3月的两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有十个方面相当关键。笔者的理解,重点在于为人民服务,立场清晰,包括守护百姓利益,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公正司法,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严惩暴力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的执法保障:强调人民在法治环境之下应受到充分保障。依据法律,管治国家。
1/在守护百姓利益方面,提出要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危机干预机制建设,要稳妥处理好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2/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重点解决劳动争议,严惩诈骗行为,追索劳动报酬,帮助追回欠薪,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让每一个劳动者既“劳有所得”,更“劳有法依”。
3/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重点在起诉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落实入职查询不予录用。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论,要做到精准贯彻、宽严相济、惩教结合。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
4/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的安排,深化拓展监管范围,积极创新监督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5/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针对电诈犯罪新形式和新态势,不断完善法律适用、持续加强对电诈犯罪和下游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从快切除电信网络诈骗的苗头。
6/在严惩暴力犯罪方面,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对于矛盾隐患,重点是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早化解;社会平安,群众幸福。对于重大犯罪、涉黑恶犯罪和提供保护伞犯罪严惩不贷,坚持扫黑除恶。
以上六个方面,明显的重点是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重点在依法保障人民的正常安稳生活。此外还有四个方面,属商业行为范畴,包括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聚焦金融安全,4/惩治腐败。惩治腐败的重点在金融、能源、医药和基建工作等领域的腐败犯罪,让人民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力度,所谓“清风正气在身边”。聚焦金融安全的重点在惩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利用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等洗钱犯罪。此外要加强技术赋能,对异常交易关联诉讼进行智能预警,帮助企业识别各类隐性风险,通过惩治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法治保障。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强、相当专业,不另详述。
中国“依法治国”(rule by law)和改革开放齐头并进,已经持续了40多年,不断改善,永远在发展和改善的路上。民法典的公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共1260条)更是划时代,人民有法可循,治国有法可依。有关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笔者去年已经介绍过。
笔者无意唱衰西方的法律制度,因为体系不同,概念存在差异,没有必要唱好或唱衰。事实上,例如民法典,中国的民法典有不少是参考了西方国家的相关法律概念,不似西方,更胜西方;因为切合中国自身的国情和民情。但是无可否认,过去八年来我们看到美国法治制度崩坏,也是不争的事实。
美国法治制度的崩坏主要体现在司法独立(“以法治国”,rule of law)、三权分立以及社会信任三个方面。侵蚀司法独立方面,美国法官在审理涉及总统的案件时面临巨大压力,受到身份特殊性的影响。总统可以利用职权对司法部门施加限制,削弱司法独立,因此斗争不断。就在本年2月,特朗普上任不久即下令解雇所有拜登任命的联邦检察官,替换自己的亲信上场,进一步将司法系统政治化。美国司法体系长期由白人主导,导致少数族裔在司法程序中被系统性地歧视。
另一方面是三权分立失衡。总统权力不断膨胀,依赖行政命令而非国会立法,削弱了立法机构的制衡作用。特朗普在白宫签署行政命令签到手软,以电视直播的方式向全国公布,权力之大,令人咋舌。截至4月29日,特朗普在其第二任期头100天之内总共签署了142项行政令,远超二战后美国历届总统在执政百日之内签署的行政令数量,接近拜登在其4年任期内签署的行政令总数(162项)。
近期的对等关税更是典型,以总统行政令的方式公布,俨然是一人在上、80亿人在下的态势。是否荒谬绝伦?若此可忍,孰不可忍?
美国国会近年陷入党派恶斗,立法功能几近瘫痪。最高法院变得越来越政治化,其裁决按党派立场划分,已失去了中立性。最高法院“挟法律以令诸侯”,美其名曰“以法治国”,独立在3亿3000万美国人民的头上。
社会信任的崩塌,更是美国司法的最大危机。民众对法治的信任度下降,质疑法律的公正性。正在经历诉讼的人可以成为总统候选人;即将就任的总统被判重罪又可以无条件释放;已就任的总统其实是已被正式判刑的罪犯。美国民众眼睛雪亮。特朗普现象冲击了人们对美国司法系统的信任。美国政府的行为被其民众视为不尊重法治,对白宫和法院的信任危机正不断加剧。
美国法治和司法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有以下一些明显的案例。
“封口费案”:特朗普在2016年竞选期间支付“封口费”并伪造商业记录。尽管事实清楚,陪审团亦一致裁定特朗普有罪,但最高法院放过特朗普。引发美国政坛巨大争议,美国民间社会分裂;显示出美国司法体系在政治人物的压力之前,其实无能为力。
“特别检察官史密斯辞职案”:史密斯宣布辞职,让路给美国司法部宣布放弃对特朗普的刑事诉讼。这一决定被认为是政治交易,践踏了司法独立性。
“2021年1月6日国会山骚乱案”:司法部对该事件的处理受到严厉批评。尽管有大量人员被起诉,但对特朗普及其“盟友”的调查却进展缓慢,做法是赤裸裸的明显偏帮,引发了民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不当处理机密文件案”:特朗普面临本案(还有“国会山骚乱案”和“选举舞弊案”)刑事诉讼和一系列其他民事诉讼,但一律以程序为由不断延宕,直到特朗普成功连任,重掌全球最大的总统权力,那就一切停摆封存、暂不追究,让特朗普在第二任期为所欲为。本年1月,纽约州初审法院对“封口费案”作出判决,虽认定其行为触犯重罪,但予以无条件释放;美其名曰“司法裁量权的弹性运用”。法律理据是“以法治国”,法院话事。
截至昨天为止,对特朗普发出的有关《对等关税》的诉讼令人叹为观止。4月16日,加州州长纽森提出诉讼,指控特朗普政府滥用关税政策,要求法院宣布其关税措施无效并禁止实施。4月23日,纽约州等12个州的总检察长起诉特朗普,质疑他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加征关税的合法性,认为此举破坏宪法秩序并导致经济混乱,要求法院宣布关税政策违法并阻止执行。其他诉讼主体还有美国小企业、民权组织“新公民自由联盟”等,对特朗普的关税政策提起诉讼。这些诉讼反映了美国国内对特朗普关税政策的强烈反对,对其合法性表示质疑。法律程序漫长,后果如何未知。
美国的以法治国,实际上已经沦为各派政治势力以法律的名义互相争权夺利的方便借口,其根源来自政党对抗政治。法律诉讼泛滥,是政党对抗政治的后遗症。美国的政治体制(尤其是司法制度)如今暴露出极其严重的、本质性的欠陷,值得我们深刻思考、高度关注。
来源:关品方香港一点号